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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侠义的黄昏(作者: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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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21:1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闲翻王力先生的《龙虫并雕斋琐语》,中有《西洋人的中国故事》一篇,提到都德小说《沙弗》,东方某地丈夫发现妻子与人通奸,把她和猫关在一个布袋里置于烈日下暴晒,猫抓人人扼猫,同归于尽。王力先生说,不知都德是否暗指中国。我一激灵,忽地想起了《喻世明言》卷38《任孝子烈性为神》。比起现今泛滥的笔墨,三言里的色情描写实属小儿科,不幸我读它时年纪尚小,难免受了惊吓。故事很老套,人物是脸谱化的,具备了一切闹剧要素:老实的丈夫,淫逸的妻子,趁虚而入的奸夫,蛮横的外家,血腥的复仇及死亡换取的荣誉……当年想必很能刺激小市民胃口。我之受惊并不在此。倒是情节的转捩处,瞎眼老公公暗示儿子所谓的“娘家阿舅”有问题,奸夫于是定计,让妇人把一只猫揣在胸前,抓出血痕,再对丈夫诬陷公公爬灰。丈夫含愧,同意她回娘家长住,奸夫由此往来无忌,直至酿成最后血腥一幕。<br/>  在当年的我看来,让一只猫参予这阴谋已经很离奇;毒计虽是奸夫定下,而妇人竟能执行,勇气更是不可思议。那时还读完了的《十日谈》,比起里头高潮迭起的偷情伎俩,中国旧小说里的“淫妇”们智商和自我意志都太差,稀里糊涂被勾引之后,只剩下被逼在面汤里下砒霜一桩事情可做。卜伽丘把嘲笑给带了绿帽子的丈夫,却对出轨的妇人大表同情赞赏,而在中国小说家笔下,她们只配骑木驴。这真是很让人气恼。独有这个叫梁圣金的女人是不同的。小说细笔描绘了她如何忍痛向丈夫污蔑公公的不伦,够阴,够毒,让当年的我这样的小看客脊背上丝丝冒冷气。<br/>  孔子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大约是看到了“女子”与“小人”身上都有这种“非理性”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是很可怖的。宫闱中狠毒的妇人自然不在少数,不过离普通人生活太远,唐代民间倒有一桩轰动一时的案子,让写《二十四诗品》的一流诗论家和二流诗人司空图,兴兴头头的写了一首长诗《冯燕歌》:<br/>  魏中义士有冯燕,游侠幽并最少年。避仇偶作滑台客,嘶风跃马来翩翩。此时恰遇莺花月,堤上轩车昼不绝。两面高楼语笑声,指点行人情暗结。掷果潘郎谁不慕,朱门别见红妆露。故故推门掩不开,似教欧轧传言语。冯生敲镫袖笼鞭,半拂垂杨半惹烟。树间春鸟知人意,的的心期暗与传。传道张婴偏嗜酒,从此香闺为我有……<br/>  诗的开篇甚是轻靓,但凶案本身是阴郁的。冯燕和滑州将张婴的妻子通奸,张婴多次殴打妻子,致其含恨在心。某次撞上张婴喝醉归来醉卧,“燕指巾令其妻取,妻即刀授燕”。就在那一瞬间,冯燕认为自己读懂了妇人的暗示:杀掉张婴。他觉得妇人心狠(尔能负彼必相负,假手他人复在谁?),转而杀掉了她出逃(唯将大义断胸襟,粉颈初回如切玉)。酒醒后的张婴糊里糊涂成了杀人犯,就在行刑前,冯燕突然出现,供认了一切。时任滑州刺史的贾耽,自请以官职为“义士”赎死——唐代官员似乎很喜欢这种秀场。于是皇帝下令大赦滑地所有死囚。所以诗的结尾是这样的:“白马贤侯贾相公,长悬金帛募才雄。