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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13年前的“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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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2-4 22:3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p>转帖:288座小学生的墓碑高过天堂<br/>    <br/>     ——克拉玛依大火13周年祭<br/>    <br/>     文/东无风<br/>    <br/>    初冬萧瑟,又将临近12月8日!按照中国的习俗,12月8日本来是个很吉祥的日子,可是却成为共和国最痛楚也是最难以忘却的日子!更是地球上良心未泯的人类都不会忘记的日子!在13年前的这一天,在中国一个叫克拉玛依的石油城市里,288名小学生以及36名教师,在那场大火中失去了生命!<br/>    <br/>    群死群伤的事情,古今中外并不鲜见,本不该少见多怪,一次海啸可以夺去几十万人的生命,但它也许不会给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留下永久的耻辱和伤痛。可是,克拉玛依大火过去十几年了,每当看到它的消息,世人依然不仅是悲伤和悲痛,而是更充满着无比愤恨、震惊甚至是无奈!因为,那么多的生命结束,竟然是一群官僚小丑的无耻和卑鄙造成的。“同学们坐下,请领导先走!”,公元1994年12月8日下午6时10分,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的舞台上,几块被烤燃的纱幕布条忽然落在796名师生和官员面前时,坐在前面的某官员声嘶力竭地喊着这句话,随后,离火源最近的26名官员悉数离开现场,而在随后蔓延到整个场馆的大火中,288名如花的小学生以及为抢救他(她)们没有离开火场的36名教师,被大火夺去了生命……<br/>    <br/>    那场大火已经过去整整13年了,在那场大火中生命终结的学生和教师,在冰冷的地下也躺着13年了,如果在这个宇宙间真的有传说中的另个世界,那么,他(她)们一定会越来越悲伤,因为,不仅仅是那些万恶的官僚们夺去了自己的生命,更会为其离开阳间后所发生的事情死不瞑目!<br/>    <br/>    那个喊出“同学们别动,请领导先走”的无耻之徒没有得到法办,甚至都没有任何官方机构去追究这个人到底是谁!一切仿佛是天经地义般。的确,在中国,在官僚盛行的这块神奇土地上,喊出这样的话本来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只不过那次是死了那么多的无辜孩子和老师,才让世人知道,原来这句话可以救“人”,也可以让人死去罢了。事情过去后,还不是依然如故!还不是天天在上演着类似的场面……就在2007年的年中,在网络上曾流行过一组图片,标题是《谁该为谁打伞?》,说的是一个县委书记享受着皇帝般地前呼后拥待遇。还有“某某领导在遮阳伞下讲话,学生们在太阳底下暴晒晕倒”等等图文的帖子;再看看那由警车怪叫着开路的领导车队……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不就天天发生在我们的周围嘛!这些不都是“让领导先走”的翻版嘛!可这些,谁又去阻止了?谁又知道哪天再发生类似克拉玛依大火那样的灾难?哪天这些只顾自己,将自己当成鱼肉欺压百姓的官老爷们,还会露出将生的希望留给自己将死的机会送给百姓的丑态吧?也许正象网友们说的那样:“有些官员的良心早就在那场大火中被烧得一干二净了!”。<br/>    <br/>    在当地遇难家属及当地群众(当时外界了解此事件的人不多,仅仅限于当地人民)的强烈呼声下,在第二年,对当时的个别官员追究了刑事责任。可从整体上看看看,那最终的判决不是明显地过轻嘛(当时刑法渎职罪的最高量刑为7年,其实,按照渎职罪判罚本身就是错误)其实,判几个人或判几年并不是国民所最终期望的,国人是希望能借此惨案督促共和国对官员们的问责制能得到加强,能警醒那些麻木的官僚们注重民生,爱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可事实上又怎么样了呢?