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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梁羽生先生作品《笔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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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4 23:4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搜集梁羽生先生的对联作品以及相关评论中,无意发现了这本专集,其中涉猎不少对联故事以及先生的见解分析,本着尊重作品的原则,把全篇目转来,一并长下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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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梁羽生家园>>论坛

目录:
一、“万岁”从来多短命
二、圣明天子半庸才
三、末代皇帝的命运
四、霸王难免别虞姬
五、脉脉争新宠 申申詈故夫
六、六国大封相纵横谈
七、荒淫残暴的汉代王侯
八、才子失宠的秘密
九、口念弥陀的暴君
十、文学世家 骨肉相残
十一、武则天是否淫妇
十二、秦桧是“两个中国论”的祖宗
十三、汪精卫的自我讽刺
十四、清末“刺摄政王案”真相
十五、名士的无用与无聊
十六、名士见钱就开眼
十七、石崇斗富 皇帝贪财
十八、赔款借款的秘密
十九、宰相合肥天下瘦
二十、文廷式与汪精卫的《忆旧游》
二十一、闲话《满江红》
二十二、谈几首近代词家的《满江红》
二十三、咏王昭君的诗词
二十四、俞平伯的《古槐树屋词》
二十五、缥缈红楼感慨多
二十六、闲话打油诗
二十七、回文诗词谈趣
二十八、再谈回文诗词
二十九、廖凤舒的《嬉笑集》
三十、张大千的诗
三十一、溥心畲的诗文
三十二、铿然一瓣莲花去——谈舒巷城的诗
三十三、谈罗孚的两首诗
三十四、词人心事盼相通
三十五、小令三首仿易安
三十六、闻一多论诗鄙胡适
三十七、闻一多的旧体诗和方言诗
三十八、挽聂绀弩联
三十九、京华犹剩未残棋
四十、章太炎挽孙中山联
四十一、能成世界能成我——杨度挽孙中山联
四十二、不教成败论英雄——袁寒云挽孙中山联
四十三、一字推敲
四十四、谈挽张大千的对联
四十五、梁寒操挽胡适联
四十六、补谈挽胡适联
四十七、《春明外史》的回目
四十八、张恨水的咏史诗
四十九、花蕊宫词不宜借喻
五十、观音庙联
五十一、香港风光入怪联
五十二、烟锁池塘柳寻根
五十三、论黄巢 怀高朗——传奇性的历史人物
五十四、悼沙枫
五十五、达摩·禅宗·秘笈
五十六、两偈·顿渐·陈寅恪
五十七、敦煌学是伤心史
五十八、饶宗颐与敦煌学
五十九、饶宗颐初会钱钟书
六十、弄斧必到班门——在伯明翰访问华罗庚教授
六十一、九连霸·天才·土壤
六十二、序《广州棋坛六十年》
六十三、莫到琼楼最上层——从袁寒云谈到吴健雄
六十四、颜苦孔之卓,苦了邓拓!
六十五、从查理·卓别林谈到孤独感
六十六、看戏的和演戏的
六十七、创造“更高的真实”
六十八、除夕讲童话
六十九、元旦谈美
七十、闲话校对
七十一、徐霞客奇人奇事
七十二、谈天气 怀大理
七十三、雁山红豆之忆
七十四、小国寡民之乐
七十五、在普利茅斯食海鲜
七十六、“买嘢”和“睇嘢”
七十七、长屋风情
七十八、还乡小记
七十九、中国第一个女编辑吕碧城
八十、《模》·《雨在门外》——谈新加坡作家尤今和周灿的小说
八十一、打上帝的耳光——谈台湾女作家三毛
八十二、台湾谈论《王昭君》
八十三、中国武侠小说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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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32:51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三、中国武侠小说略谈


  中国的武侠小说,有资格列入一般文学史的,我大致看过。外国的武侠小说,也看了一些。还有一些是未曾看过原书,而仅从文学史的间接评论,知道它的大概内容的。我不敢妄谈中外武侠小说的比较,但就我看过的而论,我觉得中外的武侠小说各有特点,我个人是更喜爱中国的武侠小说的。
 

  中国的武侠小说最早是作为“传奇文学”的一支,起源于唐代中叶安史之乱之后、藩镇割据的时期,算起来也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

  但关于“武侠”的记载,则还要早得多。远在汉代,司马迁的《史记》中《刺客列传》里的荆轲、聂政,《游侠列传》里的朱家、郭解,就都是“武侠”一流的人物。但这些“列传”属于“传记”体裁,并非小说写法,所以还不能称为“武侠小说”。不过,唐代的武侠小说,也颇受到《刺客列传》与《游侠列传》的影响,因此叙其渊源,顺带提及。

  武侠小说在唐代藩镇割据时期兴起,这是有其历史原因与社会背景的。

  唐代的“藩镇”可以比作民初的军阀,各占地盘,互相攻伐。因为天下扰乱,藩镇专横,所以人们希望有一种能够替他们打抱不平的侠客出来。“武侠小说”的兴起,便是这种心理的反映。

  另一方面,由于割据的军阀互派刺客,刺杀政敌,刺客的本领被渲染夸大,演成很多神奇的传说。这也是唐代小说的另一社会因素。

  中唐之后,暗杀之风非常兴盛,在正史上也可窥见一斑。例如《通鉴》一一五记载:“(李)林甫自以多结怨,常虞刺客,出则步骑百余人为左右翼,金吾静街,前驱在数百步外,公卿走避。居则重关复壁,以石甃地,墙中置板,如防大敌。一夕屡移床,虽家人莫知其处。”防备如此严密,想象中的刺客,当然是有神出鬼没的技能了。唐代武侠小说中空空儿、精精儿就是这一类被军阀所雇用的职业刺客。

  由于这两方面的因素,唐代武侠小说中的“游侠”也就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老百姓幻想的侠客,为百姓打抱不平的;一种是军阀所蓄养的“游侠”,为军阀作保镳或职业刺客的。后一种其实只是统治者之间争权夺利的工具、看门的鹰犬,实在不能称为“游侠”。还有一种更复杂的是本来依附于军阀,而所做的事情,也有符合于当时百姓的愿望的,如《红线传》中的红线,以节度使婢女的身分,凭个人的能力,制止了两个藩镇的割据战争。

  唐代著名的武侠小说有《红线传》、《虬髯客传》、《刘无双传》、《昆仑奴传》、《聂隐娘传》等等(空空儿、精精儿则是附在《聂隐娘传》中)。《虬髯客传》与《红线传》这两篇尤其写得出色。

  《虬髯客传》写隋朝末年,杨素当权,书生李靖以布衣进谒,愿献治世奇策。杨素傲慢无礼,李靖直斥其非,侃侃而谈。杨素身边一个执红拂的婢女对他甚为注意,当晚李靖回到旅店,红拂便来私奔。二人途中遇虬髯客,意气相得。虬髯客本有争霸天下雄心,后来见了李世民,认为李才是“天下真主”,遂把所积的资产送给李靖,让他去辅佐李世民统一中国,自己则到海外称王。

  红拂、李靖、虬髯客这三个人物都写得非常生动,性格鲜明。后世称他们为“风尘三侠”。但这“三侠”的“侠”的表现,却又各各不同。虬髯客豪迈绝伦,红拂是豪爽脱俗,李靖则在豪侠之中带了几分书生气。小说中旅舍遇虬髯客一段,寥寥数笔,就写出了他们性格的分别(引文及评论见《与武侠小说的不解缘》一篇)。

  红拂作为一个女奴,而敢鄙视权倾朝野的杨素,认为杨素是“尸居余气,不足畏也”。而且毫无顾忌地走出相府(杨素官位司空,相当于宰相),选择自己的自由幸福。这反映了反封建束缚的要求,是《虬髯客传》进步的一面。

  但《虬髯客传》在思想上也有极大的缺点,那就是认为“真命天子”是不可抗的正统观点。试看像虬髯客那样非凡的英雄,见了唐太宗尚且推枰敛手,甘拜下风,不敢逐鹿,自己到海外另辟事业。至于李靖那就更等而下之,只配让李世民打天下了。作者的立场,显然是歌颂“天子圣明”,维护李唐王朝的。

  《红线传》的主角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嵩的婢女,小说写另一个节度使田承嗣想吞并潞州,薛嵩忧惧,无法可想,红线便自告奋勇,替他去探虚实。一个更次,往返七百余里,将田承嗣床头的金盒取回为信。薛嵩遣使者送返金盒,田承嗣惊恐非常,赶忙和薛嵩修好,一场战祸遂得避免。

  小说的主角是个婢女,以奴隶作为小说的主角,在封建社会中确是大胆之作。但写红线是为了对薛嵩“感恩图报”,才去取金盒,弭战祸。尽管这符合于当时百姓厌恶军阀混战、要求和平的愿望,但把一个“女侠”变成了军阀的工具,这却未免大大减弱了作品的价值,也损害了作者所要着意描写的“女侠”的精神面貌。另外,小说中的佛道迷信思想,如说红线前生本为男子,因犯过错,而“陷为女子”,现在为百姓立了这场功德,就可以“复其本形”,重为男子等等,这也是小说中的糟粕。

  唐代的武侠小说都是短篇,如《虬髯客传》、《红线传》都不到三千字。在这么短的篇幅中,写故事,写景物,写性格,每一方面都写得很精采,这确是极不容易的事。从这里也可见到它的艺术功夫了。

  到了宋代,民间“说书”(讲故事)的风气盛行,民间艺人(宋代称为“说话人”)根据传说编造的故事称为“话本”。说话人所讲的故事,大都是英雄豪侠的故事。最著名的《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故事,就是宋代“说话人”的集体创作,早就在民间流传了的。元末明初施耐庵将这些故事经过艺术的加工和整理,成为现在通行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最受重视的文学遗产之一。它是一本写“官逼民反”的农民起义小说,把它作为“武侠小说”那是不适当的。但其中一个个的英雄豪侠故事,如“林冲雪夜歼仇”、“武松打虎”、“李逵与众好汉劫法场”、“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等等,都具有武侠小说的色彩。后世的武侠小说,受《水浒传》的影响最大。所以谈到中国的武侠小说,还是不能不提及《水浒传》。

  《水浒传》的英雄已是比唐代武侠小说的“侠客”进了一步,他们并非只凭个人的力量,而是结成一股集体的力量反抗统治者的了。在艺术性方面,人物性格的刻画,也远远超过了前人。《水浒传》的一些主要人物,如宋江、卢俊义、林冲、鲁智深、李逵、阮小二等等,各有各的性格,而且都是与他们的出身相吻合的。注意人物出身与性格的关联,这是《水浒传》的一个艺术特点。

  但《水浒传》也并非十全十美,毫无瑕疵,和其他文学遗产一样,它也是有精华,也有糟粕的。它一方面写了农民的起义,一方面又贯串着要接受“招安”的妥协思想(以宋江为代表);它反抗的统治者只是贪官污吏,却不是皇帝本人。同时它对其他的农民领袖,如方腊、田庆、王虎等诬为盗寇,而宋江等人虽是被迫上梁山,却还是要“替天行道”的。这一个“道”,一方面是替百姓“打抱不平”,一方面又是替“天子”维持正统。所以才有了后来宋江接受招安,替朝廷“征四寇”之举。因此尽管它写了农民起义,还不能说是站在农民立场的。

  不过尽管如此,在封建社会中能出现这样一本小说,也是难能可贵的了。同时,它虽然以宋江为代表人物,贯串了要维持正统的妥协思想,却也描写了“下层”出身的李逵、朱贵等人蔑视皇帝的思想。如李逵几次提出要推倒大宋皇帝,被宋江压下,就是一例。因此,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我们还是应该承认《水浒传》是封建社会中的一部应受重视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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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32:20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二、台湾谈论《王昭君》


  两千年前的王昭君变成了台湾报纸的热门人物。不过这个王昭君是要加上书名引号的,引起注意的是曹禺所写的《王昭君》。
 

  有“台湾超级民营报纸”之称的《中国时报》接连两天(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五日、六日)刊出了有关《王昭君》及其作者的论述,第一篇的题目是:《王昭君——曹禺第三部“国策文学”》,第二篇的题目是:《解冻人》,另加副题“曹禺还能作什么?”两篇文章都是占了副刊半版篇幅的洋洋大文。作者刘绍铭是台大出身的留美学人在台湾文艺界知名度颇高,可以作为在台湾的报刊上谈论《王昭君》的代表之作。
 

  从今年开始,中国大陆的文艺刊物已在陆续介绍台湾作家的作品,现在又在台湾报纸上看到有关《王昭君》及其作者韵谈池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像,“民犹是也,国犹是也,何分南北?”统一问题,目前虽然还有许多障碍,但海峡两边的中国人从文化交流开始,也算得是稍微“解冻”了吧。
 

  曹禺写《王昭君》,由于曾受“四人帮”的干扰,经过二十年方始写成。他不但博览有关王昭君的史料,并且去了内蒙古两次,访问了当地的马头琴大师巴杰和一些老一辈的族人,搜集了汉蒙两族有关王昭君的传说,写作态度是非常认真的。刘绍铭论述曹禹的《王昭君》,不但介绍了曹禺的生平,也介绍了曹禺写《王昭君》的经过,收集材料相当奉富。尽管他们所用的时间和精力不能相提并论,但写作态度的认真,我认为都是值得称赞的。
 

  “国策文学”据刘绍铭的解释,乃是“遵命文学”的意思。曹禺在解放后写了三部剧本,一是《明朗的天》(一九五四年),一是《胆剑篇》(一九六一年),最后一部就是《王昭君》。这三部剧作,刘绍铭认为都是配合“中国大陆”国策的“遵命文学”。
 

  不错,曹禺的《王昭君》是的确可以称为“遵命文学”的遵谁之命呢?遵周总理之命。
 

  曹禺是怎样想到要写王昭君的呢?这个问题,他曾经和一个访问他的记者谈及:“那是一九六〇年以前的事,周总理指示我们不要大汉族主义,不要妄自尊大,这是从蒙汉人联婚问题谈起的。周总理说,要提倡汉族妇女嫁给少数民族。说到有个王昭君,周总理就指着我说:‘曹禺,你快写!’要我写个王昭君的剧本。”刘绍铭引用了曹禺这段话,尽管他不以“遵命文学”为然,但他对周总理之“命”,则是甚表赞同的。(虽然他在台湾报纸写文章,不敢明白使用“赞同”这个字眼,但读了他的文章,谁都可以看出这个意思。这点以下再谈。)而且他还替曹禺表示庆幸:“曹禺有幸,交给他任务的是周恩来,而不是江青。如果江娘娘要他写一本替吕后翻案的剧本,想他不易应付司马迁的史笔。”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最少刘绍铭并不认为周总理的“命”是“乱命”,所以才说“曹禺有幸”(他对周总理的一份敬意想必读者也能体会)。而他那个假设的问题也很容易答复,如果是江青要曹禺写给吕后翻案的剧本,以曹禺的为人,决不会写。
 

  过去中国文学作品中的“王昭君”,都是把她写成哭哭啼啼“出塞”的,周总理一反前人见解,要曹禺从民族友谊、“匈汉一家”的角度写王昭君,不是可怜的形相,而是抱着崇高理想去“和亲”的勇敢女性。周总理这个见解,刘绍铭是极表赞同的。他说:
 

  “在曹禺这剧本曲现以前,昭君这个汉家女子出嫁匈奴,在国人的‘想象’中是‘和番’而不是‘和亲’。一字之差,就足以说明在曹禺以前我国‘想象文学’作家对这一历史人物‘传说’态度的不同了;那毫无疑问是‘大国沙文主义’想象力之结晶。《变文》如是,《汉宫秋》、《青冢记》和《昭君出塞》亦如是,更不用说流行曲《昭君怨》所记‘回旨望故园,河山总断肠’那种情怀了,传统的王昭君既与史实不符,因此我们不能说曹禺改史。‘事实上,他要昭君自请出塞,想是有根据的”。(下面他引了《琴操》的一段文字,说明曹禺之有“根据”。)
 

  因此他在讨论了主题之后,得出的结论是“正如我们在上面说过,曹禺虽然把我们心目中的王昭君‘偶像’打破,我们却不能责难他改史。但问题不在他把昭君刻画成革命女性,而是写作此剧的动机和以后的人物构想,不是他自己的,那是周恩来的。”
 

  或许刘绍铭是因为他的文章称赞曹禺太多,最后不能不“弹”他一下吧?但这一“弹”在读者来看,恐怕是不能成立的。既然问题不在作品本身,作品本身是有了正面的评价,那么写作的动机和人物的构想是谁出的主意,那又有什么关系?一个作家肯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不正是他的长处吗?不过若把这段话,解释为曹禺之所以能够写成《王昭君》,主要是由于得到周总理的帮助,那是可以成立的。
 

  谈到写作技巧,刘绍铭对曹禺的《王昭君》吏是“有赞有弹。”了。他说:
 

  “在戏剧性经营方面,曹禺真是宝刀未老。他善于制造情节,卖弄关子。其得心应手处,一如四十多年前的《雷雨》、《日出》和《原野》。对一般读者和观众而言,最能防止他们‘打瞌睡’的,莫如制造正派人物和反派人物冲突的气氛。传统的反派人物毛延寿既不在场,曹禺就用温敦(呼韩邪的妹夫)来代替。这个阴谋家陷害单于、嫁祸昭君的种种措施,自自然然成了观众关心的对像。文字方面,曹禺一直是个中翘楚——流利漂亮而时见诗意。”他尤其欣赏曹禺在剧中用的“西方式的独白”。例如下面那段独白:
 

  王昭君(望着墙外的春天):

  母亲,你生我为何来?难道这青森森的宫墙要栽来陪伴?

  难道这青松垂柳、望不断的栏杆要我去看管?
  啊,这一天三遍钟,夜半又宫漏,一点一滴,像扯不断的丝那样长!
  娘娘啊,你错了未算,欠商量,急急慌慌把我送进这三丈八尺的宫墙。


  不错,这段独白岂仅只是具有“诗意”,本身就是音韵和谐的诗。
 

  刘绍铭在举了这个例子之后洗“是的,曹禺是中国“五四”以来最优秀的剧作家,也是在国际上最具名气的中国大陆现代戏剧家。令人担心的是,曹禺老了,而如今二三十岁的在大陆的青年,即使想象力比曹禺丰富,也不会有他驾驭文字的能力。”刘绍铭担心中国文艺界的接班人问题,这也的确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唯一令得刘绍铭不满的地方,是曹禺在《王昭君》结尾时候所用的一个象征手法:
 

  那合欢被,一阵风把它吹起来,就忽忽悠悠地跟着那金色的大雁飞走了!飞上天去了!你们看,天上!天上!那不是大雁?那不是合欢被?(大雁在空中鸣唳,一片光明的彩云在蓝天里悠悠飞过。)
 

  刘绍铭认为这是曹禺在“向中国老百姓灌输封建式的迷信思想”。不过,这似乎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假如用电影形式表现,合欢被被风吹走,接着天空出现金色大雁,白云悠悠飞过。这样的剪接,不正是甚富戏剧性的浪漫联想吗?文学中许可使用浪漫的笔触、象征的手法,若然扣上“灌输封建式迷信”的帽子,这帽子似乎太大了。
 

  刘绍铭在另一篇《解冻人》中,根据一篇曹禺的访问记,批评曹禺对西方文学的“无知”,以致在谈话中“笑话百出”。
 

  举出的例子是他在保罗·安格尔(Paul EnZle 聂华苓丈夫)面前,“冒充内行人,硬指杰克·伦敦的作品替美国人民说了话。”刘绍铭不同意这个说法;他根据《美国文学史》的说法,指出“杰克·伦敦是一位江湖星相家和女巫的私生子,好在其浪漫小说中宣扬当日的激进思想。其所写的作品十六年来使他从籍籍无名,穷愁潦倒的生活中得到了名誉,财产以及浪游、爱情和求学等种种补偿。此外他也因此获得他贪得无厌的身心所需的许多‘身外物’。他也因此变得脾气古怪,情绪陷于绝望和苦恼。他的死可能是自杀的行为。”因此而认为杰克·伦敦的作品,不是“替美国人民说了话”。
 

  《美国文学史》这段话,主要是对杰克·伦敦的人身攻击,是批评他的品格坏的一面。但根据这段说话,似乎不能得出他的作品不是“替美国人民说话”的结论。或者这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吧。
 

  作品和作家品格虽有连带关系,但不能混为一谈。在资本主义那种复杂的社会里,作家有复杂的品格(好的坏的都有),那也并不稀奇。——拜伦的私德曾受上流社会抨击,脾气也很古怪,也很喜欢享受,但谁能否认他作品的价值,否认他可以算得是他那个时代的进步作家?
 

