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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
发表于 2006-8-7 12: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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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坏气十足在2006-8-6 15:54:32的发言:
今日槐花公社混混阿错不小心在搜狐上看到关于槐花流氓一散人的报道,当时公社特约记者小妖即对散人进行了采访,但散人对于其中出现的有渤于本意的词句和据说意境优美的联表示,这是吵作,并十分郁闷的说:将对采访他的两位年轻女记者采取另类报复,
/06/8/6,此报道由公社记者小妖提供
先对公社记者小妖进行善意的批评,短短一篇报道,错别字出现两处,"有渤于""吵作".期望下次改正,为新闻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另,关于"将对采访他的两位年轻女记者采取另类报复"这一情节,一散人同学采用了下流的字眼,为避免儿童不宜,故有删改.
据当时在QQ群里听一散人同学追忆的现场人氏回忆,一散人在咬牙切齿的同时,肯定了那两个女记者非常靓丽,语气中却弥漫着一丝淡淡的伤感和神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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