拜章请赎冯燕罪,千古三河激义风。黄河东注无时歇,注尽波澜名不灭。为感词人沈下贤,长歌更与分明说。此君精爽知犹在,长与人间留炯诫。铸作金燕香作堆,焚香酬酒听歌来。”<br/>  这个故事包含着暴力、色情、血腥、冤狱的轰动效应,又宣扬了任侠、重义、舍生、宽仁的美德,自然要在流行文学里隆重添上一笔:诗中提到沈下贤(沈亚之,字下贤)为此作的《冯燕传》,亦是后期唐传奇不可忽视的作品。但是它又是如此让人厌恶——被背叛的是女人的爱情,被践踏的是女人的生命,被扭曲的是侠义的精神。司马迁《游侠列传》里鼓吹的“以武犯禁”的侠士,已经被市井流氓取代;所谓侠义之道,也被正统秩序招安。<br/>  张婴丧了不贞的妻子,却堪堪保全了性命;冯燕既获得性的满足,又成就道德的美名;官吏们收获了政声,诗人们炫耀了才华:这个故事的结局可谓皆大欢喜。除了那个被牺牲掉的女人。女人死了,张婴醉着,所谓真相,只能出自于冯燕之口。不知道为什么贾耽们如此相信他的口供,或者说,为什么他们乐意相信他的口供。后来看芥川龙之介的《竹薮中》(也就是黑泽明电影《罗生门》所本)武士灵魂自叙,心想若这女子能够开口,她又将说些什么呢?<br/>  此后冯燕故事的母题,在后代衍生出多个版本。司空图沈亚之们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站在了“君子”的立场上,不过到了明末,在世风的冲击下,人们的意见渐渐有点变了。署名“西湖渔隐主人”著的《欢喜冤家》第8回《铁念三激怒诛淫妇》,除了主人公地位更卑贱,行止更窝囊,几乎就是冯燕传前半部份的翻版。虽然作者用这标题来显示他正统的愤怒,不过他用结局表明了真实想法:念三嫁祸他人出逃,香姐鬼魂显灵抓出真凶。他添上了被释放的疑凶母子感激祝祷香姐的尾巴,还跳出来用自己身份拍手称快:“念三杀诸市曹,诚报应不爽矣”——他并不给铁念三以冯燕一样表现“侠义”的机会。自然,也没有知府愿意为了一个小人捐官。这本专写“非冤家无以成欢喜,非欢喜无以成冤家”猥琐小说,终于恶毒的把唐传奇里最后的一丝浪漫浇灭了。<br/>  当然这到底是小民的想法,放到君子们那里又有点不同。纪昀《阅微草堂笔记》说:有个叫张一科的人,“携妻就食塞外,佣于西商。西商昵其妻,挥金如土,不数载资尽归一科,反寄食其家。”他的妻子要赶走西商,他不肯,妻子索性“持梃”驱逐之。张一科发怒,妻子骂道:“彼非爱我,昵我色也。我亦非爱彼,利彼财也。以财博色,色已得矣,我原无所负于彼;以色博财,财不继矣,彼亦不能责于我。此而不遣,留之何为?”张一科抽刀杀妻,赠百金给西商然后自首。当时坐镇乌鲁木齐的大学士温福和幕僚宴谈时提起此事。有人说张一科:“不以贫富易交”,“是虽小人,皆古道可风也。”温福皱着眉头说,古道诚然,但是张一科这样的人能学吗?于是下属拟出处理意见,张一科以死抵罪,西商则被薄惩。温福同意了。<br/>  “通奸”至此完全没落,无关爱欲,只为金钱。所以张妻死得更莫名其妙,按说她的态度才真正合乎金钱的道义,无如她的丈夫是一个奇怪的道德分子。温福和他的幕僚们,纵使认为淫妇该死,也没有干劲做贾耽了。这,也算是一种进步了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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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0 01:08:00 | 只看该作者
对女人不公平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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