纳兰狗剩 发表于 2007-6-17 16:24:09

看是凤凰还是草鸡

<p>本圣人设计了一个游戏 来看看槐花群究竟是凤凰还是草鸡 </p><p>本圣人把群里的人全踢了 一个都没剩下 </p><p>如果槐花是凤凰 人们都会回来 </p><p>如果不能重聚 本圣人踢了白踢</p>

纳兰狗剩 发表于 2007-6-17 16: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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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困哉于2007-6-25 9:23:01编辑过]

笑凝眸 发表于 2007-6-17 16:31:29

<p>占个位置先</p>

七楼往下飞 发表于 2007-6-17 16:36:39

你个笨贼,只怕是会踢不会拉吧

落霞 发表于 2007-6-17 16:37:35

<br/>你这BT+BC!!!!

青衫 发表于 2007-6-17 16:40:21

在门外无语中…………

落霞 发表于 2007-6-17 16:42:43

<br/>事实证明,这BT会T不会L!!!

纳兰狗剩 发表于 2007-6-17 16:49:52

<p>本圣人近年把只在槐花群混 因为觉得比较合适本圣人 所谓臭味相投 </p><p>偶尔也曾有几次 群内人闹些小小别扭 有几人也曾退群 不几天又红着脸捏着衣角回来</p><p>本圣人寻思 到底是什么聚拢了槐花呢?是仅仅作为消遣时间的一个地方 还是觉得这里是有着声气相通的朋友呢?</p><p>本圣人干脆把人全踢了 让大家彻底想一想 槐花群对自己究竟有多少意义 值得不值得耗费自己的时间</p><p>愿意回来的自然会回来 暂时有事或者累了想歇网一阵的 过一段自然也会回来 思考之下发现为槐花浪费时间泡网不值得的 祝他们把正事干的风生水起</p><p>但愿重聚后的槐花 再激烈的争吵 也不要说出使人心伤的话</p><p></p><p></p>

青衫 发表于 2007-6-17 16:55:31

支持狗狗

青衫 发表于 2007-6-17 16:57:05

由领导沦落为在门外徘徊的人,在深刻检讨和反思中

青衫 发表于 2007-6-17 17:08:55

<p>不过偶最佩服你的是居然不会拉还能想出这么好的借口来,真是圣人啊</p>

怀抱昆仑 发表于 2007-6-17 17:45:58

幸好老子英明早几天自己出来了,不然被你个狗东西踢出来岂不是很没面子。

燕燕于飞 发表于 2007-6-17 19:11:51

狗狗让人啼笑皆非,

农民爱时尚 发表于 2007-6-18 00:16:39

<p>倒,就是这样把我踢出去了,难怪我吃饭的时候,眼皮一直跳,原来是你把我踢了</p><p>臭狗狗,</p>、打晕你不为过吧!

农民爱时尚 发表于 2007-6-18 00:18:40

<p>把老农当成了你游戏的棋子,严重生气中…………继续打。</p><p></p><p></p>

卧兰舟 发表于 2007-6-18 01:36:34

农民让你搞晕了

卧兰舟 发表于 2007-6-18 01:39:39

<p>狗狗这次的玩笑开大了! 犯了这么大的错误还好意思把帖子置顶?</p><p>严重bs中......顺便也bs一下那个支持置顶的虫子</p>

九州霜寒 发表于 2007-6-18 08:39:49

<p>BS狗狗</p><p>不请不回去。</p>

五两轻骨 发表于 2007-6-18 09:18:39

<p>喜欢槐花,留恋槐花,并把视作网上的精神家园。</p><p>可现在却被质疑这种感情,要被人以游戏的方式来证明其之深之切。</p><p>可是,我们都不是孩子,不是一场玩笑里任由摆布的棋子,成就游戏的新规则。</p><p>我将暂时断绝一切与槐花的关联(时间长短视心情而定)。</p><p>另,谢谢那些为我写联的朋友,第一次的礼物,感动中~</p><p>也,谢谢狗狗的好主意!</p>

麻花鞭子 发表于 2007-6-18 09:21:43

<p>楼猪得了狂犬病,鉴定完毕!</p><p>啧啧,一片骂声,不得人心</p>

青衫 发表于 2007-6-18 09:44:09

<p>哦,接受外国妞的BS,不过对于一切能把坏事变成好事的,我是不由自主的就表示支持了。</p><p>槐花聚的是对人性情的认同吧,所以很多时候确实如狗狗所说,我捏着衣角回来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不好意思,所以一些非原则的东西,个性里就没那么非要表示出某种强硬的姿态来。</p><p>看大家跟的帖子,遭受了那么大的“委屈”(啧啧),仍然是玩笑的口吻,也就可见得了。</p>

漠北 发表于 2007-6-18 10:27:15

<p>[旧华社消息]&nbsp;&nbsp;&nbsp; 槐花公社惊现狗T人</p><p>&nbsp;&nbsp;&nbsp; 此事反映了槐花在管理上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不但实现了人人平等,人人共管,且积极吸纳了狗加入管理层,抢先实现了人狗平等,人狗共管;这一举措在国际上将会引起极大关注:槐花在人狗共管期间,把一直只会咬人的狗升级为能T能咬的多功能狗 <br/></p>

菜菜 发表于 2007-6-18 12:22:3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九州霜寒</i>在2007-6-18 8:39:49的发言:</b><br/><p>BS狗狗</p><p>不请不回去。</p></div><p>这样大个和尚也使性子?</p><p>笑</p>

私奔 发表于 2007-6-18 13:54:47

<p>她是尼姑,法名"灯草"</p>

晚不睡早不起 发表于 2007-6-18 23:03:47

是个好创意~!顶一把~!

