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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清代科场案中的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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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16: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文史天地》2010年第4期
作者:陶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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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对联揭露科场舞弊,这绝对是中国特色。洋文无对联,也就少了这样的幽默。  

  清代是我国科举制度的鼎盛期,也是科场舞弊案件的频发期。从顺治到光绪,大大小小的科场案不下数十起,其中轰动一时,诛戮甚众,足令考官和举子为之胆寒的重大案件约有四五起。如顺治丁酉科(1657)的顺天乡试案和江南乡试案,康熙己卯科(1699)顺天乡试案,康熙辛卯科(1711)江南乡试案,咸丰戊午科(1858)顺天乡试案等。就中尤以顺治丁酉科江南乡试案和咸丰戊午科顺天乡试案为祸最惨,涉及最广。前者两名主考与十八名房考全部处以极刑,妻子家产抄没,涉案的举子被流放到极边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县)。后者因肃顺等人的挟私报复,竟将主考、当朝一品大学士柏葰问了死罪,并牵连到大小官员和考生十数人,或杀头,或充军,或革职。通过这几次的严惩与震慑,科场秩序确实得到了整顿,关节条子虽不能完全杜绝,但再也不敢明目张胆了。
  
  清代科场案的频发和惩处之严厉是远远超过前代的。这一方面说明科举对清代读书人的吸引力太大,举子们为了功名前程,不惜铤而走险;同时也反映出当时官场科场的贪污腐败已积重难返,人情关节早就习以为常。另一方面在清代最高统治者看来,科举既是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一种手段,又是朝廷选拔合格官吏的“抡才大典”,决不允许某些考官和举子相互利用,借国家的制度大典为一己谋取私利。因而在顺、康、雍、乾时期,对科场案皆痛加追究,对涉案者均严惩不贷。这既是严肃朝纲、整顿吏治的需要,又能借以杀人立威,对汉族知识分子起到精神威慑作用。
  
  记述清代科场案的有关文献很多,大都散见于官方的实录和诸家笔记中。对其进行专门探讨研究的文章也不少,如孟森先生的《科场案》,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也列有专章,另如王道成在《科举史话》中也有论及。笔者本文的侧重点不在科场案本身,而是向读者介绍几副有关清代科场案的对联。这些对联大都出自落第举子之手,构思精巧,讽刺辛辣。其中既透露了涉案的主要人员和情节,也反映了广大考生对舞弊贪墨者的深恶痛绝。  

    康熙己卯科顺天乡试案对联  

  该案发生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是科正主考为翰林院修撰李蟠,他是康熙三十六年的状元,夺魁时年方三十岁;副主考为翰林院编修姜宸英,他是李蟠同榜的探花,中鼎甲时已年逾古稀。由于该科取中举人内有不少朝官子弟,因而激起落第者的愤怒。发榜之后,先是有人写揭贴加以抨击:“顺天大主考李蟠、姜宸英等灭绝天理,全昧人心,上不思特简之恩,下不念寒士之苦,白镪薰心,炎威炫目。中堂四五家尽列前茅,部院数十人悉居高第……”接着有好事者撰对联进行揭露,联云:
  
       老姜全无辣味;  
       小李大有甜头。  

       这副对联乍一看全是口语白话,风格俚俗,没用任何典故,然却对杖工稳,谐音双关,耐人寻味。上联巧妙地反用“姜是老的辣”这一俗语,且“姜”与“薑”谐音(按今二字通用),意指姜宸英年纪老大,为人迂阔,自己虽未敢徇私舞弊,但对主考的行为亦不稍加劝阻,故云“全无辣味”。据载,姜宸英功名心重,性不食猪肉。朱彝尊调侃他道:“假如有人正在填写进士榜,煮了一大碗猪肉,说吃了它就用笔填上你的名字,那你吃不吃呢?”姜笑着说:“猪肉总不会像马肝一样有毒吧。”这位老先生的个性倒也可爱。据事后审查证明,姜宸英并无纳贿情节,纯系受牵连下狱。在对联中,他只能算是个陪斩的。下联指李蟠年轻胆大,性格粗豪(《清稗类钞》说他伟干虬髯,赳赳武夫),刚步入官场,就借主文之机大肆贿通关节,收取钱财,尝到了有权的“甜头”。此联妙在既暗含了两位主考的姓氏年龄,又揭示了各自的性格特征及其在本次闱场中的表现。   