  杰克·伦敦的《深渊中的人们》描写伦敦贫民的悲惨生流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铁蹄》揭露美国资产阶级民主真相;自传性长篇小说《马丁·伊登》描写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青年作家个人奋斗的悲剧。从他这些作品来看,说他“替美国人民说了话”,似乎也不能算是“笑话”吧?
 

  另外刘绍铭还提到中国大陆作家对“性”的禁忌,讥讽曹禺回避这个问题等等。中国大陆作家目前是还有许多禁区未能打破的,“性”是其中之一。不过中国和西方的社会环境不同,“性”虽然不必成为“禁忌”,但也无需像西方作家那样当作“热门题材”吧?至于曹禺的本意是否如此,那就非我所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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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31:47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一、打上帝的耳光
——谈台湾女作家三毛



  众神默默听回声
 

  说起希腊水仙花的神话,不觉联想到三毛。
 

  三毛是近年在台湾最受欢迎的女作家,在香港也有不少人爱读她的书。她写的那几本三毛流浪记,如《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等书,不但新奇有趣,大开读者的眼界,而且感染读者的心灵。令人感到她的纯、她的真、她的爱心。她虽然写了非洲土人落后的一面,但却是充满爱心去写这些善良质朴的土人的。
 

  三毛的英文名字就叫ECHO,希腊神话中一个女神的名字。
 

  笔名和英文名都很特别。她曾对访问她的记者解释:“三毛是一个最简单、最通俗的名字,大毛、二毛,谁家都可能有。我要自己很平凡,同时我也连带表明我的口袋只有三毛钱。”
 

  至于英文名“回声”的由来,她在一篇文章中也曾谈到:“那年我在画上签名,我写了ECHO这字。你说谁给的名字,那么好。没想到希腊神话中的故事,经过数千年的流传,在冥冥中,又应验到一个同名的女孩身上。”(见《雨季不再来》中的《极乐鸟》一文)
 

  虽然她说自己平凡,但在读者眼中,她是殊不平凡的。台湾作家隐地写得好:“三毛岂仅是一个奇女子?三毛是山,其倔强坚硬,令人肃然起敬。三毛是水,漂流过大江南北,许多国家。……三毛当然更是一本书,只要你在展读,就能浑然忘我,忧愁烦恼一扫而空,仿佛自己告别俗世,走进了一个趣味盎然的卡通世界和漫画王国。所以三毛自然也是一出戏,人生中的一出难得看到的好戏。”可惜她现在的遭遇却是一个悲剧,她的丈夫荷西是一位潜水专家,失事死了。
 

  独住撒哈拉的“奇女子” 

  有些本来是含义美好的名词,用得滥了,也就变成庸俗不堪了。才子才女满街走是一个例子,银幕、荧幕上的奇女子频频出现也是一个例子。我本来不想把这种已经变得俗气的头衔加在三毛身上的,但想想又没有什么更适合的形容,那就还是称她为奇女子吧。“奇”的正面意思应是“特立独行”,按《辞海》的解释,即志行高洁,不肯随波逐流之谓也。
 

  三毛的行事的确是与众不同的。撒哈拉沙漠是世界最大的沙漠,她怎会想到去这个沙漠的呢?在《白手成家》一文里,她说:“不记得哪一年,我无意间翻到一本美国《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正好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篇,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个一片陌生的大地。”
 

  结果,她成为中国第一个踏上撒哈拉土地的孩子,在那里结了婚,写下了《撒哈拉的故事》,以及其他一连串可以开拓读者眼界和心胸的异国奇趣录。
 

  她的外国丈夫“大胡子荷西”,不识中文,文化背景和她完全不同,但气质却是相同的。她说:“和荷西在一起,没有丰盛的酒宴,他热爱自然,跟他出去,一个大男人,会为一些自然的景象,一下子冲动起来。有一回在撒哈拉,他踏在沙漠上,虔诚地膜拜,嘴里像印第安人般地叫喊,他说,潜到深深的海底,所有烦恼和苦忧都远离。沉默的水底,生命是不用喧哗来表达;珊瑚明艳的色彩,鱼优雅的悠游,水藻随着波浪的律动,这些更能使他接触到自然的奥秘。荷西教会我接近自然,对自然虔敬,也把我揉进了泥土,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见《众神默默》一文)
 

  写得真好。但这样志同道合的夫妻,惨遭鸳鸯折翼,上帝也未免太不公平了。
 

  打上帝的耳光
 

  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不知是传说还是事实,三毛一夜白头,则是真的。虽然不是全白。
 

  “荷西失踪那天,我整夜祷告,我不信神,可是为荷西,神却是我最后的求助。我说上帝,我用所有的忏悔,向你换回荷西,哪怕是手断了,脸丑了,都无所谓,一定要把我的荷西还给我。陪我的西班牙太太告诉我,她看着我的头发一夜间,一点点的都变白了。”
 

  这段话是她丧夫之后回到台湾,和她的同学说的。“说着,三毛把她的头发垂了下来,当年在山风里飞扬的乌发,露出斑斑的白。”荷西是夏天失事的,她回到台湾和这位同学见面的时候,已是枫树变红的十一月,她的头发还没有恢复原来色素。
 

  连我们这些和她素不相识的人都觉得上帝对她不公,她自己的愤慨那就更可想而知了。她说:“我要问上帝,我做错了什么,我要打他两耳光,要他给我理由,给我解释。”
 

  前人诗文中,埋怨上帝的不算稀奇,如高天梅伪造石达开的诗:只觉苍天方聩聩。骂上帝的也有,如关汉卿的骂“老天爷瞎了眼睛”。但说要打上帝的耳光,则未之前见。恐怕也只有三毛才敢说这样惊世骇俗的话。她的同学写的这篇文字曾见于香港的《开卷》月刊。
 

  同期《开卷》还有一篇张君默写的文章《哭泣的三毛》,张君默是和她“在书信上结交两年以来,至今尚没有见过面”的笔友。虽然只是笔友,但了解甚深;他这篇文章最后说:“她的心魂都在异域,那个有喜乐、有悲伤的海岸正在等候着她归去,而我们,则在等着看她燃起第三度生命的火花。”这也正是“我们”的期望。为何说是“第三度”呢,因为三毛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是她的未婚夫,十二年前,也是不幸早逝,死在她的怀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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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30:49 | 只看该作者
八十、《模》·《雨在门外》
——谈新加坡作家尤今和周灿的小说



  在新加坡年青一辈的作家中,尤今是很受人注目的一位。她可以说是新加坡文坛的一颗新星,一出现就光彩夺目。
 

  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有作品发麦,其中一篇小说《飘》,曾获得新加坡“全国五大专短篇小说创作比赛”第二奖。新加坡作家谢克给她的评语是:“尤今是这批文艺新兵中很受注意的一位。……有很好的旧文学根底,驾驭文字的能力不在—些老作家之下,作品不多,却很有深度。”(《新加坡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华文文艺》。此文发表于一九七六年《新加坡文艺》创刊号)
 

  一九七三年,她在南洋大学中文系毕业,同年进入国家图书馆工作。“我跃入了一个更广阔的书海,在那儿浸了整整三年。”“书本为我的精神世界开拓了一个又一个新境界。”其后,“进入《南洋商报》,是梦的实现。这个梦,不是苍白无光的,而是绚烂多彩的。从广阔的接触面里,我吸收了许多书本所无法给予我的知识,这些活的知识,不但充实了我,启发了我,有好些还被我利用以作为小说的题材。《暮》这篇小说,就是我多次到老人院采访新闻,逐渐搜集资料而写的。”(《模》之自序)。图书馆的工作和记者的职业给她打下了良好的写作基础。前者充实了他的书本知识,后者扩大了他的生活面。
 

  她最新的作品是短篇小说集《模》。“收在这本集于里的五篇小说都是以女性为主的。她们来自不同的层面,有着不同的生活,代表了不同典型人物对人生不同的看法。”
 

  “《焰》写的是将爱情拥在怀里当作生活全部的学府女生,《壳》写的是将物质享受当作快乐泉源的虚荣女性,《烙》写的是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的早婚妇女,《暮》写的是心怀寂寞的老妪,《模》写的是受经济压迫而差点走入火坑的少女。”(《模》之自序)
 

  尤今小说的特点之一是对人物描写的细腻,有些“细节”往往是男性作家容易忽略的,她却能观察入微。可以看得出来,在这方面她似乎颇受张爱玲和於梨华这两位女作家的影响。
 

  试看她怎样描写一个少女脸上的黑痣。
 

  “她的嘴唇很薄,抿着时也像在笑。唇下有一粒小小的黑痣,整张脸的妩媚都储集在这颗痣内,当她偶尔微笑,牵动了这粒痣时,储集在内的妩媚便像江河决堤般泛滥出来,流泻了一脸。”(《壳》)
 

  通过她细致的描写,一颗黑痣,就把一个爱俏的少女写活了。
 

  特点之二是常有不落俗套的新鲜比喻。
 

  “苗苓转过身来,一脸阴森,双拳紧握着,一条条青筋嚣张地站立着,明丽的眸子爬满了慑人的狂怒,直勾勾地望着绪川,恨不得能在这一秒里化作一瓶硫酸,把绪川溶解化除。”(《壳》)
 

  写一个善妒的妻子对丈夫发怒,“恨不得化作一瓶硫酸”,颇有新意。
 

  她的小说对布局也很讲究,是能把握“在意料之外,在情理之中”这种引人入胜的写作手法的。但往往因为刻意经营,而令人感觉有斧凿的痕迹。在艺术上还未能达到完全投入的上乘境界。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周灿是一位技巧熟练的作家,尤今今年二十九岁,他的年龄我没问过,看来大概是四十岁左右。他写诗写散文也写小说,而且还是古典文学研究者,著作甚丰。诗集有《孩子底梦》《青春》《云南园风景画》《千年之莲》等等。散文集中《铁栏里的春天》《五色喷泉》《玲珑望月》《只因为那阳光》等等。古典文学论文集《宋词赏析》、《元代散曲学研究》。短篇小说还有《最后一个女儿》《魔镜》等等。而最新出版的小说集则是《雨在门外》。
 

  周灿的小说善于描写人物内心世界,风格朴实,从平淡处具功力。技巧上似乎喜欢用象征手法。
 

  《雨在门外》写一个中产阶层的高级知识分子的“失落感”,很有深度。主角裴立明“曾经是属于那种所谓有理想、有抱负,不肯过一般人所过的平凡生活的人。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念书、毕业、工作、结婚、生孩子、养孩子、衰老……多没意思。”但结果他还是不免于过这种“多没意思”的平凡生活。
 

   他是把“雨在门外”作为一种象征的。
 

  “打发孩子们去读书游戏之后,裴立明像平日一样,坐在客厅里的灯下看他当天还没有好好看过的报纸。当他有时把视线从报纸上移到玻璃窗上,他可以看见一颗一颗好大的雨点打在那上面,汇成了一些自上面下的细流,然后在窗檐下面那个地方消失了。雨一定是下得很大的,要不然那几片窗不会越来越模糊,像抹上了一层雾。隐约的,还可以听得见钻进屋里来的雷声,窗的外面,门的外面,屋子的外面,世界一定是湿漉漉的,湿而且冷。”
 

  唯其门外风大雨大,主人公就只好躲在温暖的屋子里了。
 

  “其实,他连雨也没有看,他只是在想着由雨勾起的一连串事情。……雨始终都是在窗外,门外、屋外。而屋内却是暖和的,温馨的,也是安全的。屋内是天真可爱的孩子和贤慧的太太所构成的所谓美满的家庭。认识裴立明的人都说他是幸福的,他也相信他的确是幸福的。……裴立明也认真地,不时地说服自己,应该感觉满足才对。但是,面对着那样的雨,在那样的客厅中,他禁不住还是有一丝遗憾和失落之感。
 

  “至于为什么遗憾,失落了什么东西,他一时却说不出来。”
 

  像这样的知识分子,也是我们常见的。但这种时代的失落感却是很难刻画。周灿《雨在门外》在这方面的描写,我认为是相当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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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30:12 | 只看该作者
七十九、中国第一个女编辑吕碧城



  词人、编辑、老处女
 

  女编辑现在是司空见惯了,但你可知道中国第一个女编辑是谁?
 

  她是吕碧城。她在《大公报》做编辑那年(光绪二十九年),不过十九岁。她也是清末著名的女词人,卓然成家。上海古典文学社出版龙榆生教授编选的《近三百年名家词选》,所选的最后一位词家就是她。她有《晓珠词》四卷行世。清末“文坛名宿”如樊樊山、易实甫等人对她的诗词甚为推重,认为可以比美易安(李清照)。
 

  她的一生也可说是充满“传奇性”的,她曾提倡女权运动。办过女学;并且参加过革命运动,和秋瑾是好朋友。秋瑾创办的《中国女报》发刊词就是她写的。
 

  还有一个“奇”处,和现在一般奇女子恰恰相反:她是独身终老的“老处女”,从无“艳事”流传。以她这样感情丰富的人(从诗词中可以见到),一生也似乎没谈过恋爱(至少是没有“信史”可考)。有之只是她和《大公报》创办人英敛之的一段兄妹之情。这段兄妹之情,当时曾受到别人的误解,令她在感情上受到很大的伤害。
 

  她是女权运动的先驱,是没有“爱情游戏”的奇女。
 

  少年时代不幸的遭遇
 

  她出生在“书香门第”(光绪九年,公元一八八三年),父亲吕风歧(字瑞田)曾任山西学政。姐妹四人,她排行第三,姐妹都工诗文,有“旌德一门四才女”之称(旌德是安徽省的一个县份。),不过以她最为出色,姐妹的文名都被她所掩了。
 

  尽管生于官宦之家,她的少年却是甚为不幸的。
 

  她本来是有未婚夫的,未婚夫是同乡一个姓汪的人。大概因为一生太过平凡,除了和她闹出“婚变”一事有人提及之外,其他就少人知了。这头婚事是她九岁那年由父母作主定下的。
 

  十二岁那年,她的父亲不幸逝世。不久就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影响了她的一生。
 

  她的母亲是继室,丈夫死后,和族人争产,给强盗掳去。强盗据说是她的对头指使的。
 

  后来他的母亲虽然得官兵救了回来,但当时的社会观念,认为一个贵妇陷身贼巢,有失“清白”之嫌。乃是极不名誉的事;她的夫家就因此而提出退婚。那年她已经十五岁,是个颇为懂事的姑娘了。
 

  她对退婚一事倒是不在乎的。在自述中曾说:“当时予虽微诧,亦未措意,后且忘之。而年光荏苒,所遇迄无惬意者;独立之志,遂以坚决焉。”发兵救母亲的人是她家的世交樊樊山。(樊和她父亲是同一年中进士的“同年”,当时任江宁布政使。)樊樊山也是清末的名诗人,后来题她的《碧城集》曾有诗云:
 

  香茗风流鲍令晖,百年人事称心稀。
  君看孔雀多文采,赢得东南独自飞。
 

  对她的独身终老,认为正足以造成她在文学上的成就。虽然是安慰之辞,却也不无道理。
 

  宁为老处女,不作俗人妻。她的未婚夫竟会因她母亲被掳而提出退婚,满脑子陈腐的观念可想而知。婚变对她是幸还是不幸也正难说。不过这次退婚的打击,虽然她不在乎,心理上受到的影响我想一定是会有的。她的一些怪僻脾气,可能就是因此而来。
 

  第一个女编辑
 

  她进《大公报》做编辑一事也很富戏剧性。
 

  闹出了那件被乡人认为“不名誉”的“退婚”事件之后,她到塘沽跟她舅父严朗轩。严朗轩有个秘书叫方小州,方小州的太太大概是《大公报》创办人英敛之的亲戚,住在天津《大公报》馆。经常来往塘沽、天津。两地距离甚近,有一次方太太去天津,她要求和方夫人同去探访女学,(天津有女子学校甚早,在清末可说是开风气之先。周总理夫人邓颖超,就是宣统元年在北洋女子公学师范科第一期毕业的。)方太太已答应,但她临行时被舅父知道,把她大骂一顿,禁止她去天津。她不顾一切,第二天便即私逃往津。到了天津,写了一封信给方太太,一面大发牢骚,一面畅谈抱负。这封信给英敛之看见,对她的大发牢骚大加赞赏。英敛之和她舅父相识,打算待她舅父怒气稍平之后,为她斡旋。知她没有宿处,便通过方太太请她一同住在《大公报》馆。
 

  《大公报》创刊于清光绪二十八年阴历五月十二日,吕碧城是第二年阴历三月二十三日到《大公报》馆的。裾英敛之日记,和她谈得十分投机,吕碧城并即席挥毫,写了一首《满江红》给他。词云:
 

  晦暗神州,忻曙光一线遥射,问何人女权高唱,若安达克?雪浪千寻悲业海,风潮廿纪看东亚。听青闺挥汗发狂言,君休诧!
  幽与闲,如长夜;羁与绊,无休歇。叩帝阉不见,愤怀难泻,遍地离魂招未得,一腔热血无从洒。叹蛙居井底愿频违,情空惹。
 

  英剑之虽是旗人,却有维新思想,对她大为赏识,遂聘请她做《大公报》编辑,这在当时仍是空前创举,她不仅是《大公报》第一位女编辑,也是中国第一位报纸的女编辑。
 

  那年她虚龄二十岁,实际是十九足岁。
 

  和秋瑾缔交
 

  湘秋瑾缔交,更为“奇趣”。秋瑾字碧城,字和她的名相同。两人都是新女性,也都擅长诗词。有人将她们的习作混淆,因此秋瑾到天津来拜访她。
 

  吕碧城记其事甚趣,原文如下:
 

  “都中来访者甚众,秋瑾其一焉。据云:彼亦号碧城,都人士见予著作,谓出彼手,彼故来津探访。相见之下,竞慨然取消其号,因予名已大著,故让避也。犹忆其名刺为红笺‘秋闺谨’三字,馆役某高举而报曰:‘来了一位梳头的爷们。’盖其时秋作男装面仍梳髻,长身玉立,双眸炯然,风度已异庸流。主人款留之,与予同榻寝。次晨,予睡眼隙胧,靓之大惊,因先瞥见其官式皂鞋之双足,认为男子也。彼方就床头皮小奁,敷粉于鼻。嗟乎!当时讵料同寝者,他日竟喋血饮刃于市耶?彼密劝同渡扶桑,为革命运动。予持世界主义,同情于政体改革,而无满汉之见。交谈结果,彼独进行,予任文字之役。彼在东所办女报,其发刊词即予署名之作,后因此几同遇难,竟获幸免者,殆成仁入史,亦有天数焉。”

 

  文字写得很生动,秋瑾男装求访,吕碧城和她同床睡觉,第二天一醒,睡眼朦胧,以为哪里来的臭男子,大吃一惊。秋瑾的巾帼须眉气概跃然纸上。从这段文字,吕碧城当然还是康梁这派的改良主义。不过她已经比康梁跨进了一步,虽然没从事实际的革命工作,却已用文字支持秋瑾的革命活动。后来秋瑾遇难,她亦几乎因此遭祸。
 

  秋瑾遇难之时(光绪三十三年阴历六月初四),吕碧城已离开《大公报》,还特别为此和她的二姐梅生去见英敛之,求英敛之为秋瑾写一篇纪念文字;她当时正是“疑犯”身分,不怕惹祸上身,和秋瑾也可说是生死之交了。
 

  与英敛之一段兄妹之情
 

  英敛之比她大十六岁,有妻有子,赏识她的才华,聘请她做编辑。从英敛之留下的日记看采,他纯粹是以兄长自居的。吕碧城的著作也只有对英敛之的感激(后来吵翻,那又是另一回事了),看不出有恋爱的成分。不过别忘了当时是清朝末年。英敛之和她的交情这样好,逢人就夸赞她,不但引起别人的误会,甚至引起自己太太的误会。
 

  吕碧城当编辑大约半年光景,英敛之便帮助她创办华胄女学,拉拢了唐绍仪、傅增湘等名流做校董。至此吕碧城的舅父严朗轩方始“原谅”他这不羁的甥女,并答应做女校总办。(但未曾上任,就辞职了。)她的两位姐姐惠如和梅生也到女校任教。
 

