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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花公社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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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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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揭开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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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06-11-30 17:44:2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孤山白梅在2006-11-30 17:38:05的发言:
我本是流氓,大家公认,大和尚诧异什么?

这事情和我师妹无关吧:)

这事情不敢肯定和你师妹无关。但我肯定你和你师妹有关系。
142#
发表于 2006-11-30 17:48:37 | 只看该作者
李天老师:
我的态度一直是两句话——
对捣娘日B的书僮杀无赦。
联都对外不道歉。
至于你满意不满意,只能听便了。
143#
发表于 2006-11-30 18:09:29 | 只看该作者
这事情本来就没必要扯到论坛之间,论坛是无辜的,论坛也不会做事情,事情都是人做的,谁的个人行为自己负责,没必要非要代表什么,就代表自己就足够,谁做得不好,谁道歉,这个公道逃不了。

哈公的处理意见我觉得可行,如果各位弟兄觉得还不够,可以再商榷,但是不要波及论坛,槐花也好,联都也好,发展起来都不容易,是很多朋友玩对联的地方,玩得久了,自然都有感情,不要为了个别人,把大家开心的地方毁了。
144#
发表于 2006-11-30 18:11:21 | 只看该作者
老哈骂我傻B啊,接受接受。
145#
发表于 2006-11-30 18:14:44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怀抱昆仑在2006-11-30 17:41:12的发言:
楼上是傻B,鉴定完毕
146#
发表于 2006-11-30 18:22:0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公:
处理书僮与否或者怎么处理书僮那是你们的家事(虽然这个家事涉及了外人,但是外人并不能强制你们干什么)
道歉不道歉也是你们的自由(这个自由虽然有点不光棍,甚至有点卑鄙)
我们满意不满意呢那是我们的事,其实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了,谁在乎你们怎么处理牲口或是道什么歉的。至于我们这些流氓会作何样的回应,那是我们的自由。你说是吧,似乎我在这里不必说给你听,不过古人有云“事无不可对人言”本着尊古训的态度,我不妨告诉你我的想法。
我要把你们这些非流氓的指使纵容牲口妄为的行径向天下人昭示一下。让愿意知道真相的人都能看清你们这些非流氓们的真实嘴脸,然后当你们坛子有活动的时候,我就帖你们坛子里给你们的中楹领导欣赏欣赏他们的理事的精彩表演。仅此而已,不要求你们道歉了。
147#
发表于 2006-11-30 18:25:08 | 只看该作者
非常不同意白梅的意见,别被一个理智的赞许弄得貌似于理智的化身
148#
发表于 2006-11-30 18:28:11 | 只看该作者
白梅,你糊涂啊,本来这矛盾就是被人主动升级为论坛矛盾的,处理公告出来后,又被人往外来人欺负论坛的路子上引。

149#
发表于 2006-11-30 18:31:41 | 只看该作者
人家早就把这升级为论坛之间的矛盾了,你还事后诸葛亮似的出来别啊别的。别什么别?
150#
发表于 2006-11-30 18:35:03 | 只看该作者
联都的膨胀.
  是以牺牲无数论坛为代价的.从一开始的并坛风暴,到后来的黑客事件,小鸟和平妃都食了这颗苦果.

如今大了高了旺了,更出现了像野蛮书僮这号别类.

就本事件而言,发展到今,即使是那月斩首,哈公垫背,也同样无济于事,因为你们威望还远远不够,要么平妃请辞,而她感情内也一定不愿意,宁愿看着逐渐风化灭亡.

所以俺们教主的贴子过后会有专家精心整理,然后合成一贴10楼,并由广大网络社员骑自行车各处张贴,这叫农村包围城市.
151#
发表于 2006-11-30 18:36:21 | 只看该作者
说几句:
这事件,应该不是条件或者满意等等的问题,而是本着正义良心公正的名义某群人某个坛子对此做出的一种反应.  否则岂非可以理解成你们满意我就对书童杀无赦,不满意就算了?
152#
发表于 2006-11-30 18:36:50 | 只看该作者
你不同意就不同意,管我什么化身呢:)

我就知道,太太就是已婚女人的化身:)
153#
发表于 2006-11-30 18:44:00 | 只看该作者
反正不是莲花化身就是了
154#
发表于 2006-11-30 18:46:3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青衫在2006-11-30 18:36:21的发言:
说几句:
这事件,应该不是条件或者满意等等的问题,而是本着正义良心公正的名义某群人某个坛子对此做出的一种反应.  否则岂非可以理解成你们满意我就对书童杀无赦,不满意就算了?