水儿 发表于 2007-6-19 08:17:47

<p>本人申请在此注销此ID!QQ也不回群!除非光明左使先生给我个说法!</p><p>本人既不是凤凰也不是草鸡,本人退群是因受了天大的委屈,本人在槐花玩,有特别亲密的朋友,也有敬而远之的朋友,在公社至发这个贴子为止,约474贴,但无一贴对任何朋友不敬,请大家帮忙逐贴一一审核一下,如果本人有一贴如光明左使先生所言的:“用此马甲揪积怨”,如果有,请指出来,本人愿意再继续灌水5000贴以示受罚,如果无,请左使先生给我道歉,并自己认罚在此灌水吧!</p><p></p>

纳兰狗剩 发表于 2007-6-19 09:17:04

<p>萤火虫的贴被删除一事 应该做个说明才好 玩笑本来没什么 但误使别人被误会就该说明下</p>

纳兰狗剩 发表于 2007-6-19 09:21:25

我希望槐花是个开放包容的地方 来者自来 去者自去&nbsp;不要使新人觉得必须小心翼翼迎合槐花的氛围 不要使人觉得受排挤

光明左使 发表于 2007-6-19 09:50:46

<p>哦,我希望楼上的某位,把前后的对话都给帖出来,这样,让人看清前因后果,别冷不丁冒出私下聊天的一句话弄到公共论坛上成了我的“罪证”。这样,你要个“说法”才显得证据确凿:)</p><p>至于“用此马甲揪积怨”的那句话,我还请这位受了天大委屈的ID说清楚这句话本身是在qq里还是在qq群里说的。把这个证据给清楚了,让大家再看清槐花群有多么对不起你,让你连槐花都怪罪上了:)</p><p>顺便说一句,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在群空间里从6月13日第21页看起。</p>

光明左使 发表于 2007-6-19 10:01:57

<p>另,我希望你把qq的私下聊天帖出来。</p><p>如果尊驾还要“说法”的话,我也不介意把来龙去脉都公布于论坛上,也“请大家帮忙逐贴一一审核一下”。</p>

怀抱昆仑 发表于 2007-6-19 22:16:29

<p>白老二,我也看了下聊天记录,你丫去一边呆天好好想想.</p>

光明左使 发表于 2007-6-19 22:21:14

靠,那是私下的话,群聊天记录在后面,是让你看在群中有无公开说那句话。你丫呆一边去好好想想,我就是错了,和槐花群有啥关系,我又不是管理员之类的,又无权踢人无权拉人的

飞烟 发表于 2007-6-19 22:23:21

<p>狗狗BT而显真性情?</p>

光明左使 发表于 2007-6-19 22:25:34

对了,你丫的早昨天就退出了,到哪去看聊天记录?不管是群空间还是你自己的机器上,都看不了槐花群的聊天记录

光明左使 发表于 2007-6-20 00:21:50

<p>槐花群里已经把相关证据都已公开。</p><p>至于我说用马甲揪积怨,是因为某人心里不爽,说看某评委的正面答复不爽(而这答复,是该评委在群里还公开征询过意见的),说想回帖讽刺几句——至于不爽的原因,是因为该评委过去曾经在群里骂过某人(某人自己也承认他道歉过了,但由于一些原因,就是看着不爽)</p><p>到这里,本来是劝解,在这件事上也就几句话,说这样看待评委是对该评委不公平,一码归一码,骂人是错,但那个回帖最起码没有什么过错。当时的评价是:这样是心态有积怨;针对前面她说想回帖讽刺的话(一直也是在说不需要也不应该这么回帖),紧跟着前面的评价说了句“你用马甲揪积怨,有意思么?”</p><p>某人当时的回复是:“我不会在任何场所中对这个人显示出认可,你也不用多说了,总之,这人在我心目中人品有问题,我不说话就是 ”</p><p>这个话题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因其他事件的不同意见,于是告诉我把我拉黑了。呵,那也没什么。</p><p>好了,现在又在论坛里公开发作起来,那么:</p><p>请注意,说用马甲揪积怨,只是针对某人说到的<strong>想要</strong>回帖讽刺“官腔”。</p><p>而和论坛上其他的任何一个回帖都无关系;如果对这句话不能接受,自可把前后语境说出,进行抨击,而不必把474个都牵涉上,好像我一笔抹黑所有的帖子似的;</p><p>这句话,本身只是在qq里私聊中的直言,在槐花群也好、在槐花公社也好,在该人退出槐花群前,并无一字提及,如果某人对我的这个直言批评难以接受,自可和我在qq上说个清楚明白,和槐花群何干?何论坛何干?&nbsp;拿注销id和不回群来做文章,难道在槐花群和论坛给某人造成了恶劣影响??</p><p>至于说她想回帖讽刺是属于拿马甲揪积怨,请问,这个评价<strong>本身</strong>,有何过错?</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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