  其时外间对她和英敛之的友谊,已经颇有流言,英夫人也难免误会。她和吕碧城曾合拍一照。某天晚上,据英敛之日记记载,她对着这张照片,似乎感慨甚深,迟迟未睡,“因种种感情,颇思痛,慰之良久始好。”(日记原文)显然他们夫妻的感情,已因吕碧城而有裂痕。
 

  吕碧城两个姐姐来天津后,英夫人对她们比对吕碧城更好,且和吕碧城的大姐惠如结为金兰姐妹。她的二姐梅生把听到的外间流言写信告诉妹妹(或许是不便对她直说的原故吧),吕碧城因此去见英敛之,相对痛哭一场,后来就疏远了。
 

  吕碧城这人脾气也有点怪,她主观极强,不容易谅解别人。后来和两个姐姐感情弄得极坏,亲姐妹几乎变成仇人。据她自己所说是因为家庭的产业纠纷,她自己不把金钱放在心上,却气不过两个姐姐的霸道。谁是谁非,局外人很难议论。她尤其仇恨二姐,直到晚年,她出版“晓珠词”时,还在一首‘浣溪沙”词后,加上一注:“余孑然一身亲属皆亡,仅存一情死义绝,不通音讯已将卅载之人。其一切所为,余概不预闻;余之诸事,亦永不许彼干涉。词集附以此语,似属不伦,然读者安知余不得已之苦衷乎。”
 

  这个她视为“情死义绝”的亲属,就是她的二姐梅生。不知是否也因当年的一宗“公案”在内。
 

  吕碧城性情刚愎,这是当时一般人对她的批评,(当时未有心理医生,谁也不去研究它的成因)她和姐姐闹翻,后来又得罪了某一有力校董的太太,女学也就办不成了。社会人士,大多说她不是。而最后则是和英敛之绝交。导因极为可笑,据英剑之现存日记的最后一日说:“碧城因《大公报》白话,登有劝女教习不当妖艳招摇一段,疑为讥彼。旋于津报登有驳文,强辞夺理,极为可笑。数日后,彼来信,洋洋千言分辩,予仍答书,亦千余言。此后遂不来馆。”
 

  当然原因相信不会这样简单,但我们也无谓强作解人了。
 

  漫游欧美 死于香港
 

  一九二〇年,吕碧城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美术,此后一度回国,又复漫游欧美,在欧洲时间最长,尤爱瑞士湖山之胜。这段期间,是她在文艺方面的成熟期,对异国风光,颇多吟咏,成为她的词的一个特色。现在选一首《玲珑玉》给读友欣赏。自注云:“阿尔卑斯雪山,游者多乘雪橇飞越高山,其疾如风,雅戏也。”词云:
 

  谁斗寒姿,正青素乍试轻盈。飞雪溜囊,朔风回舞流霎。为拟凌波步弱,任长空奔电,恣汝纵横。峥嵘!诧遥峰时自送迎。
  望极山河幂缟,惊梅魂初返,鹤梦频惊。悄展银沙,只飞琼惯履坚冰。休愁人间途险,有仙掌为调玉髓,迤逦填平。怅归晚,又瞧楼红灿冻檠。
 

  她晚年笃佛,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死于香港。据云她是在九龙寓所念自撰佛偈而卒的。遗命火化和面为丸投海中与水族结缘。死也死得“别开生面”,称为奇女子,谁曰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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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8:37 | 只看该作者
七十八、还乡小记

 

  


  我是在离家四十二年之后,才第一次回乡的。途经梧州游白云山时曾口占一诗道:

  四十二年归故里,白云犹是汉时秋。
  历劫沧桑人事改,江山无恙我旧游。

  “白云犹是汉时秋”是前人诗句,胡汉民题广州白云山五层楼时亦曾用以入联。我回乡的第二天(八七年二月十六日),《南宁晚报》的两位记者崔注厚和陈设清晨来访(他们是前一天得知消息,乘特快夜车到桂林,深夜再换乘小汽车到蒙山采访的。其“拚搏”精神可和香港记者比美),问及我回乡的心情,我就把这首诗抄录给他们。
 

  其实我回乡的心情,万缕千丝,不知从何说起,这首诗只能勉强作个概括而已。记得在四十年前,我在广州读大学时,曾写了一首调寄《一萼红》的词寄给饶宗颐教授(他是在抗战期间避难蒙山,与我成为师生的),词道:

  梦深幽,渡关山千里,寻觅旧时游。树老荒塘,苔深苇曲,曾记心事悠悠。只而今飞鸿渐杳,算华年又过几清秋?珠海潮生,云山翠拥,尽恁凝眸。
  回首殊乡作侣,几同消残漏,共读西楼。班固书成,相如赋就,闲招吟鹭盟鸥。问长卿归来何日,向龙山醉与白云浮。正是菊芳兰秀,天涯何苦淹留?

  时隔四十二年,如今看来,这首词亦可作为我的“自咏”,只不过已不仅是“华年”过了几个“清秋”,而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了。

  
 

  我的故乡广西蒙山县,旧称永安州,虽然是个山区小县,在历史上却颇有名。一八五一年一月,洪秀全金田起义,同年九月二十五日攻克永安州城,为太平军起义以来攻克的第一座城,定国号、改正朔、封诸王等等政治措施,都是在蒙山进行的(详见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六章“驰驱八桂”的第一节“克永安州”)。
 

  简又文也是抗战期间避难蒙山的学者之一,当时我刚从桂林高中毕业,以战乱所阻,不能升学,归家自修,与他相遇,拜他为师。他的第一部有关太平天国史的著作《太平军广西首义史》就是在我家完成的。
 

  一来我是蒙山人,二来也由于师承关系,我对太平天国史是颇有兴趣的。太平天国在蒙山的遗址甚多,只可惜此次回乡,只住了三天,不能一一游览。我祖居所在地的文墟乡就是太平天国战史上一个有名的地方,清将乌兰泰率军“反攻”蒙山时就是屯兵于此的。饶宗颐避难蒙山时曾有《文墟早起》一诗道:

  支颐万念集萧晨,独立危桥数过人。
  一水将愁供浩荡,群山历劫自嶙峋。
  平时亲友谁相问,故国归期倘及春。
  生理懒从詹尹卜,荒村只是走踆踆。

  如今那座旧的文墟桥已是改建新桥,不过墟口的那棵可为太平天国战史作见证的老榕树还在。
 

  蒙山当局现正计划将太平天国的遗址开辟为旅游区。去年是太平军起义一百三十五周年纪念,太平天国史的研讨会在蒙山召开,除了国内的学者外还有海外的学者参加。学者中有一位就是蒙山人——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广西历史学会副会长钟文典。他在国内史学界,属于比较年轻的一代。不过所谓“年轻”,是和老一辈的名教授相对而言,他今年亦已六十出头了。他的有关太平天国史的论文集,已在北京出版,获得颇高评价。我离开蒙山的前夕,恰巧他也从桂林回来,后来我到桂林,又得他陪伴同游,彼此有共同兴趣,谈今论古,令我获益良多。蒙山虽然在太平天国史占一个重要地位,但过去却从未有过专攻太平天国的学者,现在这个缺憾是弥补了。

  
 

  “阔别”四十二年,蒙山的面貌当然大大不同了。我离家时,除县城外,乡镇都还未有电灯,如今电力已是输送农村,普通农家都有电灯了。公路的修筑也很不错,以前我到外婆家要翻过一座山,走七十多里山路,清晨动身,入黑才到。现在,行车时间不过半小时。当然,若和发达国家的城市相比,那还是差得很远的,例如县城的电灯,也只能开到晚上十一时,自来水的供应也不足。“从纵的方面说,进步很大;从横的方面说,差距也很大。”这是我对蒙山建设的观感,我曾在蒙山县政府的座谈会上坦白说出来。
 

  蒙山的建设,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是蒙山县立中学,一是蒙山制药厂。
 

  先说蒙中,我在蒙中读书时,只有初级中学,学生百多人。现在则是兼有高级中学的“完全中学”了,学生更是增加十倍有多,有一千多了。图书馆的规模就甚可观,有图书十多万册。昕负责人介绍说,蒙中的办学成绩在全国也有数的,中央电视台曾有一辑纪录片介绍。
 

  蒙山制药厂更是从无到有,而且颇具特色。它的产品中有若干种的主要成分是从野生植物“绞股蓝”提炼的成药,对高胆固醇和老年慢性气管炎有显著疗效,目前还在试验阶段中。还有一种是对肝癌、肺癌、食道癌等等癌症有一定疗效的。据厂长李广荣君说明,目前在临床实验阶段中,已有了颇多疗效良好的病例,但要等待专家的验证之后,方能“正式推出”。

  
 

  这次回乡,恰值蒙山文笔塔重建竣工。文笔塔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七年(公元一七六二),供奉“奎星”,故又名文奎楼。屹立于城郊鳌山之巅,踞山傍水,为蒙山第一名胜。光绪贡生温恩溥有题诗云:“鳌峰文笔倚云悬,景占蒙州第一传。百尺奎楼金碧露,余辉掩映夕阳天。”
 

  应邑人之请,我为蒙山文笔塔题一联一诗,均用嵌字体。联云:

  文光映日,到最高处开扩心胸,看乡邦又翻新页
  笔势凌云,是真才人自有眼界,望来者更胜前贤

  “是真才人自有眼界”是用陈兆庆题黄鹤楼一联(此联评介见拙著《古今名联谈趣》)的成句,不过命意却不同。我是因为旧日文笔塔的楹联多是从“奎星”(俗称“魁星”,古代天文学中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奎宿”。在中国神话中是主管文章盛衰的神)着笔,不离功名利禄思想,故反其意而用之,意即有功名利禄思想者即非“真才人”也。
 

  诗云:

  蒙豁虑消天地广,山环水绕见雄奇。
  文人骚客登临处,笔健诗豪立志时。

  首句反用杜诗“忧来豁蒙蔽”之意,人之所以有忧虑,从内在因素说,多是由于事理未能通达,因“愚蒙”而起的“障”;从外在因素说,亦可能是受“蒙蔽”所起。不论内在因素或外在因素,“蒙豁”自能“虑消”也。
 

  文笔塔的命名由主管文事的“奎宿”而来,故“蒙豁”云云,亦含有提倡文教,使得民智大开,而令愚蒙顿豁之意。
 

  诗联都是即兴之作,不敢云工,聊志还乡的一段文字因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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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7:23 | 只看该作者
七十七、长屋风情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亚洲象棋大赛在东马来西亚的名城古晋举行,我应邀前往参观,除了过足棋瘾之外,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见识了充满神秘感的“长屋风情”。
 

  节目是由亚洲棋赛筹委会安排的,棋赛结束的第二天,筹委会招待棋手们旅游成邦江,主要目的就是参观达雅人居住的长屋。结果不仅止于参观而已,我们是被安排作为一间长屋的客人的。主人用本民族传统仪式招待我们,歌舞通宵。我随队前往,也分享了他们的友谊。
 

  未到长屋之前,我对达雅族的确是有着神秘感的。神秘感从何而来,因为我知道达雅族是砂捞越州一个著名的猎头族!(其实我的“所知”连一知半解都谈不上)
 

  猎头族,可不可怕?奇风异俗还在其次,只“猎头族”这三个字就充满神秘感了!
 

  但这个“猎头族”却是善良的民族,好客的民族,我见到的达雅人也都是和蔼可亲的人。
 

  你或许不信,“猎头”和“善良”怎能连在一起?但我亲身的体验确是如此。
 

  原来达雅人之所以猎头,并非由于他们生来嗜杀,而是因为他们过去迷信的风俗。他们对人头具有魔力的迷信,相信人头会带来好收成,会带给他们力量和兴旺。未婚少女择偶的标准之一(甚至是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男子猎得人头的多寡,猎得越多,越受他们崇拜。因此,青年人习惯于把人头猎取回来装饰他们的屋子,不仅是为了装饰,也是为了向姑娘们证明他已经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
 

  这个陋习现在早已消灭了。经过当地政府的教育和法律制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猎头的事情就未听说发生过了。
 

  不过那天的长屋之游,还是充满刺激的。你且听我道来。
 

  那天早上十时,我们从古晋乘旅游车出发,下午二时到达成邦江。成邦江棋会招待午餐,会长许兴蒲先生向我们介绍了达雅人的风俗习惯,并郑重说明几个必须注意的禁忌(下面再谈)之后,我们继续旅程,晚上七时三十分左右到达长屋。
 

  天色已经入黑,有点小雨。忽听得锣鼓喧天,杂着几下乒乒乓乓的枪声,把我们吓了一跳。原来是达雅族的主人迎接我们来了。这几下枪声,是欢迎贵宾的仪式。
 

  他们打着大光灯,来给我们照路,先是一个欢迎仪式,男女排列两旁,穿的都是节日服装。男的戴着银制的装饰品和链子,女的穿着织有图案的衣服,戴着叫做“拉歪”的铜圈,或用藤线串起来的银环,有的还戴了珠颈链。气氛十分热闹。
 

  踏入长屋之前,各棋队的领队和古晋、成邦江棋会的负责人和他们的族长先来一个互相祝福的仪式,席地而坐,喃喃有辞,颇为有趣。可惜我一句都听不懂。
 

  仪式过后,我们方始受到邀请,一个个依次进入长屋。
 

  简单说一些什么是长屋吧。长屋是一座搭在柱子上的木头建筑物,由斫着梯级的木头梯走上去。这种木头梯是可以拉起的,只能容一人上落。一间长屋,有几个进口。长屋听来好像只是一间屋,其实是一排住屋。一“间”长屋,往往有几十户人家(我们参观的那间长屋有三十多户)。
 

  长屋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共的长廊,叫做“鲁爱”,等于是客厅连接起来的大客厅(面积几乎占了长屋的一半)。那晚的舞会就在“鲁爱”举行。第二部分是排列两旁的各家房间,叫做“比勒”。第三部分是晒台,叫做“单珠”。长屋里还有一间小商店,有日用品和一些小饰物出卖,饰物主要是卖给游客的。
 

  进入长屋,立即就有人向你敬酒,而且一路走过,一路有人敬酒。这种特制米酒叫“都亚”,味甜而烈,呈乳浊状。
 

  在成邦江时,我们已经听到几种关于达雅人的禁忌,不喝主人的敬酒,就是禁忌之一。但不会喝酒的人怎么办?这倒是可以通融的,只须略一沾唇,就算是表达了敬意了。
 

  另一种是“敬烟”,他们的烟筒是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竹管,叫“瑟鲁卜”,据说烟叶辛辣之极(我未试过),但“敬烟”比“敬酒”更“通融”,大概他们也知外人吸不惯,绝不勉强。但礼貌上他们有时会向你“敬烟”,你只须作个特定的手势,就算是还了礼。但那烟管你切不可弄坏,因为据说这种烟管是可以作为祭神用品的。
 

  达雅人的食物多用竹筒来装,一擘即开。还有各种不知名的糕点,我尝了一小半竹筒饭,滋味也还不错。那晚长廊上摆了几十堆食物,每一堆食物的两旁,主客相对而坐,主人殷勤劝客,我不懂他们的语言,只能用手势交谈了。
 

  最大的禁忌是女性请你跳舞,不管老幼妍媸,她来请你,你就非跳不可,否则便是大不敬!据说以往有人拒绝跳舞,项上人头,就给猎了去。现在当然没有这种事情了。不过为了表示对主人的敬重,当然还是以奉陪为宜。那晚我也只是稍为跳跳,就和新加坡的棋友一面下棋,一面观舞了。主人也是很会体谅客人的,上了年纪或体型肥胖的客人,他们只在开始时邀请你,以后就随你高兴了。集体跳舞之前,先有一个仪式,由他们的族人来跳战舞“开路”。战舞倒是甚有奇趣,服饰是一块胸背皮甲,上面点缀着贝壳或犀鸟羽毛,中间开洞从头上套下去。舞者手持轻形木盾,两侧尖形,另一只手拿一把有护符的弯刀或标枪,一面跳一面大声吆喝。
 

  好,现在说到最刺激的事了。初进长屋之时我没留意,后来有位棋友拉我到屋子当中,叫我向梁上一看,哗,原来是七八个经过药水制炼的人头,挂在梁上!我没胆子欣赏,赶快走开。原来猎人头的陋俗虽已革除,但过去所猎取的人头,有些还是保留在长屋之中的。
 

  但猎头的陋俗毕竟是已成过去了,今天的达雅人正在逐渐向文明社会同化。和我跳过舞的两个达雅族少女,她们就是任职于古晋最高级的那间“假日酒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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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6:44 | 只看该作者
七十六、“买嘢”和“睇嘢”



  往外地旅游的人,大概可分为两派:买嘢派和睇嘢派。
 

  当然这样的“二分法”,并不是说“买嘢”的就不“睇嘢”,“睇嘢”的就不“买嘢”,而是以哪一方面为主的意思。有的人是宁愿逛百货商场而放弃游览名胜风景的。
 

  假如是单独旅游的话,当然可以随自己的意思,自由支配“买嘢”和“睇嘢”的时间,但假如是参加旅行团的话,这两者就经常会发生“矛盾”了。
 

  去年我曾参加一个旅行团到欧洲旅行,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趣事”。
 

  到巴黎的第二天,我们在游了艾菲尔铁塔、圣母院、凯旋门、协和广场、香榭丽舍大道之后,跟着的节目是参观罗浮宫,时间大概已经是下午三时了。
 

  罗浮宫是法国的艺术宝库,其中的名画之多,在世界范围来说,也是有数的。我对罗浮宫是向往已久的了,心里在想:还有三个小时时间(旅程安排下午六时要回到旅馆),虽然恐怕仍是难免有跑马看花之感,也总可以一饱眼福了。那知心念未已,领队(Tourist Guide,随团照料团友和安排旅程的旅行社人员,虽然兼任导游,但又不是纯粹的导游。到了某一个国家的某一个特别地方,如罗马的斗兽场、梵蒂岗,伦敦珍藏皇室珠宝的伦敦城堡等地,另外还要请当地的专业导游的,因此我只能姑名为领队)已在宣布:“请你们掌握好时间,给你们半小时,就要回到车上。过时不候!”
 

  包括我在内的“睇嘢派”当然大加抗议:“什么?参观罗浮宫只有半小时,这怎么够?”
 

  “先生,我们的安排是照顾大多数人的,游了罗浮宫还有别的节目呢。”时间是早已限定的,领队拒绝“睇嘢派”的抗议,铁价不二。
 

  我们这一团,女士比先生多,太太们多数是“买嘢派”,但并未经过举手表决,究竟哪一派多,还是未知数。但领队是坚决站在“买嘢派”这一边的,再“嘈”下去,“睇嘢派”只有更加“蚀底”,只好乖乖从命了。
 

  哪知情况之“糟”更有甚于我们的估计,罗浮宫除了星期天不用买票外,其他日子必须买票才能进去。也不知是否那天的游客特别多,一看乖乖不得了,买票处的长龙直排到外面的走廊。
 

  好不容易,大概轮了二十分钟,我们这班“睇嘢派”才买到票。事前有“好心人”指点,罗浮宫最出名的一幅画是《蒙娜丽莎的微笑》,这幅名画挂在三楼,他怕我们找不到,再加指点:“你看最多人挤在那一幅画下面的,一定就是蒙娜丽莎的微笑了。”
 

  于是我们以火箭式速度冲上三楼,挤在人丛中伸长颈看一看《蒙娜丽莎的微笑》,马上就要离开,回到车上,刚好是半小时。《蒙娜丽莎的微笑》究竟如何“神秘”,美在什么地方,谁也说不清,只好买一份复印品,回去再仔细欣赏了。
 

  下集续演,旅游车开到一间香水店门前,领队宣布:“这间香水店是巴黎最出名的香水店,你们可以在这里两个半小时,从容选择你们喜爱的香水!”
 

