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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李鸿章访美趣事:随行厨师成了神秘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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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23:3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版块也需要来一点轻松的吧.
文章摘自《绝版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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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章杂碎”的诞生
  “李鸿章杂碎”的产生据说完全出自偶然。但是就是这个偶然的即兴创作也产生了中美两个版本。
  中国人的版本是这样的:李鸿章到了纽约,吃腻了美国菜,一天,他在住处招待美国客人吃晚饭,大概是中国的饭菜香吧,客人很快就把桌子上的菜一扫而空。厨师急了,准备的菜都上完了,而客人根本就没有走的意思。李鸿章急中生智,便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和厨师咬了一阵儿耳朵。不一会儿,厨师端上了一盆五颜六色、五花八门的什锦大烩菜来。客人一尝,高兴得开起了玩笑:总督大人,你这个时候才上这么美味的菜,是不是不想让我们吃得舒服啊?李鸿章笑着说:“哈哈,咱们中国人喜欢将最好的东西放在最后。”客人问叫什么菜,李鸿章大概没有听明白,说了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好吃,好吃!没想歪打正着,这“好吃,好吃!”和英语“杂碎”的“Hotch-potch”发音差不多。李鸿章就在这一刻获得了“李鸿章杂碎”的冠名权。正在门后的厨师听了,不禁哑然失笑。只有他知道,刚才中堂大人吩咐他将厨房里的下脚料“乱炖”了一大盆,权当解燃眉之急,没想到……
  这些美国客人吃饱了,喝足了,打着饱嗝千谢万谢地告别回家,谁料到,一出李鸿章下榻的华尔道夫饭店就被等在门外的“娱记”们逮个正着。这些免费的“中华文化传播使者们”便添油加醋地海吹了一番。就这么着,“李鸿章杂碎”便一鸣惊人地唱响美国,成了一道海外创研、市场在外的“两头在外”中国产品,完全知识产权当然应该归我们的中堂大人。但是李鸿章却没拿到一分钱的专利权费,而且利润100%留在了美国。最可气的是,“李鸿章杂碎”还外转内销,抢占了中国市场。嘿,不说也罢!
  美国人的“李鸿章杂碎·创世纪篇”简单多了:“李鸿章到了纽约后,8月29日晚上,他宴请美国客人,李鸿章试图创造良好的中美关系,他知道我们美国有一句名言‘要想获取一个人的心,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获取他的胃’。席间李鸿章上了道由芹菜、豆芽、肉和美味中国酱组成的菜,以满足中国主人和美国客人的双重口味。但这个传说是否属实?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译自《美国故事》杂志)
  中美版本各有各的优点,中国版发扬了《史记》的优良传统,以春秋笔法弘扬了中华饮食文化,而且还带点“演义”的“戏说”成分。美国版的地点、时间和人物“三要素”俱全,而且也知道从“中美友谊”的大处着笔,值得赞许。

  李鸿章的厨师成了神秘人物
  这个传说的后面真正吊起美国人胃口的是“李总督庞大的厨师团”。李鸿章还没有下船,关于李鸿章厨师的故事已经赫然登在《纽约时报》上了。《纽约时报》1896年8月29日的报道是这样写的:“代表团里有十几个厨师,首席厨师是个高个子、年纪不详、毫无表情的男子。身穿深色长袍,一举一动就像是总督的下级正式官员。大概是因为主人身居要职吧,这位厨师长也一本正经地不和饭店的人说话……然后上楼,等候着他主人的吩咐。”
  寥寥数笔就把个中华饮食文化代表人物的专业面孔勾勒出来了:“沉着”、“冷静”以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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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3 23:30:59 | 只看该作者
  接着这些老记们又写道:“厨师的厨具和总督的专用座椅也很快到了(华尔道夫饭店)……总督回房歇息。大家都走了,除了厨师们,他们得留下来加紧安装厨具并马上着手为总督准备晚餐。”

  “昨晚当李总督准备进晚餐时,清国大厨走进华尔道夫饭店的厨房,他带了两名助手和许多厨具,还有很多从天津带来的奇特食物。厨师们准备着晚餐,并把做好的饭菜送进李的卧房。晚餐有燕窝汤、烤鸡、鱼翅和米饭,还有一杯淡葡萄酒。李的私人医生总建议他要少吃正餐。他在美国第一个晚上做的事使人感到怪异,这也使他的名声大增。”

