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花公社

标题: 沉冤昭雪.... [打印本页]

作者: 槐花社员    时间: 2007-4-17 16:56
标题: 沉冤昭雪....

去年公社某重大事件中,由于情报不准确,林看云同学和本人冤枉了著名网络文学女青年纳兰秋水同学,不但把该同学排除在QQ群外,还在群里恶语相加,更令人发指的是,连该同学在公社里发的申诉帖子也被删除,对该同学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创伤.
最可耻的是,虽然事件后来已经明白原委,大体了解纳兰秋水同学蒙受不白之冤,林看云同学和本人却并没有作出任何弥补/道歉行为.

在此诚恳向纳兰秋水同学承认错误,请大家集体鄙视.[em20]
作者: 纳兰秋水    时间: 2007-4-17 16:59
汗。。。。。。。。。。。。。。。。。。。。。。。。。。
作者: 相逢就是要相识    时间: 2007-4-17 17:40
怎样,我当时担保不是吧,秋水的傲气,绝不会做那种事

我不鄙视你
我温暖温暖秋水
作者: 麻花鞭子    时间: 2007-4-17 17:52
我本来就相信绝非家族的正直忠厚坦荡实诚磊落光明无私博爱
作者: 农民爱时尚    时间: 2007-4-17 21:03
路过而己
作者: 雨里烟村    时间: 2007-4-17 21:03
原来错娃犯下滔天罪行,偶也去那边写个批斗联。
作者: 水儿    时间: 2007-4-19 02:19
该批~~
作者: 飞烟    时间: 2007-4-21 22:23
以下是引用麻花鞭子在2007-4-17 17:52:14的发言:
我本来就相信绝非家族的正直忠厚坦荡实诚磊落光明无私博爱


一共8双[em14]
作者: 云无忧    时间: 2007-4-22 02:58
旧事怎么扯出来了,看来你被锅盖砸糊涂了,我在去年就发道歉帖子了,是你顽固不化不许牵扯我,我要跟你割袍。。。我可不想吃锅盖变脑神经紊乱[em12]
作者: 槐花社员    时间: 2007-4-22 14:06

你这头蠢驴!

想推卸责任?

错大爷比你冤,你才是主犯!
作者: 落霞    时间: 2007-4-22 20:44
旧事勿提………………

都过去N时候了,还提那些作甚?
作者: 槐花社员    时间: 2007-4-23 01:29

偶高兴偶乐意!
不服气请黑社会来砍偶,18块,多一块少一块都不得!

作者: 天外飞仙    时间: 2007-4-28 11:23
已造成该同学发育不良的严重后果,道歉也无法挽回了!




欢迎光临 槐花公社 (http://huaihuagongsh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