  我们早已知道所谓别的“节目”就是“买嘢”,但想不到的是在领队的心目中,香水店的“价值”竟然等于罗浮宫的五倍!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意大利的佛罗伦斯,佛罗伦斯是中世纪文艺复兴的胜地,同时又以产皮革著名。我们从威尼斯往罗马那天经过佛罗伦斯,在那里进午餐,别的什么也不参观,只参观了一间皮革厂,用了两小时。三天后我们从罗马往日内瓦,又经过佛罗伦斯,这次在那里住了一晚,有半天游览时间,结果又用了两个小时“参观”皮革厂,而且是和上次“参观”的同一间皮革厂。所谓“参观”当然又只是“买嘢”而已。我和几位“睇嘢派”朋友抽时间去参观该市的天主教堂,教堂有米盖兰基罗(Michelangelo)画的壁画,但要从侧边螺旋形的楼梯到教堂顶层才看得清楚天花板上的壁画,爬楼梯爬到气喘如牛,匆匆一瞥,又得赶上车了。
 

  或许我是“睇嘢”派吧,我总觉得旅游应该以“睇嘢”为主。折衷的办法是,每天留一些时间给“买嘢派”,如规定参观节目在下午五时以前结束,剩下来的时间,“买嘢派”可以请导游陪他们去买呀,以不侵占“睇嘢”的时间为原则,这样就不至于发生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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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6:18 | 只看该作者
七十五、在普利茅斯食海鲜


  长长的海滩,比香港的浅水湾长得多,海滩上,一张张帆布椅排成长龙,躺在椅上晒太阳的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年轻人则在海滩嬉戏,但下水的却寥寥可数。因为在八月的朴次茅斯,天气已是有如香港的初冬了。
 

  “今天天气哈哈哈”,但在朴次茅斯,这可不能算是一句无聊的套语。她在英国,本来就以气候宜人见称,每到冬天,往往有许多人前来避寒,而在七八九这三个月,尤其是一年中气候最好的季节。那些躺在帆布椅上晒太阳的老太太,对我们这些陌生脸孔的东方游客,也会满面笑容,对我们说声Sunny day(直译是有阳光的日子,在英国有阳光的日子即是好日子了)。这令我想起“阳光与海滩,个个都有份”的“香港歌词”,而对我这个来自香港的人来说,对这种像是初冬的天气,也是觉得不冷不热,恰到好处的。
 

  不知是否天气和水土的关系,朴次茅斯到处都是玫瑰花,家家户户门前都种有玫瑰花,开得又多又大,红艳照人。但听说若是移植别处,却是开不出那么大朵的玫瑰花的。在朴次茅斯住了三个星期,赏花就是我们日常的节目之一。
 

  但最吸引我们的还是她的海鲜,又好吃,又便宜。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南湾(地名South Sea本应译为“南海”,但恐生误会,故意译为“南湾”)港口的鱼市场买海鲜,四只海碗般的大蟹,外加两条“挞沙”鱼,总共不过一个半英磅(约合港币十八元),已是足够九个人大快朵颐了。九个人中,有六个还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呢。当地盛产的龙虾,也便宜得很,一磅重的龙虾,售价约两英磅。一只两磅重的大龙虾,约合港币五十元还不到。
 

  海鲜便宜,当然因为它是海港的关系。就全世界范围来说,朴次茅斯也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海港,从一四九五年开始建成第一个船坞算起,至今已有将近五百年的历史了。其后,她更变成英国最著名的军港,两次世界大战,英国的海军总部就是设在朴次茅斯的。她的南湾海旁大道,不知有多少公里,步行大约要两小时。南湾尽头,有一堡垒,有古炮陈列。据说鸦片战争的时候,英国的战舰就是从这里开出去的,陈列的古炮就是当年的大炮。在南湾,有纪念英国历史上若干个对外重大战役阵亡将士的纪念碑,鸦片战争也包括在内。不过,这也是属于“俱往矣”的“历史”了。随着大英帝国的没落,中英之间的新友谊也早已在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了。就我在朴次茅斯住的这段时间来说,我倒是觉得她的“人情味”比英国别的地方更浓的。
 

  不过还有值得一谈的历史,在朴次茅斯,有一艘全世界船龄最长的军舰——“胜利”号(Hms Victory),它是英国人引以为荣的名舰,是大不列巅帝国黄金时代海上霸权的标志。旅游册子是这样介绍这艘名舰的:The best-known and best-loved ship in Britain is Hms Victory.She is also the longest-serving ship in the world.意译为“‘胜利’号军舰是在英国知名度最高和最得人爱的一条船,也是在全世界服役年龄最长的船”。英国人对它的感情之深,于兹可见。它在一七六五年建成下水,在十八世纪后期的英法之战中,曾经充当英国海军名将纳尔逊(Nelson)的旗舰。当时拿破仑称雄欧陆,已是威协到英国的生存。一八零五年,纳尔逊驾“胜利”号旗舰从朴次茅斯出发,在西班牙海岸附近的特拉法加(Trafalgar)海面,打败了法国和西班牙的联合舰队,这才挽回国运,令得大英帝国能够继续保持海上的霸权。但纳尔逊却也在那次战役中牺牲了。
 

  “胜利”号现在还是属于英国海军总部编制的舰只,不过,它早已不作战舰使用了,目前它是供给游客观光的“名舰”,是到朴城旅游的主要节目之一。在停泊这艘“名舰”的附近岸上,还建有纳尔逊展览馆。
 

  说来有趣,这艘名舰不过三千五百吨,有“土炮”一百零四门,当时船上官兵共八百五十人。但不要忘记,当时是一八零五年,距今一百七十五年,在当时这已经是第一流的战舰了。
 

  更有趣的是展览馆中的陈列品,陈列最多的是纳尔逊情妇汉密尔顿夫人(Lady Hamilton)的情书、画像和遗物,但正牌纳尔逊夫人的照片却一张都找不到。有同游的太太说,英国人是怎样搞的,竟然让姘头压倒了元配!我倒觉得这是英国人实事求是的作风,对威尔逊一生影响最大的女人,毕竟是汉密尔顿夫人而不是他的“元配”。记得四十年代有一部电影(港译《战魂鹃血》)就是写他们恋爱故事的。汉密尔顿夫人的丈夫是当时英国驻意大利的公使,她和纳尔逊有私情在先,和丈夫离婚在后,她和纳尔逊生有一个女儿,但终其一生,只是“外室”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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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5:49 | 只看该作者
七十四、小国寡民之乐

 

  《论语》里记载有一个孔子叫几个得意门生各言己志的故事。子路说:“一千辆兵车的国家,处在几个大国的包围当中,既要防备外敌侵犯,国内又有连年灾荒。这样一个国家,假如让我去治理的话,只要三年光景,便可以让人人有勇气,而且懂得和列强抗争的办法。”(大意)
 

  孔子微微一笑,问另外一个门生:“冉求,你怎么样?”冉求说:“一个纵横六七十里,或者五六十里的小国,让我去治理,等到三年光景,可以使人人丰衣足食。至于修明礼乐,那只有等待贤人君子来了。”
 

  跟着问公西赤,他的志愿是当“傧相”(与本文所要说的无关,不引述了)。
 

  最后问到曾点,那时曾点正在弹瑟,一听孔子问他:“点,尔何如?”他把手中的瑟放下,站起来道:“我的志愿跟他们三位不同。我只想在暮春三月,春天的衣服做好了,我就穿着轻暖的春装,陪同五六位成年人,六七个小孩子,在沂水里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一路唱歌,一路走着回来。”
 

  孔子听了,赞叹道:“我与点也!”意即:“我的想法和曾点一样。”
 

  子路和冉求是想从政的,曾点则是“逍遥派”。我无意评论他们的志愿,只谈我的感想。
 

  子路和冉求的志愿都说明了一个事实,治理人口少的国家容易做出成绩,所以他们都有把握在三年光景便可见效,让人人可以丰衣足食。但假如是一个人口以亿计的大国,要想在三年内“大收成效”,恐怕就很难了。
 

  曾点的志愿虽说和他们不同,但也必须丰衣足食,才能做“逍遥派”。只要政治上轨道,人口少的小国人民,也总要比人口多的大国人民,可以享受更多的幸福。
 

  去年欧游,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国寡民之乐”。
 

  从瑞士往奥国的途中,有一个小国叫列支登士顿(Liechtenstein),全国只有三万人口,警察七名,警犬一条,没有军队。我们曾在他的首都华都兹(Vaduz)食午饭,所谓首都不过几条街道,恐怕还没有香港湾仔区这么大,但每户人家,每间商店,门前都有花圃,踏进他们的首都,就好像置身在花园中一样。碰见的每一个人,几乎都是面上带着愉快的笑容。
 

  这个国家主要的收入,一是做游客的生意,一是发行邮票,每天平均只要做一千几百过境游客的生意,收入已很可观了。
 

  他们的邮票也是很有名的,据说他们珍藏有一批名画,以名画作图案的邮票是很有价值的。另外他们的牙科医疗器械在欧洲也颇著名,按人口比例来说,这方面的产量是居欧洲第一位的。一个只有三万人口的国家,有这几项收入,当然是不难做到丰衣足食了。
 

  或者你会说列支登士顿只是一个十分特殊的例子,那么我再说瑞士的。瑞士面积大约是四万平方公里,人口不到一千万。但这个小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之高,却是远在英、法、意等大国之上的。有人说出生在瑞士,就等于“上天”注定你要享福一生。
 

  瑞士的银行业,钟表制造业和旅游事业的发达冠于欧洲,人民长期生活在和平安定的环境中,根本无须为衣食担忧,人民的享受,甚至已经超过丰衣足食的程度了。我们在硫森(Lucerne)住两晚,在日内瓦住一晚,没见过一个衣裳褴褛的人,接触到的每一个人也都是彬彬有礼,显得甚有教养。衣食足才能修明礼乐,冉求那个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有物质基础的,从瑞士可以得到例证。硫森是欧洲的度假胜地,风景比日内瓦更美。
 

  瑞士的例子或许也还是有点特殊(它是永久中立国),但又如比利时、荷兰等小国,平均来说,人民的生活也都是比大国的人民幸福得多的。小国寡民之乐,的确不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容易做得到的。
 

  欧游所见,我不能不佩服马寅初的先见之明,远在五十年代,他已经指出,中国必须提倡节育了。当时中国还只有六亿人口,如果听他的话办事,国民经济的复兴将会迅速得多。有个“权威理论家”(康生)却对北大学生公开骂他“马克思姓马,马尔萨斯姓马,你们的校长也姓马,只不知是姓哪一家的马?我看还是马尔萨斯的马吧”?结果罢了他的北大校长职,他的提倡节育更被打成“反动理论”,中国的人口,也从六亿多些增加到现在的十亿了。“一言兴邦,一言丧邦”,斯之谓欤?虽然中国还未弄到“丧邦”的程度,但增加了四亿人口,这给国家增添的困难,亦已是“够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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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5:21 | 只看该作者
七十三、雁山红豆之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红豆相思,每到春来,我则不禁相思红豆了。
 

  南国红豆,最出名的当是桂林雁山之麓,西林公园中那一株了。西林公园是一座真山真水的公园,山水都是原来所有,不像别的公园是以假山和人工湖来布置的。园中有一座相思山,山脚就是那株著名的相思树,高约三丈,大可合围,枝叶茂密。据说是每三年才开花结实一次,花如乳白,大似茉莉,远远望去,就如一树堆银。红豆树的花雅淡清幽,不带一丝俗气。但红豆子则恰恰和花的颜色相反,是赭红色光泽如宝玉的。花和实都是赏玩的佳晶,在别种树上,恐怕是很少见的。
 

  西林公园,原名“雁山别墅”,第一位主人是清代曾做过贵州提督的唐子实。此人罢官之后,鱼肉乡里,但却附庸风雅,别墅中许多建筑的命名,是从《红楼梦》所写的大观园中照搬过来的,如稻香村、潇湘馆等等。及至清末,他的后人家道已经衰落,岑春煊正以护驾有功,大红大紫(八国联军之乱,西太后与光绪皇帝逃往西安,岑春煊率兵“勤王”,自此得西太后重用),回乡建筑别墅,强迫唐家后人卖了给他。岑春煊西林县人,其后西林公园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
 

  抗战时期,西林公园是广西大学校址。那时我在桂林读中学,但因为有好几位朋友在西大读书,所以我常常去玩。有一年暑假,我还曾在雁山租过一间房子,消磨了两个月的假期。山下是一片大草坪,战时那里开了几间茶馆,月明之夜,几位少年俦侣,就在草坪上品茗清谈,吃桂林特产的“无渣马蹄”(即荸荠),看草上流萤,天边明月,意气风发,议论纵横,少年情事,至今未能忘怀。
 

  西林公园除了红豆之外,桂花之多之美,也是值得赞赏的。每到秋天桂花盛开的时候,整座园林都似浸在桂花的芬馨之中,沁人肺腑。除了桂花之外,园中还有在梅花围拥中的“梅调亭”,和湖边遍栽桃李的“碧云湖”等等名胜名花。尤其是碧云湖,花时落英缤纷,一片片铺满湖边小径,湖中泛舟或湖滨散步,都是绝佳去处。
 

  雁山离桂林不过六十华里,许多游桂林的人都把它忽略了,这实在是可惜的事。但我前几年的桂林之行,却也因来去匆匆,没有到雁山再赏红豆,这则是更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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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4:55 | 只看该作者
七十二、谈天气 怀大理



  朋友看了我几篇谈旅游的文字,和我天南地北的谈起各地气候,问我最喜欢哪个地方。
 

  香港天气不能算坏,但距离理想还远。最理想的是冬暖夏凉,不太寒,不太热,但又有四季之分,而这个地方又是山明水秀的风景绝佳之地。
 

  那么“杏花春雨江南”的西湖所在地杭州如何?“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西湖的风景世界驰名,那是没说的了。江南的春天,不知多少诗人曾加以吟咏,“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我曾在不同的季节三到杭州,杭州的春天也的确是醉人如酒的春天。但我却嫌杭州的夏天,西湖在阳光之下蒸发,“暑气”未免浓了一些。
 

  “桂林山水甲天下”,尽管杜甫曾有“五岭皆炎热,宜人独桂林”的诗句,以我曾在桂林住过三年的经验,我还是并不喜欢桂林的天气。山都是石山,奇丽是奇丽了,但夏天晚上,散发的热气可是相当令人难受,冬天也冷了一些。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它怎么冷也总是地属南国,冷不到哪儿去的。我这是与其他气候理想的地方比较而言的。
 

  昆明四季如春,气候之好,天下知名。在昆明你真可以领略到“霑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妙处。我们那年在昆明游玩,从没用过雨伞,顶多披上雨褛,有时碰上毛毛雨,转眼就过,“欲湿”的衣裳,转眼也就干了。
 

  但昆明的天气虽好,我却还是更喜欢大理。
 

  大理的气候,平均来说,要比昆明稍为冷一点,我们那年是春游大理,清晨午夜感到少许“春寒料峭”的滋味。但正由于它较昆明稍冷,人也似乎觉得更清爽,不必走到郊外,你都可以在空气中嗅到泥土的气息,甚至花草的芳香。
 

  夏天我虽然没在大理住过,但我曾读过描写大理气候的竹枝词,夏天那一首是这样写的:

  五月滇南烟景别,清凉国里无烦热。双鹤桥边人卖雪,冰碗啜,调梅点蜜和琼屑。

  气候之好,可想而知。大理有“苍山雪”,我相信这竹枝词所写的。我问过在大理住过多年的人,他们也证实这是真的。大理是亚热带上的高原,气候与昆明同一类型,冬天不会太冷,那是无须亲身体验的了。
 

  大理的春天,那才真叫美呢!不要说人,连蝴蝶也特别喜欢大理。大理有个蝴蝶泉,岸边有棵树,似榆树而非榆树,我问当地人,他们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树。每年阴历四月初开花,花状如蝶,花开之后,就有许多蝴蝶飞来了。尤其在四月十六那天,千千万万蝴蝶齐集,在树上结成一串一串,下垂到水面。这是大理一个奇景。可惜我们那年来早了一个多月,蝴蝶是看见的,却没碰上这样结串下垂的奇景。
 

  大理的“风花雪月”知者谈者均多,不必我来说了。我只想说说我对中国三个著名风景区的观感,西湖似“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华贵少妇,昆明似“荆钗裙布惹人怜”的蓬门碧玉,而大理则是“粗头乱服亦倾城”的天真未凿的山野姑娘。她的美纯出自然,没半点儿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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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4:17 | 只看该作者
七十一、徐霞客奇人奇事

 

  生平最喜欢两件事,一是下棋,一是旅行。资质所限,今生是难望成为一流棋手的了,但要解“棋瘾”,还不很难,和我棋力差不多的对手,随时可以找到。旅行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除了有钱,还要有闲,而我则两皆欠缺也。无已,只有寄情于游记,向往于徐霞客的“肩荷一袱被,手挟一油伞。”而“足踏天下半。”(清代史学家赵翼为《徐霞客游记》的题词。)
 

  徐霞客是我最羡慕的古人之一,下棋太伤脑筋,旅行既可锻炼体格,又可增广见闻,即使这两个方面的条件我都具备,我也是愿为徐霞客,不作王再越的。因此想谈谈徐霞客其人其事,而“其人其事”也即是“奇人奇事”。
 

  徐霞客是明代的大旅行家(生于万历十四年,卒于崇祯十四年。一五八六至一六四一年),生平足迹,踏遍国内名山大川。根据他的游记,讲得更具体一点,则是东到浙江的普陀山,西到云南的腾冲,南至广西南宁一带,北至河北蓟县的盘山。洞庭、天目、天台、雁荡、九华、匡庐、峨嵋、岷山、桂林、石林、鸡足(山)……等等名山大川,都是他游踪所至之地。古代诗人的观念,“天下”往往只是指“中国”而言,则徐霞客已不止是“足踏天下半”了。
 

  明代的交通条件,爬山涉水主要靠两条腿,艰难可想而知。于是对徐霞客之“足踏天下半”,就有许多类似神话的描写,如《江阴县志》就是这样写的:“(徐霞客)出游,东南佳山水,如东西洞庭、天日、雁荡,俱穷其胜。其游也,从一仆或一僧,携一杖一袱被,不治装裹粮,能饥,数日,遇食即饱,绝壁丛箐,攀援上下,捷如飞猱。每行数百里,即燃松拾穗,走笔为记。”可以“数日不食”,而又“攀缘上下,捷如飞猱”。简直把他写成武侠小说中具有“绝顶轻功”的一流人物了。
 

  其实若把他写成具有超人的本领,反而减弱了事实上的艰苦情况了。从他的游记,我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他旅行的艰苦和毅力。
 

  他初游雁荡山,为了探寻龙愀,攀登绝巩仍无所见,而山脊如削,‘寸步难移。瞥见高峰尽处,一石如劈,俯瞰石壁下有一级,便拿仆从的包脚布结成一条带子,缒下去找寻道路。下去之后,才发现那里仅堪容足,悬崖下陡深百丈,只得重回原处。但当缒升到离上面还差三丈多的时候,带子忽被突出的岩石磨断。后来费尽气力把带子再结好,才脱险险。
 

  又一次他登嵩山太室绝顶,进入一个石峡,不料滑不留足,只好躺下直溜,仰望夹崖逼天,一直溜了十里,才出峡而达山下。
 

  类此情况,在他游记中还有许多。要不是他对祖国山河有着一股热爱,很难想象他会有如此毅力。
 

  《徐霞客游记》在当时被视为一本奇书,他的内容也的确不是一般游记可比。例如:他对“岩洞学”便有出色的研究(中国近代地理学者,认为徐霞客是世界研究“喀斯特地形”的始祖,“喀斯特地形”,中国地质学会最近定名为“岩溶”)。
 

  他探测了很多石灰岩岩洞,把岩洞内的石柱,石笋等石钟乳解释为滴水沉积而成,打破了当时人们认为是“神人造化”的迷信,符合现代科学解释。他对桂林七星岩的探测,认为有十五个洞口,所述情况,也和今天的探测接近。此外,他指出岩壁上吐出一练瀑布的奇景,是由于地下水通至高原的谷坡,重新流出而成。这解释也是正确的。他临终前,还把一块石头摆在石榻上,那时是他游罢云南腾冲回来的半年之后,可能他正是在开始探索西南奇异地貌之谜。
 

  明代书画家文震孟非常佩服徐霞客,称他为“古今第一奇人”。除了徒步万里,旅行名山胜水之“奇”外,他的行事,也是世所罕见的“奇人”,现在就说他两件“奇事”。 
 

  他非常笃于友情,明末殉国的名臣黄道周,便是他最要好的一位朋友。他尝徒步三千里,往访黄道周。黄赠他七言古诗一首,有句曰:天下骏马骑不得,风髫雪尾走白日。天下畸人癖爱山,负铛泻汗煮白石。江阴徐君杖履雄,自表五岳之霞客。鸢肩鹤体双瞳青,汗漫相期屡不失。事亲至孝犹远游,欲乞瑯玕解夜织。万里看余墓下栖,担囊脱屏鹭鸟啼。入门吹灯但叹息,五年服阕犹麻鞋。贵人驿骑不肯受,掉头毕愿还扶藜。
 