       尽管揭帖中用词夸饰,诋毁过当,但因与对联配合造成的舆论极大。康熙帝为了平息士子的怨气,还是对两位主要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置。老姜锒铛入狱,小李被判充军。姜宸英本为江南名士,以古文名家,好不容易到老年才博得一第,且喜高中鼎甲,还曾受到康熙的夸赞。本来任命他担任顺天乡试副主考,是对他的赏识。可谁曾想却无辜遭受牵连,在狱中受到惊吓,还没等朝廷放他出来就病死囹圄,“老姜”这回可算是彻底没有“辣味”了。而另一位“小李”就更惨了。他本布衣出身,一介寒儒,十年寒窗苦读,一朝蟾宫折桂。然正当而立之年,春风得意之时,却因自己行为不谨,贪图阿睹物而自毁前程,最终落得谪戍关外的悲惨结局。“小李”为了一时的“甜头”,却吃尽了终身的苦头。  

      康熙辛卯科江南乡试案对联  

      本次科场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1711),距己卯科顺天乡试案仅隔十二年。这一科的正主考是副都御史左必蕃,副主考是翰林院编修赵晋,后者系康熙四十二年(1703)榜眼及第。在清代,顺天北闱因处天子脚下,又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贡生和一些朝廷显贵子弟赴试,向为举国瞩目,故清帝对北闱考风格外关注。其次就数江南乡试了,称南闱。一则南闱系安徽、江苏两省举子同场较艺,考生多,取中的名额也比他省多。二则江南经济富庶,文化教育发达,考生的总体水平远比他省高,取中的举人在嗣后的全国会试、殿试中进士及第的人数,以及高中三鼎甲的总数上(江苏第一,浙江居次,安徽列三)都比他省多,因此皇上历来也十分重视江南乡试主考官的人选。但另一方面,江南的富家子弟较多,想通过孔方兄开道的大有人在;而江南的才子也多,一旦场屋失利,撰诗词,作对联,演戏文,甚至聚众集会,闹腾起来也够当局头疼的。况且清代又允许落第举子赴督抚和主管衙门据实控告考官的不公行为,以上均是江南科场案频发的原因。

      顺治十四年那场惨绝人寰的科场案,长期以来在江南士子的心灵上刻下了难以抚平的印记,按理说足令后人警醒了。可事隔半个多世纪后,又有一些考生和主试者忘了那血的教训,再次铤而走险了。康熙五十年的江南乡试,九月初九日发榜以后,除部分苏州举子考中外,榜上也赫然出现许多扬州盐商子弟的名字,他们平日不学无术,全靠财神开道,买通某些考官,结果将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举子挤出榜外。一时间激怒了苏州府的生员们,于是便在玄妙观门前集会,众人抬着财神的像一路来到府学门外,先将财神像锁入明伦堂,然后又用纸糊改府学大门外的匾额,将贡院二字改为“卖完”(按繁体的“貢”字改成繁体的“賣”字,略添数笔即可)。还有人挂出一副醒目的对联:  

       左丘明两目无珠;  
       赵子龙一身是胆。  

       这又是一副妙语双关的对联。相传左丘明是春秋时代一位双目失明的学者,《左传》即其所著。上联用来借指正主考左必蕃,一是因为他也姓左,二是借以讽刺挖苦他有眼无珠,衡文不辨优劣,将狗屁不通的文章也取中了。这其中或许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指左必蕃作为正主考,对赵晋等人的不法行为失于明察。不过据《归田琐记》卷五说,左也曾检举房考王曰俞、方名所荐吴泌、程光奎不通文理,看来骂他“两目无珠”是有点冤。下联则说这个赵晋公然受贿,胆大包天。想当年赵子龙大战长坂坡,截江夺阿斗,赢得了“子龙一身都是胆”的赞誉,而把这个典故挪用到赵晋的贪财受贿、无所顾忌上,就显得无比辛辣,义愤填膺了。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又牵扯出江苏巡抚张伯行和两江总督噶礼,以及苏皖两省的众多官员和举子。朝廷先后派出数位钦差坐镇扬州审理此案,后又召集中央九卿复议,前后延宕达三年之久。结果因牵涉面广,案情复杂,只得草草收场。最终判决是:副主考赵晋和房考官王曰俞、方名三人斩立决,舞弊中试之举人吴泌、程光奎和通贿中间人俞继祖绞监候。正主考左必蕃虽没有收受贿赂,但他失于觉察与监督,被处革职。又据记载,赵晋当时羁押在扬州监狱,在临被处决之前,正在乡居的同榜状元王式丹出于同年情谊前去探视,结果赵晋当夜自缢身亡。于是便有人怀疑王式丹带病仆进监,趁机把赵晋调换了出来。此事虽真伪莫辨,但王式丹也因此在古稀之年招致了牢狱之灾。王也是江南名士,屡试不第,直到年届六旬才考中状元的。