省里面甚至是市里面,没有任何高层领导为此负责,没有领导主动辞职,以至于连出面代表政府道个谦的官员都没有……如此,在官场上树立了一个非常极端地非正面典型,得过且过、欺下满上大可以行其道而没有人追究,这种现象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要耽误几代人,我们的子孙都会因此而遭牵连并不过分!看看这些年来发生的那么多群死群伤事件,不都是在重复着这种现象嘛!每次事件,不过是几个小虾米被处理了,那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主要领导还不是逍遥自在!看看克拉玛依大火后那被判刑的几个小官员,不是也还有官复原职的嘛,也就是说,真地处理了几个小虾米,也都有做做样子的嫌疑罢了。<br/>    <br/>    再说当地政府的诚信问题。事后,当地政府答应在大火的遗址上建立纪念馆。可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那遗址已经被推平,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什么人民广场,再也没有官员或政府部门提及建立纪念碑的事情!这件事情仔细地想想,实在是有太多的文章了……政府地诚信问题没有人在乎,反正那每年上涨地城市GDP能遮掩住一切阴暗的事情,能让人很快去忘记许多许多“不应该再想起”的事情来。那三百多条生命,在这不断上涨的GDP统计数据中,显得那么渺小和无所谓!然而,每当一年中的12月8日到来的时候,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们心不惊慌吗?那三百多个家庭的亲人们的哭声难道你们就一点也听不见吗?夜晚不会做噩梦吗?当年答应过世人的承诺难道就真地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忘记了吗?你们是担心民众会因为纪念馆的建立而永远牢记你们的罪行吗?告诉你们,如果真地这么想,那几大错特错了。因为,民心是不会因为一座纪念馆的建立与否而改变的!在人民的心中,有着各式各样的纪念碑和纪念馆,只要还有人良心未泯灭,毕竟会有那么一天,一座巨大的纪念碑或者是纪念馆会立在那遗址上。该记得的永远会记得,即使经过几代人……<br/>    <br/>    当年事件发生时,咨询并不发达,了解事情真象的国人并不是很多。可是随着时间地后移,随着互联网的流行,国内外了解事情过程的人逐渐地增多了,人们无不唏嘘和震惊!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本应该拿出一种姿态来,让事情公开化,让事情展示在世人的眼前,这样才能起到警钟的作用,提醒官员们牢记教训防止类似事情再发生,同时,也是对逝去的生命的一个纪念。可事实上,每年的这个时候,主流媒体总会想方设法地去掩饰,去封堵,这不是掩耳盗铃又是什么?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历史就是历史,克拉玛依大火留给我们世人的记忆是刻骨铭心的,在中国甚至是全世界,凡是有良心的人们,都会牢牢记住着一天的——公元1994年12月8日!也会记得那288个天真烂漫的小学生,记得那为抢救学生而牺牲的36名教师,当然,也不会忘记那在灾难临近而逃跑的26名无耻的官员!<br/></p><p>--------<font color="#3399ff">凯迪社区</font> → <a href="http://club.cat898.com/newbbs/list.asp?boardid=36"><font color="#000000">凯迪BBS互动区</font></a> → <a href="http://club.cat898.com/newbbs/list.asp?boardid=1&amp;page=1"><font color="#000000">猫眼看人</font></a> --------</p>
57#
发表于 2009-12-8 16:06:51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又"12.08"了
56#
发表于 2009-1-3 11:27:41 | 只看该作者
世事如烟随流水,一去不回头.
很多事我们终会遗忘,不是我们善忘,而是我们不愿想起,何苦呢?
55#
发表于 2009-1-3 06:05:20 | 只看该作者