  读了这段报道,美国读者会想:一个74岁的“糟老头”要“十几个厨师”伺候,而且带来了大量的专业厨房用具!更加吊胃口的是那些天津带来的“奇特食物”。这对一个每晚面对一只烤土豆,两勺煮豌豆,三片硬面包的美国读者来说,有了点神秘“异国贵族”的感觉。

  当细心的美国读者读到燕窝和鱼翅时纳闷了:燕窝?燕窝是什么?燕窝就是燕子唾液的凝固物体。鱼翅?鱼翅为何物?鱼翅就是美国人处理生鱼时一扔了之的那些鱼脊梁上的划水软组织。当美国人了解了这些天方夜谭式的吃法时,不禁好奇心大发。

  这就是美式新闻的写作法,叫“农村包围城市”:以厨师为敷料来陪衬李鸿章这个“火锅底料”的主料。这样,“李鸿章饮食将是什么”便成了读者兴趣进一步的自然延伸。

  关于李鸿章的饮食,《纽约时报》的八卦文章不厌其烦地细节描写:“……昨晚,李吃了些燕窝、鱼翅、烤鸡和炒饭后又喝了点酒,然后上床休息。”

  当李鸿章的发言人被问及:“你称的适量饮食对一位清国的政治家意味着什么呢?”

  他说:“是指鱼翅、燕窝、烤鸡和米饭,这也是今晚总督所吃的。他每顿饭几乎都这么吃,他的生活极为简单。”

  “他喝什么呢?”

  “他只在饭后饮一点葡萄酒,是产于法国的红葡萄酒。”

  老记们在“长他人的威风”时,不忘照顾一下美国读者的“爱国主义情操”。《纽约时报》在报道中继续写道:“华商们将在‘多米尼科’酒店为总督举行盛大的晚宴。准备的菜肴将是美国风味的,但如果他需要,也可请他的随身家厨来为他准备特殊饭菜。商人们说,如今李鸿章无疑已习惯了西式烹调,而且懂得怎样欣赏。李将由他的清国和英国医生一起陪同出席晚宴。”

  李鸿章去美国访问的那个时代,也就是112年前,美国人吃饭是讲规矩的。基督教徒要在饭前做“感谢上帝恩赐”的祷告。特别是晚餐,在美国这可是正经八百的“正餐”啊,来不得半点“随随便便”!

  李鸿章不然。《纽约时报》说到李总督海上旅行趣闻时有这么一段描写:“李鸿章在轮船二层有一个四间房的豪华客舱,两间舱房面向前方,另两间朝后。他的一些随从住在下层。他在自己的舱房内吃饭,由他带的厨师准备饭菜。这些厨子们在轮船的厨房大舱内自由进出。鱼翅、燕窝是美味佳肴,他从清国带了许多。他的一个儿子与他共同进餐,而其他随从则在轮船的餐厅内分桌用餐。总督到甲板上来得不多,仅有一天晚上出现在餐厅里,那是观看星期三小周末进行的娱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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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3 23:31:41 | 只看该作者
  “其他乘客吃饭时他四处溜达,他一天要吃好几顿,有四个厨师为他准备饭食。厨师们凌晨2点就得起床,要使他们的主人早晨8点能吃上早饭,他们不到晚上9点或9点半不能歇息,因为总督总是会要一些‘热菜热饭’什么的。”

  “……史迪威·贝尔在航行中曾与总督交谈。当问及为什么随从为他提供在自己舱房内进餐的服务时,总督答道:‘我高兴在哪里吃就在哪里吃。’”

  瞧,李鸿章发火了,是啊,你问什么都可以,为什么问人家在哪儿吃饭?这是李鸿章痞子腔的又一表现。恰恰是这种“自然流露”的“痞子腔”,成了纽约记者追踪的“热点新闻”。美国人骨子里喜欢“坏男人”由来已久了,君不见,小布什战胜戈尔的那次选举,就是因为小布什有点“痞子腔”,说话干事不按常理出牌,撩拨起美国选民的“兴奋点”。反观戈尔,一本正经的,哈佛大学科班出身,为官一身清廉,坏事“不粘锅”,环保理念无可挑剔,但是就是不可爱。100多年来美国人没有变。真正应了那句——“江山易改,禀性难移”。

  李鸿章成了当时国际流行色

  说到现在,“李鸿章杂碎”是什么内容还没有涉及到呢?其实这个谁也说不清,一百个人有一百个“李鸿章杂碎”菜谱,印度人、菲律宾人都有一个“李鸿章杂碎”的自己的版本。“李鸿章杂碎”大抵是什么?只能泛泛地说,应该是什锦的,炖烩的,肉啊蛋啊这些高蛋白的原料全往里扔。可谓“杂七杂八的大总汇”是也。