       其他与科场案有关的对联
  
  雍正十三年(1735)的乙卯科顺天乡试,正主考为工部侍郎顾祖镇,副主考为翰林学士戴瀚。所取解元许秉智系书吏之子,靠行贿通关节而中元。落榜举子不服气,遂撰一联云:  

       顾司空顾人情不顾脸面;  
       戴学士戴关节不戴眼睛。  

     该联巧妙地利用了两位主考的姓氏,名词与动词之间转换自然,讽刺鄙夷之意全以诙谐幽默之语呈现。又如嘉庆二十三年(1818)戊寅恩科的浙江乡试,学政刘凤诰代理监临职务,因没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以及有其他违规行为,闱后引发舆论,也出现了讽刺对联:  

       监临打监军,小题大做;  
       文宗代文字,矮屋长枪。  

       文宗即指学政,寻绎下联语义,似乎是指刘凤诰有捉刀代笔、充当枪手之嫌疑。后浙江巡抚阮元将对联上报,朝廷派人按问,刘凤诰获罪免职,阮元也受到连带处分。
  
      还有一些落第举子场后心怀怨气,撰联讽刺诋毁考官,一旦牵扯上官场恩怨,往往就会引发科场案件。但其中多半属于捕风捉影,借以发泄私怨一类。《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即收载数联,在此转录一联:  

  殷礼不足征,业已如聩如聋,那有文章操玉尺;  
  周任有言曰,难得恩科恩榜,全凭交易度金针。  

      这是光绪十九年(1893)癸巳恩科浙江乡试后出现的一副对联。正主考叫殷如璋,副主考名周锡恩,上下联分别将两人的姓名拆嵌入内。上联说殷如璋学问有限,且又老迈昏聩,哪有水平来评阅考卷;下联说周锡恩收取贿赂,以关节滥取中试,却借恩科为自己开脱。此联不仅对仗工稳,拆字巧妙,两联开头的“殷礼”、“周任”也颇具匠心。殷、周相对,既是朝代名,又切主考姓,这两句还都出自《论语》,前者见《八佾篇》,后者见《季氏篇》。看来这个落第举子确实有些才学。
  
  纵观以上几副与科场案有关的对联,都有一些共同点。一是多用嵌字格将两主考的姓氏嵌入联内,使人一看便知所指是谁,针对性极强。二是巧妙利用谐音双关,显示出撰联者的构思精致,匠心独运。三是造语诙谐幽默,讽刺辛辣。四是善用俚俗语,一般很少用典故。这些对联不仅在科场案发生的当时即脍炙人口,犹如匕首直刺那些贪墨者的胸膛,使屈才落第者一吐怨气;而且被有心人录入笔记,如康熙朝的两联均被戴璐《石鼓斋杂录》所收载,由此传诸后世,使我们能借以考察科举时代的世态人情。同时还应看到,正是由于这些对联反映了民意,迅速而广泛地传播,才引起了当局的高度重视,促成了案件的审查与处理。这往往比向衙门递状子,向朝廷上折子来得要快,效果要好。
  
  最后再介绍一副科场舞弊相关的正面对联。嘉庆四年(1799)的状元姚文田不仅学识渊博,著述颇丰,而且他为官清廉,一身正气。据《楹联丛话》记载,他平生曾多次担任乡试考官,但他每到一处贡院,都要在大门外张贴一副犹如安民告示一般的对联,曰:  

     科场舞弊皆有常刑,告小人毋撄法网;  
     平生关节不通一字,诫诸生勿听浮言。  

       此联既是对全体应试考生的谆谆告诫,也是姚状元的自警自誓。如果所有的考官都能像姚文田这样清廉自律,守正不阿,绝大多数考生都能凭真才实学在科场一试身手,施展才华,则科场案将会大大减少,国家的吏治也可有望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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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19:44:43 | 只看该作者
科场舞弊皆有常刑,告小人毋撄法网;  
     平生关节不通一字,诫诸生勿听浮言。  
这联合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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