青衫太儒雅了.[em07]
155#
发表于 2006-11-30 18:46:33 | 只看该作者
你顶多是葵花化身:)

我要回家了,这句话不许骂回来,要不我看不到,回不了嘴,就吃亏了:)
156#
发表于 2006-11-30 18:52:05 | 只看该作者
朕赐你腰花化身。看不到了没法回嘴,爽呀
157#
发表于 2006-11-30 19:20:2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三魁在2006-11-30 18:46:33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青衫在2006-11-30 18:36:21的发言:
说几句:
 这事件,应该不是条件或者满意等等的问题,而是本着正义良心公正的名义某群人某个坛子对此做出的一种反应.  否则岂非可以理解成你们满意我就对书童杀无赦,不满意就算了?
 


青衫太儒雅了.[em07]
[/quote]这两天看那些IP变化频繁,还装着女孩子发嗲其实满嘴恶心的小丑, 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儒雅.
158#
发表于 2006-11-30 20:10:14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159#
发表于 2006-11-30 22:03:5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教主。
哪个垃圾骂人的话是是人话吗?背后没人怎么能这样骂?
什么还称书童,要在我的势力范围捉来咔嚓一刀阉了,看他还操谁....哼哼
160#
发表于 2006-11-30 22:27:12 | 只看该作者
怀抱昆仑老师——
我刚刚在长沙和亚子等一班联友喝酒回来。
看了你的帖子,只有一个想法——什么时候和我的偶像搞几杯。
161#
发表于 2006-11-30 22:37:13 | 只看该作者
我想知道三魁先生是谁,希望有朋友告诉我。
162#
发表于 2006-11-30 22:48:23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公老师:
论年龄你比我长至少半辈,论学识见地我也自愧不如哈哈公老师的广博。这个偶象的说法我自不敢当。至于喝酒之事,如若有缘相见定当尽量奉陪。可是在这件事上请恕我决不让步,哪怕到最后讨不了半点好也在所不惜,因为即便是作为流氓也是有原则的。
163#
发表于 2006-11-30 22:56:19 | 只看该作者
怀抱昆仑老师,我明白了。
不过,还是希望和你喝酒聊天。
16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 00:01:5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哈哈公在2006-11-30 17:48:37的发言:
李天
我的态度一直是两句话——
对捣娘日B的书僮杀无赦。
联都对外不道歉。
至于你满意不满意,只能听便了。

不愧大老江湖.哈哈
16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 01:07:1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哈哈公在2006-12-1 0:57:13的发言:
绝非女人老师,今天听愚人联友说你也是长沙人。
如果是,请给13902211532电话,争取明天喝一口。

老财(104113797) 01:01:06
替我回个贴,告诉他我是三少老师的老乡
老财(104113797) 01:01:13
专门和老乡作对的

老财上不了,我来转告.
166#
发表于 2006-12-1 01:16:4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哈哈公在2006-12-1 0:57:13的发言:
绝非女人老师,今天听愚人联友说你也是长沙人。
如果是,请给13902211532电话,争取明天喝一口。

哈前辈,我正在深圳陪李天教主泡妞.这破网络,要代理才能上去.
167#
发表于 2006-12-1 01:34:41 | 只看该作者
愚人老师搞错了,回头我告诉他——绝非女人是福建的。
168#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 01:38:0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哈哈公在2006-12-1 1:34:41的发言:
愚人老师搞错了,回头我告诉他——绝非女人是福建的。


你还是跟我喝酒吧,就别惦记他了.下次去你那
169#
发表于 2006-12-1 01:53:56 | 只看该作者
把酒言欢?
看来还是交人而不是交论坛的呀。
那为什么某论坛的某位管理员觉得这里把骂他们来的人当成“唯一主题”呢?