  高蛋白三字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就成了一个贬义词,所以“李鸿章杂碎”如今在美国已经销声匿迹了。

  “李鸿章杂碎”走红应该在李鸿章走后。美国主流社会文学中最早说到“李鸿章杂碎”这个词是在美国作家刘易斯的作品里。在这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1914年小说里这样写道:“对,到七花王国李鸿章杂碎店和美国点心店去,那里有5美元一位的茶座。”

  “李鸿章杂碎”盛行美国时,《杂碎》还成了一个重金属乐队的当红歌曲,连百老汇都有一部音乐剧叫《杂碎》,是为了庆祝美国大熔炉文化而写的。

  电影也没落下。2001年美国出了部电影就叫《杂碎》,是电影摄影师布鲁斯韦伯根据其1999年的《杂碎俱乐部》一书改编而成的。2005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撞车》里还有一个情节,安东尼给街上一个中国人40美元,要他去给大家“买一些李鸿章杂碎来”。

  说李鸿章杂碎在美国销声匿迹也是过头话。瞧,就是现在,在加州洛杉矶小东京地区还有一家远东杂碎馆呢!

  这是说的美国主流社会,对咱们中国人来说,“李鸿章杂碎”不管怎么着都是“为国争光”的好事。就连曾经想暗杀李鸿章的“康党要员”梁启超也免不了俗。李鸿章离开美国七年后,梁启超也来到了纽约。他两只眼睛一下子被纽约街上的“李鸿章杂碎”招牌吸引住了。他在《新大陆游记·由加拿大至纽约》中写道:“杂碎馆自李合肥游美后始发生。前此西人足迹不履唐人埠,自合肥至后一到游历,此后来者如鲫……合肥在美思中国饮食,属唐人埠之酒食店进馔数次。西人问其名,华人难于具对,统名之曰杂碎。自此杂碎之名大噪,仅纽约一隅,杂碎馆三四百家,遍于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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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3 23:32:0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原来“李鸿章杂碎”传奇故事的中国版知识产权还得归这位对李鸿章爱恨交加的梁启超所有。不过梁启超慕名吃了一碗后,对美国“李鸿章杂碎”不敢恭维。他说:“其所谓杂碎者烹饪殊劣,中国人从无就食者。”其实梁启超只说对一半,因为给“李鸿章杂碎”买单的是美国人,这道菜已经是“具有美国特色的”菜了,当然不合我们这位来自于美食之乡广东的老小先生口味。

  梁启超文章写得好,但是如果说办中餐馆,我看他一定办不过那些普普通通的老华侨。人家知道把美国的中餐分成了三个市场。在犹太人多的纽约,一些中餐是用羊油烧的。这个犹太中餐市场大约只占1%左右。在羊油中餐馆梁启超一定闻“味”而逃。

  另外一种是针对美国普通人的口味,这个市场大约占整个中餐市场的90%以上。所谓美国普通人的口味就是咱们眼下中国孩子喜欢的那种口味:酸酸的、辣辣的、蒜蒜的,最好是油炸的,还要带点脆脆的。这么一来“左宗棠将军鸡”就大行其道。“左宗棠将军鸡”说白了就是中国人的“古老鸡”。这又是一个借“异国皇家品位”提升品牌的实例。美国人叫它“左将军鸡”,80%的美国中餐爱好者好这口。梁启超尝了,一定会嗤之以鼻。

  第三种中餐才是咱们中国人想吃的那种。美国人称之为“real Chinese”,即地道中国菜。说这话的时候,他们一定是一脸茫然,潜台词是:“放着这么好吃的中国菜不吃,他们却原来偏偏爱吃那种……!”

  美国人爱吃“李鸿章杂碎”,按照美国人自己的说法是因为:“美国人迷恋这个来自亚洲的皇家游客和他的团队。”其实说句良心话公道话,在世界上所有的菜肴中,中国菜的确是最合人类所有人的口味。这话不是我总结的,旁观者清,我至少问了百多位老外,大家都这么认为。

  “美食中国”好的地方我就不说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劣势是我们的“恩格尔指数”老是低不下来,食品消费占整个消费的比例就是比欧美国家高。都是“中华美食”闯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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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00:30:19 | 只看该作者
有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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