  后来黄道周北上,他忽然想起要答黄一诗,又从冲寒追及于云阳道中,沽酒对饮,两人且饮且题诗。诗成而酒未尽。可惜他的答诗已不复传。
 

  有个和尚名叫静闻,“禅诵垂二十年,刺血写成《法华经》,愿供之鸡足山。”崇祯九年,与徐霞客结伴同行,至湘江遇盗,和尚被打落水,擎经于顶,一页不失。幸而那强盗只谋财、不害命,徐霞客被劫后,与静闻一路化缘,至广西南宁,寄榻于崇善寺。静闻病死。后来徐霞客携他的骨灰与血写的《法华经》,间关五千余里,终于到了鸡足山。经供之“悉檀寺”,骨灰也埋在鸡足山,并为之立塔。完成子朋友的心愿。如此交情,真可说是生死不渝了。
 

  徐霄客有“哭静闻禅侣”诗六首(见《徐霞客游记》补篇),今录两首,以见他们的生死之交。
 

  鹤影萍踪总莫凭,浮生谁为证三生。
  护经白刃身俱赘,守律清流唾不轻。
  一篑难将余骨补,半途空托寸心盟。
  别时已恐无时见,几度临江未肯行。
  (原诗有注云:江中被劫,上人独留刃下,冒死守经,经免焚溺。)
  同向西南浪泊间,忍看仙侣坠飞鸢。
  不毛尚与名山隔,裹草难随故国旋。
  黄菊泪分千里道,白芋魂断五花烟。
  别君已许携君骨,夜夜空山泣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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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3:47 | 只看该作者
七十、闲话校对

 

  校对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高明的校对,不止于校出错字,还能校出作者错漏、谬误的地方。乾嘉学派,做的就是这种“校对”工夫。不过他们主要是考勘古籍的谬误,对像是古人不是今人而已。在古代,校对的地位也是很高的,例如《明史》的首席校对陈大受,不但是有学问的“经筵讲官”,且是现任的吏部右侍郎,吏部掌“铨叙”之政,其地位约略相当于今日的内政部副部长。历朝修史的校对,在完成任务之后,也大都得到升级加薪(官俸)。
 

  《大公报》退休老校对程鹤筹去世时,我曾替报馆撰一挽联云:
 

  校勘校雠,卅载辛勤悲化鹤;
  对人对事,一生正直失添筹。
 

  联中嵌入程君的名字和职位。谈不上好,但却是写实之作。程君为人笃实,淡泊自持,同事都是很敬重他的。
 

  “校勘”、“校雠”都是校对工作的别称。“校勘”者,同一书籍,用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与原文相互校对,比勘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订正错误也。这样的校对工作,已经是有“审阅”的味道,不限于逐字校对原稿了。校对的水平,往往是要比作者更高才能胜任的。“校雠”者,“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校雠”的工作方法,现在也还是常用的。一个人读原稿,一个人改订出来的“小样”,就是校雠方法。这种方法必须聚精会神,手眼耳并用,否则稍一疏神,听错读音,便会出错。校对工作的辛劳可知。
 

  在谈了校对工作的重要之后,也说一些有关校对的笑话吧。“笑话”的产生不一定是由于校对的水平低,多半是忙中有错的关系。说些笑话,得个“趣”字,请从事校对工作的仁兄仁姐包涵则个。
 

  解放前内地的报纸,“中共”,“中央”两字常常出错。有一次某报把“中共不得民心,错成“中央不得民心”,又有某报把“中共溃败”错成“中央溃败”,结果报馆险遭封闭,几经讲情,方始炒了编辑和校对的鱿鱼算数。
 

  有一种错是属于编辑的错误而校对没有看出,弄成笑话的。某报副刊编辑颇有文名,某次,他所编的副刊中有篇文章谈到一首近人写的《鹧鸪天》词,《鹧鸪天》共八句,五十五字,除了第五句是六个字(句子的构造形式是前后3个字分开来读,如:寻好梦,梦难成。)外,其他都是七字一句。这位编者大概比较少接触旧诗词,加以编者按曰:“此处疑少一字”。
 

  又一位更有文名的作者,在介绍某一位女作家的文中用了“艳帜高张”四字,被人在报上嘲讽。不过该作者的原文我没看过,也可能是他有意嘲讽那位女作家,而嘲讽他的人却没看出来的。
 

  有一种错是错得“似通非通”的,例如有篇文章,说清代的某种政制是沿用明代的,报上刊出时,把原文的“清仍明旧”错成“清明仍旧”。曹雪芹的好朋友敦敏、敦诚,见于报刊的文字,也有错成“郭敏、郭诚”的,原因可能是校对因为“敦”字不像“姓”,百家姓就没有姓敦的,就自作聪明改了。其实敦敏、敦诚是满洲人,而且还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六世孙呢。
 

  内地报刊校对比较少错,但偶尔也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错误。例如有一本《香港作家散文选》,其中一篇《元宵杂谈》,就把朱淑真的词“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错成“去年元宵时,花市灯如画”。又把辛弃疾的“笑语盈盈暗香去”错成“笑话盈盈暗香去”。这可真是闹了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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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2:57 | 只看该作者
六十九、元旦谈美

 

  昨晚和妹妹参加她同学的除夕舞会,妹妹老是欢喜指着她的女同学偷偷问我:你看这位穿着红WAI套的美不美?那位穿着白纱裙子的美不美?是的,新年来了,大家欢喜把自己打扮得美一点,尤其是小姐们。爱美是人类很自然的欲望,妹妹这样关心别人的美,也是很自然的。我写了几个月的《文谈》,也有许多人问过我:“你对文艺的鉴赏,究竟拿什么来做标准呢!”就是说我是怎样判断文艺作品的美丑呢?
 

  这是一个“大问题”,牵涉到美学上和文艺理论上的许多问题,要答这个问题;一来我自己懂得太少,二来也不是一两篇文章所可解释。我只能根据自己不成熟的意见,随便谈谈。
 

  文艺上对美的见解的确太多了,有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理论;前些时有一位读者向我提出“唯美派”的问题,文学上唯美主义最显著的代表者是英国十九世纪作家王尔(OscarWilde)。他以为美的“最高观念”是个性上“特殊的美”和新奇的浪漫的美,他在他的代表作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香港景星戏院曾上演过将这一小说改编的电影《孽魂镜》)。借一个享乐主义者Henry Warren的口来表达他的思想说:“我能同情于一切的东西,但只有对于苦恼的同情是一种病态,其实愈少注意于人生的黑暗面便愈是好的。”照他这种说法,假如他生在今天的香港,他会看到木屋区的灾民被火烧而毫不动心,对灾民的苦恼认为是“丑恶可怯”而只去追求他所认为“浪漫的美”了。我想对他的意见,许多读者会和我一样的不同意。
 

  还有一种奇怪的说法,是从弗洛伊德(Freud)的性心理学引申的,说“艺术、文学是性的升华”。说人们因被压制的欲里禁闭于意识之中面成为“潜意识”,梦与艺术都是这被压抑的性的潜意识的升华作用。有“伟大的升华力”的人,才能使性的潜意识转化为艺术,创造艺术的完美。这派人分析莎土比亚的《哈姆雷特》,便完全是从“性心理”出发的。这种说法,忽略了社会的经济生活,其实两性的结合,也不是“无条件”的,也还是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的。
 

  我同意“美即是生活”的说法,这派美学可以俄国十九世纪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代表,他说:“任何东西,凡是独自表现的生活或使人忆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概念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
 

  这样的说法,也许一些人还不能接受,因为“美”在一些人的想象里是虚无飘渺的东西,假如说“美是生活”,那么岂不是从“天上”回到了“人间”,哪还有什么美感!
 

  我想举一些实例,拿一些人认为是“超脱绝俗”的好词,来尝试说明这个道理。宋代词人黄山谷的词:
 

  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
  春无踪迹谁知?除非问取黄鹂,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
 

  我们读了觉得很美,尤其是下半阕更美,为什么,因为“黄鹂”和“蔷薇”都是生活中所习见的东西,而“春”呢?还是比较抽象的东西(不能用手去捉摸),现在词人把它们联系起来,虚拟黄鹂用歌声作答,而瞬息间又已被风吹过蔷薇,歌声既无人能解,而又很快的消逝,衬托之下,春天已经过了,春天已经没有踪迹了,这个印像就不由得不更鲜明,不由得不使人想起在一年生活之中,最好的季节又过去了,“岁华易暮”,因此也就引起一些人情感的共鸣(这种情感是不是健康的姑且不说,但最少是由生活的联想而引起的)。
 

  又如有一首旧诗,描写出征军人的妻子忆念她的丈夫: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黄莺与她本无爱憎,但为了它惊醒了她的美梦,在梦中她会见到她的丈夫——而这是由于凄凉的生活迫使她忆念而成梦的,现在被惊破了,于是就要“打起黄莺儿”来了,这不是与现实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古代反战诗吗?
 

  十九世纪下半期英国有个女作家 克纳斯(MargarerHarkness)写了一部以伦敦贫民住宅区年轻劳动妇女悲惨生活为题材的小说《城市姑娘》(City girl)写得非常逼真。写后寄给恩格斯批评,恩格斯说她只写了工人群众的表面:消极,麻木、穷困,甚至不企图将自己从穷困中挽救出来,这个观察就不是深刻的。因为在那个时代,工人已经是有自觉的人群了。批评还指出:如果这本小说是在十九世纪初写的,那就是好小说;因为那个时候,工人还没有自觉,他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位女作家所以失败,因为她没有深入工人的生活,也就不了解工人的思想感情,因而就只能作表面的浮雕了。从这个故事,也许会使我们想到更多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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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2:24 | 只看该作者
六十八、除夕讲童话

 

  昨晚帮妹妹温习英文,给她讲了一课安徒生的童话,这个童话是说—个卖火柴的女孩子,怎样在除夕之夜,“幸福”地进了“天国”。安徒生的童话写得美极了,但却是极凄凉的美。除夕夜:凄风、冷雨、幽暗的横街的角落……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火柴没人买,她冷得要发僵了,于是她燃起一根根火柴,在火柴光中,她看见插着刀叉的烧鹅向她走来,看见彩色的圣诞树,最后她看见了慈祥的祖母向她招引……明天,欢乐过新年的人发现街头有冻毙了的女孩。
 

  讲完了,妹妹的眼睛,有晶莹的泪珠。
 

  不知怎的,我到现在还喜欢读童话,我觉得有许多童话,成年人看了也许有更多的领悟。
 

  丹麦的安徒生有童话王之称,他的许多童话,都含有发人深省的哲理,我记得香港放映过从他的童话脱胎出来的《红菱艳》,他这个童话写一个羡慕虚荣的女孩,怎样被罚穿上了红鞋,作永不休止的跳舞。
 

  安徒生有一个以中国做背景的童话,叫做《夜莺》,安徒生没有到过中国,他想象中的中国是一个神秘的国度,中国有一个皇帝得了一只最会唱歌的夜莺,其后日本皇帝又送给他另一只夜莺,日本送的夜莺不是活的,而是用机械来发音,只会唱固定的歌曲的夜莺,这个“机械夜莺”也唱得非常好昕,甚至使中国的皇帝忘记了那活的夜莺。但后来,那只“机械夜莺”发条坏了,一年只能唱一次。爱听夜莺歌声的皇帝,在病到快要进天国时,还是活的夜莺用歌声使他再苏醒过来。用人为的力量操纵的歌声,无论唱得怎么好听,都不及活的啊。
 

  俄国盲诗人爱罗先诃到北京时,(记不清是不是一九二〇年了。)曾为中国的孩子们写过一个童话叫做《红的花》,里面说一个哥儿知道只有寻到红的花,才能得到幸福,也才能使穷人得到幸福,他做了无数个噩梦,在梦中冒尽万苦千辛去寻找这朵红花,找到了又给别人说是假的,要将他推上断头台。最后一声鸡叫,天下大白,哥儿看见就在他窗前已经生长了一朵红的花。我读这个童话时,是在舅父的旧杂志《小说月报》中找到的,那时我还年少,但对里面的“哥儿”,直到现在,还未忘怀。
 

  中国作家,也有一些人是兼写童话的。例如张天翼的童话,就得过许多人的喜爱,我最欢喜读他的《金鸭帝国》,那是在抗战时在桂林的一个文艺杂志连载的,好像一直到湘桂大撤退时还没有刊完。我最记得里面一段笑话,金鸭帝国有一位大资本家,他新建了一座别墅,非常美丽,在大厅内还有一尊稀世的艺术晶,爱神维纳斯的雕像,是他用了很高的价钱买回来的。别墅落成之日,他为了夸耀这尊雕像,招待了许多尊贵的客人去参观,郑重其事的揭开遮着雕像的幔幕,只见那个雕像美丽的胸部刻着一行大字:“本公司产品,亦有如此之优美!”这一个挖苦,真是入木三分。
 

  聂绀弩也写过—些童话,有一篇叫做《兔先生的发言》,我觉得很好,里面说森林里的大亨(如狮子、老虎),制有一种法律叫做“吃掉法”,每条收尾的两字都是“吃掉!”森林里的小动物的命运就是被吃掉!有一次狮子召开一个大宴会,请兔先生出席,要它发言,它在战战兢兢中歌功颂德一番,结果虽然免于被吃掉,但回家一吓就病死了。据说那是破森林中小动物死法的记录。除夕拉拉杂杂讲了一堆童话,但希望明天不致于在街上看见冻毙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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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1:58 | 只看该作者
六十七、创造“更高的真实” 

  一位有“历史癖”的朋友去看了“长城公司制作的电影《孽海花》,回来后和我大谈剧中的历史“考证”,据他说王魁与司马光不可能见面,在司马光做大臣时,王魁最少已死了二十多年;剧中的程戡应该是理学大师程颢之误,程颢和弟弟程颐并称洛阳二程,最初的政治主张是比较接近王安石而反对司马光的,但程颢最高的“官阶”也只是监察御史而并非宰相……等。我听了他一大串的“考据”后笑道:可爱的朋友,我算你的考据都对了,但有一个观念却错了,历史剧本和历史教科书不同,历史家和历史剧作家也不同,一个好的历史剧本,不是历史教科书的翻版,它还包括有“创作”的性质在内,它不可能完全符合历史事实。试想,如果要求剧本一切都与历史事实吻合,主角的台词要考据他当时是否这样说过,所演的戏都要“有案可查”的话,这个剧本怎么能编得下去?
 

  历史家的任务在力求把历史的真实发掘出来,不能自己去“创造”事实,但历史剧作家却可以在不歪曲历史的原则下,去“创造”一些事实。例如在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一剧中的查理第一,是一名成年的武士,建立了许多功勋,可是事实上亨利四世在位时,查理第一不过是十多岁的小孩 子;同样,凯撒死后,安东尼和布鲁特的斗争酝酿了很久才爆发,而莎翁在《凯撒大将》一剧中,却将这段酝酿的时间大大缩短了。但说实在话,读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本,我却感到比史家所写的更“真实”。
 

  当然历史剧作家也绝不可能毫无根据的去“创造”的,像钱舜举替陈圆圆写照【注一】之类,就无论如何辩解也辩不通,因为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
 

  写有关历史的文艺创作(包括历史剧本、历史小说等),作者可以根据当时历史发展的情形,“创造”一些在那个时代极可能发生的事件。例如我们正不必斤斤计较郭沫若的《南冠草》(又名《金风剪玉衣》,不久前本港校际戏剧比赛曾演出)里,夏完淳是否真正的如剧中那样,把大汉奸洪承畴故意挖苦“恭维”一番之后,便把他骂得淋漓痛快,因为根据夏完淳在历史中的爱国表现,他是可能这样做的。又,谈京戏的人,很多人都知道周瑜年纪比孔明大,但为什么在戏台上周瑜却反是小生,比孔明还年轻?我想这个不真实应该被允许的,用这样来表现周瑜的少年气盛,恃才而骄,却又经不起折磨;衬托出孔明的“谨慎”、“老成”,那不是更增加了“真实”的气氛吗。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有一段很精彩的话,他劝诗人在运用材料时,与其使用那显然不合理的事实或很偶然的事实,不如使用那显然合理但未必会发生的事实。举一个显浅的例子说:假如有一个暴发户,他很“乐意帮助”穷人,又懂得“欣赏”艺术,那么如果你写一部关于暴发户的小说,你应不应该把这个例子写进去呢?我以为不应该,因为纵许有这么一个暴发户,也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不能作为一个典型的。又如鲁迅选择了阿Q这个典型,(很显然阿Q是许多同这类的人的表现。)阿Q这个人,在真实的生活中,未必会在给别人打了后,就嚷“儿子打老子”,但根据这个人的性格,这样描写却反而是很真实的。亚里士多德那段话的意思,便是要作家不必严格受拘束于一些历史事实。而应该努力去接近“更高的真实”的(Hizher Reality)。
 

  《孽海花》里的司马光、韩琦等在历史的事实上,当然不会和《孽海花》完全符合,程戡(或程颢)也不曾有包庇贪官金垒的事实,但司马光是当时代表大地主阶级反对王安石“新法”的领袖,程颢也是一个颇为伪道学的人,在他们的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有什么稀奇?他们没有包庇过贪官金垒,难道就不可能包庇过其他的许多贪官?因此《孽海花》在刻画宋代官僚这一点上,我以为是接近“更高的真实”的。
 

  【注一】“钱舜举替陈圆圆写照”是香港某历史小说家所闹的笑话。钱舜举是宋末元初画家,陈圆圆是明末清初的“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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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1:16 | 只看该作者
六十六、看戏的和演戏的

 

  卓别林的《舞台春秋》上演,在我的朋友中激起了一阵小波动,有趣的一点是:他们都依据自己的思想感情来解释这个“戏”。这里有不少精彩的谈话,一位朋友说这是查理的“抒情诗”,是对人生美丽的颂赞;我同意他的话。另一位有更深刻的分析,他说:“虽然作品中的主角不一定是作者的本身,例如查理演过《大独裁者》,而查理与希特勒或墨索里尼却绝无相同之处。但是在这个片子中,却像是查理的自白,查理对人生的看法与内心的精神多少是借卡华路而表现出来了。”他用了一个文艺理论上的名词,说这是查理内心的“观照”。
 

  我想解释一下什么叫做“观照”,顺便要牵涉到文艺上所谓“看戏的和演戏的”理论。
 

  “观照”本是西方哲学家与宗教家的用语Concemplation,后来移用到文艺理论上。它的起源是这样的:希腊神话里有一位日神叫做阿波罗,据说“他高踞奥林匹司山顶,一切事物借他的光辉而得形相。他凭高静观,世界投影于他的眼帘,如同投影于一面明镜。”用在文艺理论上说,就是劝作者像日神一样,明澈地“观照”这个世界。
 

  到叔本华就把这种“观照”的态度,更为阐发了,他说人生本来是痛苦的,怎样“解除”这种痛苦呢?只有“由受苦的地位移到艺术观点的地位。”这意思就是说:把人生种种的遭遇,当成是一场戏,自己则当成看戏的人。甚至例如你失恋了,你也可以从痛苦的失恋者的地位,退成为旁观者,来欣赏这一场“恋爱的悲剧”,虽然在这场悲剧中,你自己也是一个主角。根据叔本华这种说法,一些美学家便主张文艺作者应是“看戏的人”,而一切芸芸众生,不论王侯卿相,贩夫走卒,都是“演戏的人”,在大千世界的舞台上演出种种悲欢离合,苦恼恩仇。
 

  《舞台春秋》中,查理的佯狂,把世界当成一个大舞台,好像“超脱”于芸芸众生之上的态度,是有一点近于这种“内心观照”的艺术观的。(当然这只是《舞台春秋》的一面而不是全面,要不然我们就不能说查理基本上仍是热爱世界了。但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指出这一面的。)
 

  这一种所谓“观照”的情感,我相信年青的朋友们是不会有的,但旧知识分子却很容易受他的感染,这与中国的老庄思想,有若干是合拍的。庄子所谓的“心斋”,要人“毋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这就与“观照”的态度极接近了。中国的老庄思想演变下来,接受了佛教的影响,更使得这种“超然物外”的思想扩大。《佛地经论》(一种佛教经典)说要到“禅定”的境界,才能“起智慧”。禅定的境界,就是像希腊神话中日神那样“明澈观照世界”的境界。中国的旧读书人,受老庄、佛家的思想影响极大,我记得于潮有一本很流行的书《方生未死之间》,其中的主文就是批判这种思想对知识分子的影响的。
 

  其实这样的写作态度是要不得的。假如这些作家去写工人的生活,他也可能像单纯的照相一样,把工人的苦痛描写出来,但由于他完全站在旁观者的地位,这作品就无法深入,止于现像的罗列,而接触不到本质。正如查理的许多戏,提出了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
 