希望该管理员不妨到这个帖子来验证下自己的眼神。
170#
发表于 2006-12-1 02:45:54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看风看雨看看云!
偷笑下:假如有一天他们在生活中见面了,将是何种情形?
171#
发表于 2006-12-1 09:14:43 | 只看该作者
再明确个人看法:

1、书僮应该对被骂联友道歉;

2、联都是否启用书僮是联都的事情,和我们都无关;

3、联都是否道歉,哈公已有解释,作为局外人,觉得哈公的做法合理,至于别人是否认为合理是别人的事情,我也不好说;

4、别的论坛如何评价也和我无关。
172#
发表于 2006-12-1 09:46:4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九州霜寒在2006-12-1 9:14:43的发言:
再明确个人看法:

1、书僮应该对被骂联友道歉;

2、联都是否启用书僮是联都的事情,和我们都无关;

3、联都是否道歉,哈公已有解释,作为局外人,觉得哈公的做法合理,至于别人是否认为合理是别人的事情,我也不好说;

4、别的论坛如何评价也和我无关。


我曾在11月27日登录时正巧赶上联都出了这些事,当时也删除了意见区的一些贴子(申明一下:删贴前我一是有很明确地通知贴主,二是有个人备份,随时可恢复),在当时情形下,我不认为我删错了,只是27日下午以后,局势的发展已不是我权力范围内能解决的,现在我谨向因我而受到委屈的朋友们致以最诚恳的道歉,并就这事谈谈我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论坛:

1、书僮应该道歉,但道不道歉是他自己的事,联都勉强不来,其他人也勉强不来。
2、书僮应该被处理,如果我是管理员,我肯定封掉他并公告之,诸葛亮当年挥泪斩马稷,对事不对人,我很赞赏。
3、联都在此事中处理欠果断,也有些地方欠妥,应该反省。就我个人而言,我从不怕犯错,就怕错了不纠正。论坛如想更进一步发展,也当如是。
4、不管联都管理层怎么做出处理,其他关心此事或关心联都的朋友有如何的想法,大家都应该心平气和对待这事,不能因此而引发新的人身攻击,如是,则五十步笑百步矣。
173#
发表于 2006-12-1 10:2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康弋戈在2006-12-1 9:46:48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九州霜寒在2006-12-1 9:14:43的发言:
再明确个人看法:

 1、书僮应该对被骂联友道歉;

 2、联都是否启用书僮是联都的事情,和我们都无关;

 3、联都是否道歉,哈公已有解释,作为局外人,觉得哈公的做法合理,至于别人是否认为合理是别人的事情,我也不好说;

 4、别的论坛如何评价也和我无关。


我曾在11月27日登录时正巧赶上联都出了这些事,当时也删除了意见区的一些贴子(申明一下:删贴前我一是有很明确地通知贴主,二是有个人备份,随时可恢复),在当时情形下,我不认为我删错了,只是27日下午以后,局势的发展已不是我权力范围内能解决的,现在我谨向因我而受到委屈的朋友们致以最诚恳的道歉,并就这事谈谈我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论坛:

1、书僮应该道歉,但道不道歉是他自己的事,联都勉强不来,其他人也勉强不来。
2、书僮应该被处理,如果我是管理员,我肯定封掉他并公告之,诸葛亮当年挥泪斩马稷,对事不对人,我很赞赏。
3、联都在此事中处理欠果断,也有些地方欠妥,应该反省。就我个人而言,我从不怕犯错,就怕错了不纠正。论坛如想更进一步发展,也当如是。
4、不管联都管理层怎么做出处理,其他关心此事或关心联都的朋友有如何的想法,大家都应该心平气和对待这事,不能因此而引发新的人身攻击,如是,则五十步笑百步矣。
[/quote]
同意康兄的就管理的2、3、4点看法。
不过,槐花自昨天凌晨起跟帖量爆涨,却是自李天被人身威胁而起。康兄似乎对联都方面也应有所期盼。

顺便问一声:
李大教主,你可安好?

174#
发表于 2006-12-1 10:25:20 | 只看该作者
昨夜布雨时脱阳差点隔屁,现在诊所打点滴.另一当事人具调查乃一名梅雪的外地女人.身份不详.
175#
发表于 2006-12-1 10:30: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不是派去的杀手啊?看来小道消息还是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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