一声领导当先走,能换前程仕途优?
火海童声如绝唱,铁门泣路竟惶囚.
暂看网事难容忆,只慨人心不识羞.
孰问当年烟火冷,有人呼酒又层楼.
54#
发表于 2009-1-3 04:12:31 | 只看该作者

吾身终是蓬蒿辈
浊酒尽催风月诗
53#
发表于 2009-1-3 03:10:16 | 只看该作者

声色周旋纵一般,编生计谎言,也无言面对那天堂落蕊
光阴流转皆琐忆?翻那年故事,先把盏魂伤些戈壁寒碑
52#
发表于 2009-1-3 02:47:25 | 只看该作者
时间......2008.12.08,偶也忘记了他们......


愧此浮生终淡忘
恨来浮白尽偷欢
51#
发表于 2007-12-19 14:54:07 | 只看该作者
相当沉重。
50#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5 23:50:33 | 只看该作者
<p>谢谢老K还记得他们</p><p>时间一去,很多人就淡忘,天涯那偶也懒回,就当鞭策下自己,做人,有自己良心</p>
49#
发表于 2007-12-15 23:32:36 | 只看该作者
<p>【下平 一先】<br/>[其三] 关键词:克拉玛依·大火<br/>  逃对坐,后对前;烈火对浓烟。肩扛对脚踏,危难对安全。三百命,十多年;叹息对可怜。学童惊失措,领导走为先!你顾护雏轻绝境,他思重义远生天。无愧师尊,德颂高风心永祭;枉称父母,刑钉耻柱史长传。<br/>【注】肩扛:有位老师用尽最后一口气顶着将要倒塌的铁门,让学生在身边跑出火海,而他只离开生天仅差了几步;脚踏:但在清理事故现场时也发现,有的学生尸体上有大人的足印,这些人是踩过学生的身体逃出来的!<br/>   三百命:798名当地最优秀的学生、39名老师,还有市里数十名党政文教官员在现场;这次事件中烧伤致残的学生有132人,遇难的人(采用法院判决书的数字)有学生288人、老师35人(包括5名副校长)、各级官员0人!死伤师生约一半人,而犯玩忽职守罪的官员们被判决的最高刑期仅为五年。无语!<br/>   十多年:事件发生于1994年12月8日,时至今日刚刚十三年。<br/>   领导走为先:事故开始时,居然有官员叫学生们安坐以“让领导先走”的。<br/>   无愧师尊:这30多位牺牲的老师被称作烈士绝不为过,他们无愧于“老师”二字。<br/>   枉称父母:与那些或将生存希望留给学生、或死死护着学生的老师们相比,这些平常正襟危坐、一貌堂堂的“父母”官们的人格高下立判,他们是一帮斯文败类、衣冠禽兽。</p>
4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4 22:17:01 | 只看该作者
<p>突然想起鲁迅的《纪念刘和珍》,时间真那么消磨人</p><p>记忆与反省,真那么难?</p>
47#
发表于 2007-12-12 19:19:09 | 只看该作者
死去的人不会忘记我们的懦弱!
46#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0 12:29:02 | 只看该作者
<p>44楼这些照片是委托学习妞的克拉玛依网友代送的花篮,就2.8这天,那剧场早变成这模样了,叹息。</p><p>槐花误写成怀花了,不过怀念花朵,也成。</p>
45#
发表于 2007-12-10 07:30:18 | 只看该作者
<p>&nbsp; </p><p> </p><p> <br/></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0 7:37:33编辑过]