  一个作家要以爱去拥抱人类,拥抱世界,而不是站在看戏的地位来看这世界。事实上一个人也不可能纯粹站在看戏的地位的,假如你明天就没有米煮饭了,试问你还能自我“欣赏”没有饭吃这种悲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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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0:51 | 只看该作者
六十五、从查理·卓别林谈到孤独感

 


  有一位朋友对我说,他在看卓别林的《舞台春秋》时,流了四次眼泪,我相信这绝不是他夸大的说法。我自己是很久很久以来没有流过泪的了,但当我看到查理所演的卡华路在小酒吧里那一份佯狂,那一份狂歌带哭的神态;和在临终前拼命的拉着生命的提琴,想在“生”的颂赞中净化了他“死”的苦痛时,我也不自觉的感到难过,想“逃”出来,“逃避”查理对我情感的“压迫”。
 

  事后我静静地思索,那位朋友的流泪和我的想“逃避”,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舞台春秋》所渲染的那种感情,还能够深深激动我们这些从旧社会出来的知识分子。
 

  从旧社会出来的知识分子,大都有同一毛病,老是感觉自己孤独,感觉到没有人了解的悲哀,我那位朋友是写诗的,我记得,他似乎就写过“把斗室当做自己的牢狱,在牢狱里自己寂寞的数着自己的脚步!”的诗句。
 

  旧知识分子“在心灵深处,总有一个个人的小王国”,这句话真是一针见血。早期的何其芳就写过“每一个夜里我寂寞得与死临近”。“我遗弃了人群而又感到被人群所遗弃的悲哀。”再推远一点,“诗人节”所纪念的诗人屈原,在他的《离骚》里也慨叹着:“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翻成白话诗就是:“没有人了解我也就由他去吧,只要我内心是真正的芬芳。”这种感情,与《舞台春秋》所传染的感情是合拍的。
 

  查理创造了一个“孤芳自赏”的卡华路,又给他创造一个“红颜知己”的女艺人,我想,这正是他扩大了这种孤独感,同时创造了一个“知己”来填补他心灵的空虚,说来也有趣,历史上(不单是“历史上”,直到今天还有)许多文人都喜欢“创造”一个了解自己的异性知己。例如清朝的诗人黄仲则,就把一个本来是庸俗的盐商女儿,描写成为自己的知己,说她“湖海有心随颖土,风情近日迫方回。”这真是天晓得。许多文艺小说里,男主角(常常是作者的自拟)也总会有一个“慧质兰心”的女朋友,大概也是这种心理表现吧。
 

  查理还是一个从“我”出发的人道主义者,他还没有跨过这一步。从“我”出发的,常常看不起群众,查理在《舞台春秋》里假卡华路的口说:一切个人都很好,但当他们成为一群时,就像无头的野兽一样。又说“只有当我饮醉了酒时,才可接近他们。”我想正是这样对群众的看法,阻止查理更跨前一步,阻止了他成为更伟大的艺术家。
 

  然而查理还是伟大的,《舞台春秋》还是好的,虽然它也有这么多不健康的东西。为什么?因为《舞台春秋》是在五十年代的美国摄制的,片子里所要求的“人的尊严”,“对生命的赞美”等等,这些东西,正是现代美国所缺少的。因此他纵然是个个人主义者吧,也还是一个进步的个人主义者。他借卡华路的口说:“这个世界的麻烦就在于我们轻视我们自己。只要不害怕生活,人生是可以很奇妙的。”我以为他说得很好。
 

  从“我”出发的东西,要看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写的,才可以很正确地估计它的价值。例如雨果的《欧那尼》,那也是纯粹歌颂“个人”的东西,但它是代表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的向上的,所以也就是好的。然而假如今天的文艺青年,还从“我”出发,还有浓重的孤独感的话,那我就要摇头的了。虽然我自己也还没有完全摆脱这些阴影,但我是想努力向“我们”走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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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20:24 | 只看该作者
六十四、颜苦孔之卓,苦了邓拓!
 

  在全国一片提倡勤学好学的风气中,想起了邓拓的一篇文章,叫《颜苦孔之卓》。
 

  这句话出于《杨子法言》的《学行篇》:
 

  或曰,使我纡朱怀金,其乐不可量已。曰:纡朱怀金者之乐,不如颜氏之乐。颜氏子之乐也,内;纡朱怀金者之乐也,外。或曰:请问屡空之内。曰:颜不孔,虽得天下不足曰以为乐;然亦有苦乎?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或人瞿然曰:兹苦也,只其所以为乐也与?!
 

  这段文字,在不同的版本上略有出入。邓拓用的是晋代学者李轨的本子,在宋代学者吴秘的本子上则是“颜苦孔之卓也”,没有“之至”两字。不过,这两个字只是加强语气的,有没有差别不大。因此,邓拓那篇文章的题目就是把“之至”二字减省的。
 

  这段文字是文言文,没有读惯文言的入可能觉得不大好懂,简单介绍一下。
 

  “纡朱”是“纡青拖紫,朱丹其毂”的“简缩”,指佩印绶,乘华贵的车,即当官也。(语出杨雄《解嘲》)“纡朱怀金”是既富且贵的意思。又有势,又有钱也。
 

  “颜氏子”指颜回,“孔”即孔子。“屡空”则是贫乏意思。
 

  这段文字是反复说明颜回的好学精神的。颜回以学习孔子为最大的快乐,但令他苦恼的是:孔子太卓越(包括学问和人格两方面)了,简直学不来。
 

  译成简单的白话是:有人问杨子:若能令我既富且贵,其乐真是无限了。杨子答:这种“纡朱怀金”的快乐只是外在的豪华物质享受的快乐,比不上颜回那种好学不倦的,内在的精神世界的真正快乐的。那人再问:颜回那样贫困,内在快乐为何?答道:如果颜回学不到孔子那样,虽得天下也不足为乐的。反过来说,他在学习孔子的过程中,自然就有真正的快乐了。那么颜回有没有苦恼呢?有。他的苦恼就在于学不到孔子那样卓越。“或人”听了终于省悟了,于是说道:颜回这种苦恼,其实也是快乐的。(“与”与“欤”通,感叹词。)
 

  孔子曾经这样称赞颜回:“一篑食,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扰,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回出身贫穷人家,但他天资聪颖,贫而好学,是孔子最好的门生。故孔子赞他“贤哉,回也!”
 

  “孔之卓”的卓是包括“学”与“行”两方面的。不过,邓拓写的这篇文章,对孔子的“行”保留批评,主要是强调“学”的方面。他在文章里一再说明:
 

  “很明显,这篇文章的主旨,不外乎要强调好学不倦,这是做学问的根本态度。”
 

  “对于他(杨雄)所推崇的颜回学习孔子的经验,如果能有批判地拿来运用,变成正确的对于真理的追求和学习,那就很有用处了。”
 

  提倡“好学不倦”有什么错呢?但后来在批判“三家村”的时候,邓拓这篇文章就犯了“大罪”,给它加上的“按”语是:“此文吹捧地主阶级的老祖宗,坚持用地主资产阶级道德改造社会,妄图恢复剥削阶级统治。”提倡“好学不倦”居然得出“妄图恢复剥削阶级统治”的结论,莫非只会空喊口号,不学无术,才是“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标准”?这样的逻辑,也真是令人莫测“高深”,莫名其妙了!
 

  其实孔子的说话,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的,“孔”当然可“批”,但批不等于全盘否定。比如说孔子说的“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将“女子”与“小人”并列,是应该大批特批。但他说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即使放在现在,恐怕也应该承认是对的吧?毛主席在《水调歌头》里有一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也是引用孔子的话,难道也是不对?毛主席引用孔子这句话,可并没有否定这句话的意思在内的。
 

  邓拓在被免去《人民日报》总编辑职务时,曾赋诗道:
 

  笔走龙蛇二十年,分明非梦亦非烟。
  文章满纸书生累,风雨同舟战友贤。
  屈指当知功与过,关心最是后争先。
  平生赢得豪情在,举国高潮望接天。
 

  他写此诗时是在“文革”方萌之际,他还想不到所谓“高潮”也者,实是林彪、江青一流野心家蓄意鼓动,并要利用这“高潮”来达到他们的政治阴谋。虽然,他亦自知是被“文章”所“累”了。不过,他虽有牢骚,并不气馁。因为他也知道“功与过”是彰彰在人耳目,“屈指当知”,不能颠倒的!果然,这个预见现在也证实了。
 

  呜呼,“颜苦孔之卓”,苦了邓拓!但愿颜回之“苦”常有,而邓拓之苦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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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9:47 | 只看该作者
六十三、莫到琼楼最上层
——从袁寒云谈到吴健雄




  袁克文(寒云)是吴健雄的家翁。现在来说,吴健雄是举世知名的女科学家,知道她的人当然比知道袁寒云的多。但在六七十年之前,袁寒云却是“提起此马来头大”的“二皇子”,名气之大,甚至超过他的哥哥“洪宪太子”袁克定的。
 

  袁寒云不但是贵公子,而且是民初出名的诗人。有人将他比作曹植,可以想见他的才华。他最脍炙人口的两句诗是:“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据说是讽谏他的父亲(袁世凯)不要做皇帝的。此诗后人传抄颇多记忆错误之处,现在此重抄一遍,以供同好欣赏:

  乍着吴棉强自胜,古台荒槛一凭陵。
  波飞太液心无住,云起魔崖梦欲腾。
  偶向远林闻怨笛,独临灵室转明镫。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袁寒云脾气很怪,按说北洋军阀时代,不知多少权贵是他父亲旧属,但他在父亲死后,却是生活潦倒,卖字卖文为生,并不依靠权贵。他喜欢唱戏,常以票友身份粉墨登场,据说有一次当时的总统冯国璋要阻止他登台,叫副官请他去总统府。他说:“我唱我的,他管得着吗?我不去!”结果唱了一出颇有讽刺意味的昆曲《状元钻狗洞》。

  据说他死后无以为殓,靠朋友替他料理后事。陈诵洛挽以联云:

  家国一凄然,谁使魏公子醇酒妇人以死?
  文章余事耳,亦有李谪仙宝刀骏马之风!

  时人推许为民初名联之一。我以为将他比作李白不太恰当,就他的气质来说,似乎更近于曹子建和纳兰容若。

  袁寒云是个颇有浪漫气质的旧文人,他的儿子(袁家骝)和儿媳(吴健雄)却是脚踏实地的科学家。他劝父亲“莫到琼楼最上层”,但对他的佳儿佳媳来说,他们正在攀登科学的高峰,“莫”字似应改为“应”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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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9:08 | 只看该作者
六十二、序《广州棋坛六十年》

 

  三凤四王威已振,杨陈并起日中天;
  羊城名将知多少,细说棋坛六十年。

  “雕虫技,千古亦才难。”这是王国维论词的名句,移之论棋,似亦未尝不可。棋虽小道,易学难精,此所以宋代诗人刘克庄的《象奕》诗有云:“小艺无难精,上智有未解”也。
 

  中国象棋源远流长(有史可考的唐代“宝应象棋”已具现代中国象棋雏型),上至公卿大夫,下至贩夫走卒,喜欢下象棋的不计其数,可说是最普遍的民间娱乐。但时至今日,仍未见有一本完整的《中国象棋史》出现,思之能不令人兴叹。
 

  往史难稽,近史易考,那就不如先写近代的中国象棋吧。甚至范围还可以缩小一些,分地区,有重点的来写。作为一个象棋爱好者,这是我的一点不成熟的意见。
 

  令我欣喜的是,这个工作已经有人做了。这个工作的成果就是徐骥、褚石编著的《广州棋坛六十年》。
 

  广州夙有“象棋城”之称,依我个人看法,从三十年代左右开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论棋风之盛,棋人之多,都是广州首屈一指(直到现在,也只有上海能与广州抗衡。但我还是比较看高广州一线)。写中国近代的象棋史,用广州来作重点,我认为是非常恰当的。
 

  五十年代中期,我曾在写《三剑楼随笔》专栏时,写过一篇《纵谈南北棋坛》的文字,提出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近代棋坛的兴替,似乎是由北而南。清末民初,北京执全国棋坛牛耳,当时耿四、叶仪并称国手,至盂文宣一出,更是声光灿然。其后扬州好手纷出,先有王浩然,张锦荣、周焕文(周德裕之父,一九二一年即以擅用当头炮雄视华东棋坛);后有周德裕、窦国柱、朱剑秋,可称先后三雄。又稍后广州崛起,华南四大天王(黄松轩、冯敬如,卢辉、李庆全),声威显赫,各有专长,黄的炮夹马、冯的单提马,卢的五七炮、李的屏风马都是一时绝技。再加上“棋仙”钟珍(陈松顺之师)和曾展鸿(曾益谦之父)等人,棋风之盛,已有凌驾扬州之势了。(按:黄松轩、钟珍、曾展鸿又合称“粤东三凤”,本文开场诗的“三风”、“四王”即指他们。)到了五十年代,杨(官瞵)、陈(松顺)并起.广州在棋坛上的声威之盛,更是有如日在中天。五十年代以后,蔡福如、吕钦(今年全国赛曾打败胡荣华)等新秀辈出,象棋城的声誉,迄今未见稍衰!
 

  但我说的只是一个梗概,欲知其详,那就非得阅读徐骥、褚石编著的《广州棋坛六十年》不可了。
 

  本书的第一个特色,就是这个“详”字。说到史料的丰富,在我看过的象棋书籍中,这部书称得上是前无古人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它不但介绍了广州第一流棋手,如“四大天王” “粤东三凤”等人的出身经历、成名佳话以及他们有名的对局等等,而且还介绍了“足以上榜”的次一等高手,让读者对广州棋坛全貌有更深认识。如“五虎将”赵坤,刘寿彭,陈镜堂、赵培、黄志。“苏家四将”:苏兆南、苏天雄,苏秀泉、苏钧林。“十八罗汉”:黄汉,龙庆云、保玉书、何鲁荫——等人,书中均有介绍。
 

  不但如此,本书还旁及海外其他棋坛,如越南、新加坡、澳门等地棋坛的情况,重点叙述了国内棋手(以广州棋手为主)和海外棋手作棋艺交流的许多有趣故事。例如钟珍获得“安南棋仙”称号的由来,谢侠逊下南洋与新加坡粤籍棋手陈粤樵棋战“笔战”的趣事等等。这些资料,据我所知,他们是参考了旅居越南的华人棋手李文雄所撰的《越南棋坛沿革史》和新加坡棋会出版的《新加坡棋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特刊》的。由此也可见到他们搜集史料之勤。
 

  中国的象棋刊物,谈及海外的棋坛的不多,这也应该算得是本书的又一特色吧。
 

  第三个特色是文字生动,趣味性故事性都很强,对每一个大战役的来龙去脉,鏖兵经过,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例如他写“东南大战”,从一九三〇年周德裕、林奕仙南下香港开始,到李善卿广州请将,终于促成华东、华南的四大高手之战止(华南的两名代表为冯敬如、李庆全。黄松轩因病未能参加)。写得如火如荼,各人的神态,也跃然纸上,令读者好像看“演义”一般。试看他怎样写冯敬如登台的神态吧。
 

  “开赛的晚上,四位选手都身穿长衫登台。广州选手李庆全、冯敬如的风度颇使人刮目相看,特别是这位泽叔,和从前蹲在广州城隍庙摆开棋档候教的局促神态迥然不同。尺蠖之屈也有挺然而伸的时候,江湖棋人泽叔在这个大赛中还成为众所瞩目的大将!”
 

  冯敬如原名冯泽,一贯被人呼为“烟屎泽”。香港知道他的人很多,读之当忍俊不禁吧。
 

  有来龙还有去脉,“东南大战”由于黄松轩因病未能参加,其后又引出黄周大战之事,本书也是写得非常生动有趣的。
 

  听作者说,他们准备一直写到一九八〇年的广州棋坛的,但为了便利于出版的关系,现在这部《广州棋坛六十年》大概只写了三分之一左右(从一九一五至一九三五年,两名华东象棋名手罗天阳,方绍钦南征广东止)。我以一个象棋爱好者的身分,希望他们能够完成“巨著”,陆续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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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8:35 | 只看该作者
六十一、九连霸·天才·土壤



  跃马驱车,投鞭处,几人失色!并世英雄谁抗手,粤东老将杨家帜。

  在象棋史上,像胡荣华这样早熟而又成就辉煌的棋手是极之少见的。

  少年十五二十时,干云豪气捋龙须。
  一战群雄俱俯伏,顿教棋国换旌旗。

  一九六〇年,他第一次从杨官磷手中夺得了全国象棋冠军的宝座,那一年不过十五岁。杨官磷则是三十五岁,年纪比他大了一倍有多。
 

  从一九六〇年开始,至一九八〇年,他坐了二十年的冠军宝座。年纪之轻(十五岁即成为国手),与获得冠军次数之多(连续九届),在中国象棋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一九七七年,他在中澳象棋友谊赛的最后一晚,曾作了个别开生面的个人表演赛,闭目同时下四盘棋,对方都是澳门棋坛高手。结果两胜两和,令人叹为观止。但据笔者所知,他曾经在公开的表演赛中有同时下十二盘闭目棋的纪录。
 

  据说他最多可以同时下十五盘闭目棋,那更是令人难以想象了。
 

  “有没有天才?”曾经是引起许多人争论的题目。但如果把“天才”解释为某一方面的特殊才能,那么似乎是应该承认有的。
 

  在象棋史上,象胡荣华这样的天才固然是罕见,但足以称为天才的棋手还是可以数出好些来的。如清代著《梅花谱》的王再越,著《反梅花谱》的巴吉人,及以《石杨遗局》传之后世的杨健庭与名字已失传的石某等等都是。近代有华南“棋仙”之称的钟珍也可以算得是个象棋天才。不过成就大小不同,未必比得上胡荣华就是了。
 

  原因是胡荣华生在今日,比他们“幸运”得多。
 

  他是在新中国培育之下成长的天才,所走的道路,和老一辈的棋手不同。
 

  老一辈的棋手,比如说杨官磷吧,五十年代初期,就曾经在香港的修顿球场摆过“棋档”,当时在“棋档”下棋,一般是一盘棋“彩金”一元,甚至有少至五毫的,他就靠这点微薄的彩金维持生活。假如他不是回到内地,得以衣食无忧,专心棋艺,恐怕也未必有后来的成就。他是从艰难困苦的环境中走过来的老艺人。
 

  胡荣华的道路就简单得多了,他在象棋方面的特殊才能一被发现,十一岁那年即被吸收进上海象棋代表队,有名手何顺安,徐大庆等人给他辅导。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秘密”,“天才”常有,但适合于“天才”发展的环境则不易求。有了天才,还得有培养天才的土壤。我们还可以举清代的象棋大师王再越为例。
 

  中国象棋的棋谱有两部经典之作,一是《橘中秘》,一是《梅花谱》。《橘中秘》是明代象棋艺术的总结,由朱晋桢编成书,那些局法是经过许多人心血集成的,每一局法最初的创造者是谁,已是难以查考了。《梅花谱》则是清代康熙年间的象棋大师王再越著的。《梅花谱》的影响比《橘中秘》更为深远,直到今天,它的《屏风马破当头炮》的几个局法,还是有它的实用价值,可说是中国象棋宝贵的遗产。
 

  这位给中国象棋提供了宝贵遗产的天才棋手王再越,他生前的情况是怎样呢?《梅花谱》序言中说:“安蹇先生姓王,名再越,字正己,康熙年间人。性刚直,家贫力学,不求闻达,而世无知之者。一身坎坷,抑郁无聊,为象戏以消岁月,得意疾书,爰成方则,名之曰:梅花谱。”序言是谁写的,没有注明,很可能就是王再越的夫子自道。
 

  从序言中可以看到,他生前的情况是怎样穷愁潦倒,以不世出的棋艺天才,竟“一身坎坷”,“世无知者”!何等可悲的“命运”!事实也是如此,他的《梅花谱》写成后,无钱刻书,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只是靠抄本流传。这情形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情况一模一样。中国最宝贵的文学遗产之一《红楼梦》,最初也只是在好友中手抄传阅的。印之成书,那已是在他死后多年的事了。
 

  中国象棋由于它在各个阶层普遍流行,精通虽难,学会却易,所以出身贫苦人家而有象棋天才的人,还可以有发展他们这方面天才的可能。虽然在旧社会中还是有种种限制,但比起其他学术艺术领域,天才所受的限制已是少得多了。
 

  在旧社会,统治阶级垄断学术,一般贫苦百姓,根本就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要想在学术方面取得成就,那真是难于登天。多少天才,就因为人为的不平,在旧社会给埋没了。
 

  中国科学的落后,原因很多,姑且不谈。现在只谈文学方面。
 

  打开文学史一看,著名的文学家几乎都是出身官宦人家,至少也是家有恒产。文学家本身也十之八九是有一官半职。陶渊明(县令),杜甫(工部)、苏东坡(翰林学士)、辛弃疾(浙东安抚史)……指不胜屈。李白号称笑傲公卿的“诗仙”,也曾做过皇帝的清客,写过谄媚杨贵妃的诗。
 

  文学史又常见所谓“文学世家”,南北朝宋朝的谢灵运、谢惠莲兄弟,梁武帝萧衍、儿子萧统(昭明太子)、萧纲,萧绎一家,魏武帝曹操、儿子文帝曹丕、曹植一家,宋代“三苏”(苏洵、苏轼、苏辙)一家都是。萧家、曹家是帝王之家,谢家是豪门大族(灵运,东晋谢玄之后)。正因为他们的子弟,有这种特殊环境,本身所具的文学才能,得到可以培植的土壤,才成名成家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秘密,哪有这许多“天才”集中在某一个家族的道理?不过是因为他们有特殊环境,容易培养罢了。别的人家也许有天才比他们更高的,但却没有他们的条件。
 

  旧社会的老百姓难道没有天才?不,应该说天才更多。诗经三百篇所收的民歌,其中不乏天才闪耀的佳作;“刘三姐”所唱的山歌,也都是从无名歌手手中收集的,那些生气蓬勃的诗句,决非“庙堂诗人”所能写出。可惜的是,这些无名诗人,在旧社会中得不到培养,不能进而成为“文学家”,甚至连名字也失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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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8:02 | 只看该作者
六十、弄斧必到班门
——在伯明翰访问华罗庚教授


 
  “班门弄斧”,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成语,是对不自量力的“拙匠”的讪笑。
 

  但你可曾听过“弄斧必到班门”这句话?
 

  这句话是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华罗庚教授说的。说话的地点是他在伯明翰(Birmingham)寓所客厅,只有主客二人,主人是他,客人是我。这句话是他的为学心得,我觉得他这句话比原来的成语更有意思。
 

  一九七九年八月下旬,我来到英国北部的伯明翰旅行,意外地获得了一个和华教授见面的机会。整整一个下午,他谈了他的平生经历,也谈到了他目前的学术活动。
 

  话题就是从他在伯明翰的学术活动开始的。
 

  那年五月,世界解析数论大会在伯明翰召开,华罗庚应邀出席。
 

  在单独访问华老的前一天晚上,我曾经在一个宴会中听到一些有关华老出席这次大会的“趣闻”。这个宴会的主人是伯明翰侨胞的知名人士冯律潮,主客是华老,陪客有来自香港理工学院的张思伸教授以及华老的两个学生和秘书,有关华老的趣闻,就是他的秘书告诉我的。
 

  参加这次大会的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八十位数学家,华老出席的消息传开,登时引起全场轰动,相识的与不相识的都争来问候。有一个印度数学家见了华老,竟然感极而泣,用印度传统的表示最大敬意的行礼方式,向华老致敬。他说他是从华老的著作学数学的,想不到有机会可以见到华老。原来有许多人因为消息隔膜,以为华老已经死了,或者虽然未死却尚在“牛棚”。华老的出现,给他们带来了意外之喜,也消除了他们的疑虑。
 

  “华老是这次解析数论大会中最受尊敬的数学家之一。”华老的秘书潘承烈这样告诉我。
 

  但这样受到尊敬的数学家,却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谦虚。
 

  大会闭幕之后,他接受伯明翰大学之请,在该大学讲学。
 

  “讲学,我不敢当。”华老说:“不能好为人师,讲学以学为主,讲的目的是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见,改进自己的工作,精益求精。”(羽生附注:这几句话华老怕我听不清楚,他特地写在一张纸上给我,此处是照录原文)
 

  当我问及他准备有些什么学术活动的时候,他微笑道:“我准备弄斧必到班门!”
 

  原来他到目前为止,已经接到西德、法国、荷兰、美国、加拿大……的许多间大学邀请前往讲学。
 

  “我准备了十个数学问题,准备开讲。包括代数,多复变函数论,偏微分方程,矩阵几何,优选法等等。我准备这样选择讲题:A大学是以函数论著名的,我就讲函数论;B大学是以偏微分方程著名的,我就在B大学讲偏微分方程……”
 

  我正在心想:“啊,这可真是艺高人胆大!”他好像看破我的心思,说道:“这不是艺高人胆大,这是我一贯的主张,弄斧必到班门!”
 

  接着他详细解释:“中国成语说:不要班门弄斧。我的看法是:弄斧必到班门。对不是这一行的人,炫耀自己的长处,于己于人都无好处。只有找上班门弄斧(献技),如果鲁班能够指点指点,那么我们进步能够快些。如果鲁班点头称许,那对我们攀登高峰,亦可增加信心。”(这一段话也是他写出来给我的)
 

  武侠小说中有所谓“找高手过招”,练成绝技,是非和高手“印证”不可的。“弄斧必到班门”,如果把“过招”改为“请教”,恐怕就是这个意思了吧?这可要比害怕到“班门弄斧”,积极多了。
 

  当然我们也不免谈及他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他告诉我一个故事,一个“笑话”。
 

  故事是有一次他被“招待”到人民大会堂看样板电影,座位是正中间的六排二号,他见左右无人,像是“虚席以待”什么“首长”的样子,心里就知不妙,赶快和后面几排一个相熟的京剧女演员换位。过不多久,果然就有一个“首长”进场了,在他原来位置旁边的六排一号坐下,这个“首长”就是江青。
 

  “好险!”华老说:“我不知江青是否想笼络我,但我若不避开,麻烦可就大了。”
 

  对江青他是采取“避之则吉”的态度的,但可惜“避之”却仍“不吉”。“或许江青因见我不受笼络吧,她竟然叫人指使陈景润诬告我,说我某一个科学研究是窃取陈景润的研究成果。幸好陈景润很有骨气,他说华罗庚是我的老师,只有我向他请教,他怎会窃取我的研究成果?陈景润在‘四人帮’当道时期郁郁不得志,可能也与他这一拒绝作假证的事情有关。”
 

  “在‘文革’期间,我曾被抄家,也曾受过红卫兵斗争。但比起其他高级知识分子,冲击还不算大。”华老说。
 

  笑话则是他在七三年间,在中国各地讲优选法,最多听众一次,在武汉有六十万人听讲(通过广播)!“四人帮”竟然指责他讲统筹、优选是游山玩水。
 

  不仅如此,在周总理关怀下,他讲的优选法拍成电影,张春桥看了电影说:“搞优选法电影是引导青年走资产阶级道路。”姚文元更“妙”,他竟说“优选法不是科学”!
 

  “张春桥懂得什么是优选法?姚文元的科学知识又有多少?他竟敢宣判优选法不是科学,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华老哈哈笑了起来。
 

  好在这些荒唐的故事,荒唐的笑话,如今都是“俱往矣”了!但愿以后也不会再有。华罗庚教授现在的心情如何呢,我还是引他的一首小诗作答吧。
 

  他说:“‘四人帮’打倒后,有人用曹操的诗鼓励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我深有所感,也胡乱写了几句:老骥耻伏枥,愿随千里驹。烈士重暮年,实干永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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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7:22 | 只看该作者
五十九、饶宗颐初会钱钟书

 

  饶宗颐和钱钟书都是以渊博著称的学者,一在香港,一在大陆。有人曾把钱氏的《管锥篇》与饶氏的《选堂集林》相提并论,誉之为南北的学林双璧。但这两位大师级的学人,虽然彼此闻名已久,却是直到去年八月,方始得到见面的机会。

 

  一九八一年八月,饶宗颐应邀往北京作学术交流,在京期间,曾特地去拜访钱钟书。据饶宗颐说,钱钟书非常健谈,一见面就滔滔不绝的谈论当代治文史各家的得失。月旦同行,本是一种禁忌,对学术界的名人尤其如此。但钱钟书就是钱钟书,他是不讲这套“世故”的。从这方面可以见到钱氏的学者本色,也可见到他和饶氏是如何的惺惺相惜,一见如故了。
 

  饶钱二氏有相同处,也有不相同处。钱氏兼搞创作,是学者而兼作家。他的小说《围城》享誉中外,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对它评价极高。学术研究方面,钱氏的特长是在中西文学和哲学的比较,饶氏的特长则在中国古文史的研究,方面甚广,尤以甲骨学,敦煌学和“楚文学及楚辞”之研究贡献最大。我觉得若就治学的范围和性质来说,将他和陈寅恪相比,似乎更为适当。但饶氏则谦虚地说:“这怎么敢当,陈老是我的前辈,我是不能和他相比的。”

  饶氏获得的学术荣衔甚多,重要的有一九六二年的法国汉学奖,一九八〇年又获推选为巴黎亚洲学会荣誉会员,这是学术界一项极大殊荣,因为海外的华人学者入选该会会员的只他一人。今年三月港大颁给他以名誉文学博士学位,另外他还受聘为北京的“古籍整理规划小组”的组员,这个小组是直属国务院的,组长是李一氓,组员有五十三人,香港的学者,担任组员的除了饶氏之外,还有中大退休教授牟润孙和郑德坤。大陆著名学者冯友兰和周一良也是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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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6:55 | 只看该作者
五十八、饶宗颐与敦煌学

 

  一九八二年三月,饶宗颐获得香港大学颁发的名誉文学博士学位,在颁发学位典礼中,校方所作的介绍是:“饶教授是杰出的古文字学家,所出版的权威著作极丰,尤其在甲骨及楚辞方面的研究。港大颁发名誉文学博士学位予饶教授,用以表扬他显赫的学术成就,特别是他在古文字学方面的出色研究。”
 

  这个介绍虽然表扬了饶氏显赫的学术成就,但却漏了最重要的一项,饶氏在敦煌学方面的贡献。饶氏的学术贡献主要有三方面,甲骨、楚辞、敦煌学。国际学术界对他的敦煌学最为重视,他获得法国的汉学奖,主要就是由于他一部敦煌学的著作。饶氏本人的意见也认为他在上述这三方面研究中,是以敦煌学为第一的。港大对他的介绍,只是指甲骨和楚辞,未免有点“疏失”了。
 

  饶氏获得法国汉学奖那部著作是《敦煌本老子想尔注校笺》,《想尔注》是道教的一部经典著作,尤其在唐代,几乎是道教徒必读的经典(道教讲“冥想”,这个“想”就是冥想,“尔”是语助辞),但说也奇怪,这部在唐代流传甚广的道教经典,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久已失传了。饶氏摄英国所藏敦煌卷子残本,加以考证、注释,确定为张道陵一家之学。饶氏的《校笺》是一九五六年发表的,现在,早已为法国高等研究院宗教组定为必读的教材。饶氏即因此书和他在甲骨的研究(如同年发表的《巴黎所见甲骨录》),而获得法国学士院颁给的“儒莲汉学奖”。并于一九六四年受聘至巴黎研究敦煌卷子。饶氏对敦煌经卷的研究还有两大贡献,一是《敦煌曲》,一是《敦煌白画》。前者可补王重民、任二北的缺漏,后者利用唐五代画迹对于前代画稿作深入研究,更是为画史开一新页。这两部书都是在法国出版的,《敦煌白画》有中法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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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6:30 | 只看该作者
五十七、敦煌学是伤心史
 

  敦煌宝藏的发现,说来甚为有趣。敦煌县东南有座鸣沙山,山麓有三个界寺,寺旁有石室千余,旧名莫高窟,俗名千佛洞,以四壁皆佛像也。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一九〇〇年);有个姓王的道士扫除积沙,于复壁破处见一室,内藏书甚丰,都是唐及五代人手写本,珍贵无比(当然这个王道士是不知道的)。其后,陆续有所发现,至今的莫高窟,已发现有四百九十六个石窟,保存着二千四百多个彩塑佛像和无数五光十色的壁画。敦煌也早已成为举世知名的中国艺术宝库了。
 

  发现,说来有趣;发现之后,却就不怎么有趣了。王道士不知是宝,叹为废物,随便送人。清政府知道此事,也不加重视,不派专人保管。识宝的反而是外国人,英人斯坦因,法人伯希和,日人橘瑞超,美国人华尔纳等等,先后跑到敦煌,大批大批的捆藏而去。敦煌文物,流落在外国的恐怕比保存在中国的更多。
 

  最早研究敦煌学的当推陈垣,第一个创立这个名辞的则是陈寅恪。陈垣的《敦煌劫余录》出版于一九三〇年,陈寅恪替他写序,他感慨于当时国人治敦煌学者人数甚微,反不如国外,因有警句曰:“敦煌者,我国学术之伤心史也广!”
 

  敦煌学涉及的范围甚广,研究中国古代的历史、地理、宗教、文学艺术、民族关系等等,都可以从敦煌文物文献中吸取资料。敦煌学亦已成为国标性学科了。尤以日、法、英,美等国研究成就显著。但中国则至今尚未成立一个专门研究机构,说来也是大堪慨叹的事。或许有鉴于此吧,北京目前正在推行连串活动,准备在今年内召开敦煌学座谈会,成立敦煌文物文献委员会,展览从未公布过的敦煌文献文物,并举办国际敦煌学会议等等,力争要“夺回敦煌学中心”!但愿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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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6:02 | 只看该作者
五十六、两偈·顿渐·陈寅恪

 

  达摩是禅宗初祖,五传而至弘忍,是为五祖。弘忍挑选接班人的办法可有点特别,他要弟子作一佛偈,看谁的偈语最合禅的精义,就把衣钵传给谁。他的大弟子神秀作的偈语是:“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偈成,同门同声赞美,但有个舂米的僧人慧能却说:“这偈语少了一点东西。”他亦作一偈,偈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弘忍认为慧能的偈说得更好,就把衣钵传了给他,是为六祖。
 

  这是禅宗著名的两偈,代表两种不同的修行方法。神秀的偈语重在按部就班,尘埃是扫不完的,所以必须不断去扫,才能保持清净。他这修行方法在佛学中称为“渐悟”。渐悟的观点是把烦恼和领悟对立起来,再慢慢地把迷惑拂拭,以求达到原来所望的领悟。慧能却不作这种假设,“本来无一物”,把一切拘束完全祛除,和“佛”直接沟通,重在一个“悟”字。他这修行方法在佛学中称“顿悟”。他的偈语可说是对“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诠释。
 

  对六祖的偈语从来都是只有赞美,没有批评。直到四十年代,才有陈寅恪写的一篇文章提出与众不同的见解。他直率指出六祖偈语有两个毛病,一曰譬喻不适当,一曰意义未完备。何谓譬喻不适当?因印度禅学往往比人身于芭蕉等易于解剥之植物,而菩提树则为永久坚牢之宝树,不能用来比作变灭无常之肉身。何谓意义未完备?偈文是将身心对举的,心的方面偈语是将它的本体作用(明镜台的光明普照)说了,身的方面,则仅言及譬喻,故可谓只得文意一半(详见陈氏所作之《禅宗六祖传法偈之分析》一文)。陈寅恪精通梵文,对佛学也是很有研究的。我是外行,不敢置一辞。但对陈氏的敢于提出创见,则是衷心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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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五十五、达摩·禅宗·秘笈

 

  由张鑫炎导演、李连杰主演的电影《少林寺》爆冷胜出,实收一千六百多万,打破香港武打片卖座纪录。该片有几个武术冠军领衔主演固是卖座主因,少林寺实景的搬上银幕也是吸引观众的一大因素。“天下功夫出少林”,这是流传已久的一句老话,谁都想看看这个武林胜地。


  或许就因为少林寺在“武林”中的崇高威望,在民间传说中,少林寺的“名人”达摩大师就成为少林派武术的“鼻祖”了。其实达摩的本来面目和一般武侠小说中的达摩是两回事,真正的达摩是否懂得武功都是疑问呢。
 

  史籍并无达摩懂得武功的记载,他是中国禅宗的鼻祖倒是真的。禅宗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甚大,其影响甚至远及亚洲诸国,尤以日本为最。禅宗鼻祖的地位是绝不逊于武术鼻祖的。
 

  达摩是少林寺知名度最高的人物,但他并不是第一代。第一代是印度僧跋陀,少林寺就是北魏孝文帝为他建的(公元四九五年)。达摩大约迟跋陀五十年来华,他的佛教“辈份”若从印度的佛祖释迦算起是二十九代。但他在中国开创禅宗,却是禅宗初祖。
 

  他来华时,正是崇信佛法的梁武帝在位之时。梁武帝礼聘他到宫中请教,问他:“朕建寺养僧,有何功德?”此一问也,当然是想达摩拍他马屁的,哪知达摩毫不识捞,直言答道:“并无功德!”这就失欢于梁武帝,只好回转少林寺面壁去了。
 

  世俗流传少林寺有两部武功秘笈,一名《洗髓》,一名《易筋》,此两经据传说是达摩遗著云云。达摩之所以被捧为少林派武术鼻祖,和这个传说大有关系。其实这个传说非但无稽,而且简直可说是厚诬古人,达摩祖师倘若地下有知,恐怕也会给这个传说弄得啼笑皆非。原来这两部“经”乃是明代无聊文人杜撰,满纸淫词,不堪入目,经中教人所练的“内功”,是用来增强性能力的。“挂羊头,卖狗肉。”与其说是什么武功秘笈,毋宁说是更近乎“性经”一类。广州出版的《武林》杂志第二期,有一篇《少林寺与少林武术》的文章,在细说少林武术形成的由来之余,也为达摩祖师的受诬作了辩正。
 

  据那篇文章的说法,少林寺的武术是在乱世中发展起来的。有的人为了避难,到少林寺出家,避难者中,不乏本来就懂得武艺的人,也有少林寺的僧人在外面学会了武功回来的。继承达摩衣钵的二祖慧可,晚年(公元五七四年)时就曾碰上北周武帝的“灭佛”之祸,寺院被占,佛像被毁,经典被焚,僧侣流散。在这种情况下,僧人是非学会防身的本领不可的。有信史可考的是:“五代十国时,高僧福居邀集十八家武术名手来少林寺演练三年,各取所长,汇集成少林拳谱。”到了宋代,少林寺才渐渐变成了出名的会武场。
 

  说达摩有武学著作是假的,他对佛学有贡献则是真的。最大贡献是“禅宗四圣句”。四圣句是:“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不立文字是说禅的本质不需文字解释。“教外别传”和“直指人心“是重在师徒之间的以心传心,无所谓特定的教学体系。“见性成佛”是在找回真我。总的精神在一个“悟”字。当然这只是简单的解释。一说这本是释迦佛祖的“语录”,由达摩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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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5:00 | 只看该作者
五十四、悼沙枫


  
 

  赛酒赌棋犹有约,不道竟成永诀。青眼高歌俱未老,却那堪知己长辞别!
 

  十五日深夜,忽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告诉我沙枫(容庆和)兄逝世的消息,我登时呆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前几天他还叫我找武则天的诗,并约大家抽半日的空闲喝酒下棋,怎的就死了呢?
 

  才不过五十六岁的壮年,他热爱的工作正在做得起劲,我们也正期待他的《译林絮语》第三集、第四集、第五集……继续面世,他怎能就死了呢?
 

  不错,人到最后是免不了会死的。但这世上多少坏人不死,为什么偏偏死掉像他这样的好人呢?能不令人倍感伤痛?

  
 

  我和沙枫兄在一九四九年相识,到如今已超过四分之一世纪,友谊不算短,但我“认识”沙枫却还在和他正式相识之前。
 

  我和他虽然是平辈论交,但说起来他可以算得是我的“师叔”。
 

  我在大学时代有一位比较接近的老师,他是陈寅恪晚年的得意弟子,解放前岭南大学最年轻的讲师,现在则是中山大学的历史系教授金应熙。金应熙和沙枫是从中学到大学二年级的同班同学,常常和我谈及沙枫。
 

  那时金师正在致力于“四裔学”的研究,“四裔学”是研究古代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兴革变迁的一门学问,要涉及“死去的文字”(Dead Language),人名地名都“拗口”得很,我一听就头痛。那时正是解放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一九四八年,有一天金师和我谈起沙枫,他说庆和是他朋友之中对解放战争的进展最为关心也最为熟悉的人,各个战场的变化,双方的兵力部署、番号等等他都有研究,比当时上海一家知名杂志的军事记者有过之而无不及。说后微带感喟的笑道:“我熟悉的是古代的‘死去’的东西,他熟悉的是现代的活事物,有意思多了。”
 

  这是我认识沙枫的开始,认识到他是热爱祖国,关心社会主义事业,脚踏实地,认真工作的新闻从业员。

  


  正式认识了沙枫之后,他给我的印象是人如其名,庆和对人永远是那么“和气”。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和人吵架,对朋友总是那么热心肠。而且这和气并非只是无原则的“老好人”,对朋友他是既有关心,也有互相勉励,劝善规过的。
 

  第二个印象是他做人做事做学问功夫都是脚踏实地,他走的道路,借用李广田论朱自清的话来说,是“既非一步跨过,也非趦趄不前,而是虚心自省,一步一个脚印走上去的”。
 

  最近几年,他对中国古典文学英译的比较研究攻研甚勤,和我谈论诗词的时候也比较多。有一次他偶然在英文刊物中发现我的一首词英译,这首词是我写在武侠小说中的,他比较了译文,连带对我那个回目“何须拔剑寻仇去,依旧窥人有燕来”也发生了兴趣,问我:下联似乎是古人的诗句,是黄仲则的还是郁达夫的?我说你的眼力很不错,是黄仲则的。他叫我找原诗给他看,我手头没有黄仲则的《两当轩》,只能凭记忆抄给他。他因为要写成文章,必定要找原诗校对,我记得郁达夫的小说《采石矶》中引过这首诗,既然没有《两当轩》,只好叫他去找那篇小说来看。后来他不但看了郁达夫那篇小说,而且为此在旧书店里买到了黄仲则的《两当轩全集》。买了回来,精心细读,这还不算,还研究出黄仲则最喜欢写燕子,以及郁达夫所受的黄仲则的影响,以及晏殊、苏曼殊等人有关燕子的有名诗词,以及各种对这些名诗词的英译等等,作一比较研究,才写成一篇不过一千多字的短文(见《中诗英译絮谈》的《似曾相识燕子诗》)。
 

  这是何等认真的工作态度,何等踏实的做学问功夫。我是小时候就由外祖父教我诗词的,长大后虽然也还常读诗词,却只是遗兴,远没有他用功之勤。最近几年,他对诗词的知识,确实已经超我远甚。
 

  这只是一个例子,相似的例子还有许多。
 

  据我所知,他的遗稿由他的好友杜渐收集整理,编成《译林絮语》二集、《中诗英译絮谈》等四五部书,更由他的好友龚念年校阅,交大光出版社出版。
 

  良师益友,遽尔云亡。我除了记得他对我的鼓励,除了拉拉杂杂写这篇文字之外,还能再有什么纪念他呢?
 

  补记:在十年“文革”期间,我只写武侠小说和棋评,文史小品杂文等等均已停写。这篇《悼沙枫》是唯一的一篇例外。沙枫是因工作上的不如意,患上精神忧郁症,在医院石阶上滚下来致死的。有人怀疑他实是有意自杀。(九八年八月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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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3:59 | 只看该作者
五十三、论黄巢 怀高朗
——传奇性的历史人物


 

  落第进士
 

  黄巢是唐末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也是充满传奇性的历史人物。
 

  他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农民领袖,曾经几次应考进士,都名落孙山。他又曾经和王仙芝(也是后来的农民军领袖)一起做过私盐贩子。贩卖私盐是犯法的,也是被士大夫看不起的“下等人”。而黄巢却以“落第进士”的身分去做私盐贩子,这种行为在当时来说,确是惊世骇俗。但他正是因为看透了朝廷的腐败,说朝廷好像臭气薰天的马厩,立志要“洗濯朝廷”(《新唐书》),这才绝志仕途,决心和过去告别,投身到“下层社会”的。
 

  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是“言语的巨人,行动的侏儒”,中国也有句俗话:“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说的就是罗亭这种类型的“秀才”。中外都有这种观念,知识分子“造反”总是不能成事。
 

  但黄巢并不是罗亭型的知识分子,他这个秀才(论功名其实他已是比秀才高一级),却是坐言起行,说干就干。他的造反,最后虽然还是以失败告终,但却摇撼了李唐王朝,“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遍公卿骨。”把皇帝都赶出了京城,逼得要到四川逃难。
 

  他是名副其实的文武全材。论军事才能,唐朝的许多名将,如王铎、尚让、高骈、张承范、刘巨容等人,都曾经是他手下败将。公元八七四年,王仙芝起义,第二年,他率众数千参加,八七八年三月,王仙芝在湖北黄梅县战死,他取得起义军统一领导的地位。八八一年一月,就由潼关打进长安,唐僖宗李俨逃到四川成都,黄巢自己做了皇帝,建国号为“大齐”,不到三年时间。

  黄巢的诗
 

  论文学的才能,他留下的诗文虽然不多,但只要看他的两首《咏菊诗》,也可见到一斑。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黄金甲为菊花别名;唐代战士穿着铁和皮做成的甲以护身,此处双关。)

  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以桃花一处开。
  (青帝为传说中司春之神。)

  何等之有气魄!吴法(即高朗)的《黄巢传》在谈到这两首诗的时候说:“这种冲天的战歌,没有雄伟的气魄,热烈的感情与崇高理想的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自属的论。
 

  但这样一个文武全材的农民领袖,在许多封建时代“史家”的笔下却写成了“大魔头”,好像是完全失了人性的“怪物”。这些“史家”对“黄巢起义”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来诬蔑的,最大的诬蔑是说他“残暴”,“杀人如麻”,甚至造出“黄巢杀人八百万”的传说。如果黄巢真是乱杀人的话,他又怎能得到人民的支持?
 

  其实从“正史”中也可找到一些有关黄巢义军纪律严明的记载,如《新唐书》纪载,黄巢攻下洛阳时,唐留守使刘允章领百官迎谒,巢入城“劳问而已,闾里宴然”(意思是:黄巢入城慰劳百姓,地方百姓安然无事)。当黄巢进入长安时,《新唐书》的纪载,也是长安人民“夹道聚观”,并不害怕义军,且是欢迎义军的。
 

  但这些都是零星纪载,如果没有一部《黄巢传》的话,最少,对我来说,我还是觉得对黄巢不够公平的。

  高朗其人
 

  幸好这个工作已经有人做了。他就是曾任香港《大公报》副刊编辑(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五年)的高朗。他是聂绀弩的同乡,湖北人。我和绀弩认识,就是他介绍的。他死的时候(一九七七年三月)是《新晚报》撰述员,这本《黄巢传》是他用“吴法”笔名写的最后一本书。
 

  我该怎样说才好呢?谈到这本书,我是既为他庆幸,也为他惋惜的。庆幸的是他终于得偿所愿,在死前给我们留下了一本较有分量的历史著作。可惜的是,他死得太早了!
 

  说他“终于得偿所愿”,需要一点解释。从五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中期,差不多二十年时间,他长期担任《新晚报》副刊的领导工作。但他却实是不适宜做领导工作的。他曾经不只一次向我表示,他最大的兴趣是读书和写作,希望能够像我一样,做个“散人”。不过报馆方面找不到适当的人替代他,直到七五年方始让他得偿所愿。他也是在做了专职撰述员之后,开始写《黄巢传》的。

  攻文史 撰影评
 

  “攻文史,撰影评,方期更上层楼,遽惜英年早逝。”这是我给他写的挽联上联。他“攻文史”是“晚年”(正确来说是死前大概十年左右)的事,在这以前,他对“文史”当然也是有所涉猎,但主要还是写影评和新诗。为了工作的关系,他写影评最多。但说老实话,他写的影评不算成功(在他生前我也是这样和他说,他亦同意的)。尤其五十年代初期,他在《大公报》写的影评,谈一部什么苏联片,往往一写就是一两万字,曾给人以“繁言不要”之讥。后来在《新晚报》用“蓝湖”笔名写的影评比较好了,但在同类的影评中也还不能算是“出类拔萃”的。
 

  但他是一直在进步中的,尤其在“晚年”所写的一些文史小品,看得出他已是日渐趋于成熟,“收拾铅华归少作,屏除丝竹入中年”,写的东西,也比以前“踏实”得多了。“爱读书,勤写作,专业竟忘家室,最伤故里魂招!”这是我给他写的挽联下联。他一直都是“单身贵族”,未曾成家。他是心脏病突发死亡的,第二天才给发现。如果有妻子在旁,或可挽救。假如他可以多活十年、二十年(他死的时候,只有五十四岁),他可能成为一个文史学者,而写的作品也必将比《黄巢传》更有分量,更有价值。
 

  但《黄巢传》纵然还不能说是很有创见的学术著作,未足与一流学者相比,却也是有足以传世的价值,最少可以作为大中学生读中国历史的课外参考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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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2:49 | 只看该作者
五十二、烟锁池塘柳寻根

 

  在各式各样的对联中,一般人最感兴趣的大概就是所谓“绝对”了。绝对有两个特点:一、它是经过长时间在民间流传下来的,有的已经对得出,有的还未对得出。而“对得出”了也并不等于是“对得好”。二、它的难度很高,凡是可以称得为“绝对”的,总有一些特别的条件限制。
 

  举一个许多人知道的例,“烟锁池塘柳”就是属于有特别限制的上联。这五个字的偏旁,包括了金、木、水、火、土“五行”,下联也应该有“五行”才对得上。这个上联,长期在民间流传,不知有多少人动过脑筋来想下联,但对得好的绝少。
 

  有人对以“灰堆镇海楼”(镇梅楼在广州),在形式(都有五行)方面是可以对仗,但却毫无意义。而且“烟锁池塘柳”是一句清丽的五言诗句,“灰堆镇海楼”只是“解得通”而已。两者之间的雅俗是不可以道里计的。
 

  后来有人把“灰”字改成“炮”字,变成了“炮堆镇海楼”。
 

  “炮堆”比“灰堆”好得多了,但仍然不够好。因为“堆”字的气势太弱,把许多炮“堆”在镇海楼中,作什么用?如说是用以轰击敌人,这个“堆”字是十分差劲的。
 

  又有人对以“炮架镇江城”,镇江与古瓜州隔江相对,形势险要,冠以“炮架”二字,颇有气势。但仍有瑕疵。因“锁”字和“架”宇都是仄声,“塘”字和“江”字都是平声,在五个字中有两个字不合平仄,这也就不能算是合格的对句了。
 

  其实,“烟锁池塘柳”乃是前人诗句,见晚明陈子升的《中洲草堂遗集》。陈子升用以作“烟锁池塘柳”的对句的且共有四个之多。
 

  陈子升(一六一四至一六九二年,广东南海人)是明末著名忠臣陈子壮(其传记见《明史·二七八》)之弟,字乔生,在明代官礼科给事中,入清不仕。我最近在友人处得见此一诗集,始知这一所谓“绝对”,流传最少已达三百多年了。三百年来,不知曾有多少人为了想“对得通”它而苦思下联,却不知他的出处,亦奇事也。
 

  《中洲草堂遗集》卷十六有《柳波曲》并序云“客有以烟锁池塘柳五字具五行以属余为对句,因成柳波曲二首,与好事者正之。”
 

  其一云:

  烟锁池塘柳,灯垂锦槛波。
  回波初试舞,折柳即闻歌。

  其二云:

  灯垂锦槛波,烟锁池塘柳。
  妄梦五湖湄,郎家大堤口。

  “灯垂锦槛波”句下附注云“垂”一作“填”。想是作者因难以决定这两字孰优孰劣,故并列。
 

  陈于升以“灯垂锦槛汾对“烟锁池塘柳”;甚具诗意,“灯垂”是“写实”;若易为“灯填”则是“虚写”。“灯”指灯光,灯光铺盖波光,用“填”字益见其“重”;这是类似现代文学所谓的象征手法。不过,若依“正路”,则仍以“垂”字为佳。
 

  这一对句——灯垂锦槛波——虽然亦具“五行”,不过, 陈子升仍未满意,因为“灯”对“烟”,两个字都是从“火”,他觉得欠工。这是古人要求自己的严格处。于是又有《续作锁柳销鸿之曲》云:

  烟锁池塘柳,烽销极塞鸿。
  东枝罢春水,南翼怨秋风。

  用“烽销极塞鸿”对“烟锁池塘柳”,意境甚高,不过因陈子升自我要求太严,“烽”“烟”也还都是“火”字旁,他不能满意,又作《烟锁沉灯引》云:

  烟锁池塘柳,钟沉台榭灯。
  心心红缕密,柳眼绿泼澄。

  “钟沉台榭灯”与“烟锁池塘柳”,两边的“五行”无一相 重,可谓挖空心思。但论诗意则有点勉强,似不及“灯垂”、“烽销”二联之自然。
 

  《清稗类钞》中也有一个前人对句,是在陈子升那四个对句(连“灯填”一句在内)之后的又一个对得较好的句子。对句是:

  灯深村寺钟

  “灯深”句意境甚佳,是“以虚带实”的写法。“深”(深远)既是形容村寺的所在处,也是对灯光的视觉感受。“钟”指钟声,“村寺钟”是听觉方面的描写。此句可解为“隐约可见灯光在深远的村寺钟声传来之处”。论意境似比陈于升的“灯垂锦槛波”更佳。但若依陈子升那样的严格要求,“灯”“烟”仍是重“火”字旁。不过我是觉得无须要求到字的“偏旁”也避免相重的。
 

  对“烟锁池塘柳”的下联,解放后有新的发展,其中且有以新事物入联的,亦值一述。
 

  六十年代中,我在《羊城晚报》上见过的一个对句是:

  茶烹凿壁泉

  此下联据说是北大一位姓阎的教授拟的,惜谈此联的作者忘其名。上联“烟锁池塘柳”的“五行”全在左旁,茶烹凿壁泉”的“五行”则全在字脚(烹字下面那四点象征火焰熊熊之貌,故在字典中此字属“火”部)。对仗可称铢两悉称。据说“凿壁泉”亦是实有其地,此一对句乃是用倒装句法,即以“凿壁泉”之水烹茶也。但若严格要求合乎对联艺术的话,“凿壁泉”是专有名词,用来对“池塘柳”(普通名词)还是有点勉强的。
 

  去年香港有一位骆广彬先生仿“陈子升体”,也用诗联的形式来对“烟锁池塘柳”,颇具港穗风光特色,对句亦全合“规格”。其一题为《旋厅赏酌》,诗云:

  烟锁池塘柳,港城铁板烧。
  旋厅添缘蚁,风物觅逍遥。

  “旋厅”为香港台和中心(楼高六十层的大厦)的旋转餐厅;“绿奴”是酒面上的绿色泡沫,也作为酒的代称;“铁板烧”为日式食制的烧牛柳。“港城铁板烧”大有竹枝词味道,于“俚俗”中见妙趣。与“烟锁池塘柳”作对,亦是铢两悉称的(五行均在偏旁)。
 

  其二题为《白天鹅酒店夜宴》诗云:

  烟锁池塘柳,汀培锦柱灯。
  招邀珠海夜,觞角满高朋。

  白天鹅酒店在广州沙面,“汀”,水边平地,沙面原是沙洲,填上始成今之沙面。作者有注云:“白天鹅酒店对鹅漳之右侧,园圃有人工开辟之小假山、石池塘,植有柳树。锦柱灯言灯柱装俯很美观,白天鹅酒店附近灯饰正是这样。”
 

  骆广彬另外还有个对句是“港铺灯塔标”,亦具新意。
 

  新意是有本地风光;盖香港海面船只如梭,而凡海港必设有灯塔标志,以防船只触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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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2:17 | 只看该作者
五十一、香港风光入怪联

 

  用一句旧诗来对一句俗语或者对一件毫无关联的事物,这种怪联似乎是广东何淡如所创。他写的一些怪联如:“有酒不妨邀月饮,无钱哪得食云吞。”“四面云山谁是主,一头雾水不知宗。” “公门桃李争荣日,法国荷兰比利时。”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
 

  这种“何淡如格”的怪联,现在也还相当流行。前几年台湾传出的一副怪联“今夜月明人尽望,老年风湿我能医。”以“月明”来对“风湿”,与何淡如的以“月饮”来对“云吞”,诙谐怪趣,正是同一风格。【注一】
 

  香港也有人做这种怪联,我喜欢收集报刊上“古灵精怪”的诗文、联语一类作品,现将我认为颇有妙趣的一些“香港怪联”抄录如下,以供同好欣赏。
 

  “水紧一声齐走鬼,风飘万点正愁人。”上联描写无牌小 贩避拉,大叫“水紧”而“走鬼”的情景,用这两个俚语来对“风飘”与“愁人”,妙极。【注二】
 

  “白日放歌须纵酒,黑灯跳舞好揩油。”下联是写六十年代的黑灯舞院的,现在已“发展”到一楼一凤了。


  “徒令上将挥神笔,惯见霸王搭电车。”大约二十年前。香港发生过一宗搭“霸王”电车被拉的事,当时电车楼下车资 只一毫子,居然也有霸王。下联就是写此事的。不过“惯见”二字,嫌夸张了。
 

  “西山白雪三城戍,南国红眉七镬开。”五十年代中期,香港曾发生一宗强奸案,南国舞院舞女红眉被一个绰号“架仔”的流氓一晚强奸七次。黑社会称做爱为“开镬”,此即香港著名之“连开七镬”案。“开镬”一辞,就是从此在香港流行的。
 

  “怕热最宜穿短裤,论功远欲请长缨。”夏天的本地风光。
 

  “赤柱有食兼有住,汀洲无浪复无烟。”赤柱是香港监狱所在地。
 

  “最啱白菜熙猪肉;忍见黄沙没马头。”香港人称赌马输了为“铺草皮”,铺了草皮的马迷,回家饮汤,“润”(滋补)番下吧。

  【注一】此联据说是台湾一位老中医在中秋节那天书写,悬之医馆门前的。 内藏“隐喻”。“老年风湿”比喻台湾政治,“我能医”则是讽刺蒋经国提倡的“政治改革”。加上上联表达的乡思,切合“台湾大陆客”的心境,因传诵一时。

  【注二】“水紧”,情况紧急;“走鬼”,躲避警察。均为香港小贩的日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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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0:11:45 | 只看该作者
五十、观音庙联

 

  观世音(唐以后称观音)不是女人,我尝言之矣,《楹联丛话》记有清人张维屏撰千手千眼观音联云:

  菩提今菩提,具大神通,忽现千般千眼;

  自在观自在,是真佛力,总由一念慈悲。

  根据佛经说,观世音为救苦难众生,但能念他名号,即寻声往救,并因各种根器不同而示现三十二种应化形像。因此是可作男身,亦可作女身的。“千手千眼”就是他的形像之—。
 

  《楹联丛话》卷三又记有一副题燕子矶永济寺中的观音大士像楹联云:

  音亦可观,方信聪明无二用;  
  佛何称士?方知儒释有同源。

  梁章钜赞此联“殊有妙悟”,其实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下比显出作者对佛教经典的无知。他因观音被称为“大士”而觉得奇怪, 自作聪明,从“儒释同源”上来寻求解释。岂 知观音大士的“士”并不同于儒家的“士”,他本来就是阿弥陀佛的“左胁士”(胁士亦有作胁侍者)。观音虽然可作许多不同形像的化身,可男身,亦可作女身,但其“本体”则是男身。
 

  题观音庙联,亦有颇具佛学知识的。如下面一联:

  了知自性元明,反闻自性;
  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

  自性即人的本性,或谓“真我”。佛理本就是要人发现真我,所谓“见性成佛”是也。“元”通原。
 

  现在搬开佛学的观点不谈,谈几副比较有趣的观音庙联。
 

  题倒坐观音联:

  问大士缘何倒坐?
  恨世人不肯回头!

  题送子观音联:

  我门中缔结佛缘,岂惟一炷清香,几声佛号;
  你心里能全善果,自然秋生桂实,春茁兰芽。

  又联云:

  我费尽一片婆心,抱个孩儿付汝;  
  你须做百般好事,留些阴骘与他。

  上二联是题西湖中天竺寺所供奉的白衣观音的。白衣观音即送子观音。
 

  曾任“国民政府湖南省主席”的何键亦有题桂林月牙山观音寺联:

  觉来事事皆非,功勋也,名望也,无在不是虚幻;看破了这关,军阀谁做?贪官谁做?
  空处头头是道,喜怒也,好恶也,自然悉具中和;基原乎此理,人心以平,世界以平。

  话说得很“透澈”,但何键是否做得到,却当另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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