44#
发表于 2007-12-9 17:34:23 | 只看该作者
<p>为了悲剧不再重演</p><p>生死关头,三百孩童莫动,廿余领导须先走;<br/>春秋史上,千秋英烈犹悲:无数牺牲岂妄为?[大小姐本色]</p><p>谁之罪<br/>冷血有暇逃贱命;<br/>冤魂何处诉悲情?[大小姐本色]</p><p></p><p></p>
43#
发表于 2007-12-8 20:37:23 | 只看该作者
<p>领导应该先走,同学暂且后行,哭花朵凋零,谁还能安坐<br/>口中道德文章,脚下孩童尸体,看狗官嘴脸,岂只是渎职?</p><p><br/></p>
42#
发表于 2007-12-12 19:05:44 | 只看该作者
<p>有网友指出:“即便在封建王朝,如果城池破了,县官是要死节的。现在的**连封建道德都没有了!” <br/>&nbsp;&nbsp;&nbsp;&nbsp;&nbsp;      <br/>&nbsp;&nbsp;&nbsp;&nbsp;&nbsp;     “这样一个人间惨剧,如果发生在任何一个地方,那么责任的追究,将直指最高领导部门,都得引咎辞职。”</p><p>“民选的官员为百姓,官选的官员为自己” <br/>&nbsp;&nbsp;&nbsp;&nbsp;&nbsp;     “让领导先走,是全世界几百年来最无耻的语言!” <br/>&nbsp;&nbsp;&nbsp;&nbsp;&nbsp;     “先走的领导不配做领导,不配做人,不配做动物,他们是地球的病毒” <br/>&nbsp;&nbsp;&nbsp;&nbsp;&nbsp;     “和古代唯一的区别.老爷改成了领导.更无耻.虚伪.更丧尽天良” <br/>&nbsp;&nbsp;&nbsp;&nbsp;&nbsp;     “这就是中国血淋淋的现实。究竟谁是最残忍的人?正是这些既得利益者们。这场大火,把什么都说清了吧!” <br/>&nbsp;&nbsp;&nbsp;&nbsp;&nbsp;     “别斯兰的孩子死了,有全世界的人献花。新疆的孩子死了,死了就死了。为什么?” <br/>&nbsp;&nbsp;&nbsp;&nbsp;&nbsp;     “那些领导和那些马屁精是最卑鄙的!” <br/>&nbsp;&nbsp;&nbsp;&nbsp;&nbsp;     “恶的**让人性泯灭!” <br/>&nbsp;&nbsp;&nbsp;&nbsp;&nbsp;     “迟早要还的,要把它写进中国的历史.” </p>
41#
发表于 2007-12-8 09:57:27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打倒摇头丸</i>在2007-12-6 22:31:09的发言:</b><br/><p></p><p></p><p></p></div><p></p><p>看了又看,哭了又哭,痛彻心肺。。。</p><p>二百八朵花蕾铺成血路,让领导先走?<br/>三十六个园丁化作长虹,将大爱流传!</p><p>孩子们,老师们!你们在天堂里还好吗?</p>
40#
发表于 2007-12-8 08:06:46 | 只看该作者
<p>前天顺着肠子哥给的地址摸到那里去了,一张张照片,一个个活生生的孩子,忽然感觉那些小孩活着呢,对着我笑,害怕起来,跑回被窝里去捂着......</p><p>今天又看了,忍不住眼泪掉下来。</p><p>288朵花以及36个浇花人。</p><p>我居然拿不出一个象点样的联来纪念他们。声讨那些狗官吗?几句国骂,又怎抵偿得了他们如此珍贵的生命。我无话可说,真的无话可说。掬一捧眼泪。</p><p>今日重听,童声合唱太阳最暖<br/>一时大恸,生命如花烈火无情</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8 8:26:51编辑过]

39#
 楼主| 发表于 2007-12-8 05:02:42 | 只看该作者
<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蓬莱仙境远,自古小童当赴死</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沙场历来森,几时领导应争先</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题外:</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12.08,老师,孩子,你们好</font></strong></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8 5:11:19编辑过]

38#
发表于 2007-12-8 00:11:53 | 只看该作者
<p>于悲愤处,骂地骂天骂领导</p><p>在哭声中,悼师悼友悼学生</p><p></p><p>原谅下,老农才浅,凑不出好联,无法表达出内心的悲愤和对所谓领导者的失望</p><p></p>
37#
 楼主| 发表于 2007-12-7 23:55:39 | 只看该作者
<p></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孩子们,老师们,请原谅,我实在写不出什么好文字了</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愤几时,那晚魔焰熊熊,忍看鼠辈:领导们,先走</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听不见,当年书声琅琅,遥敬大家:天堂里,平安</font></strong></p>
36#
 楼主| 发表于 2007-12-7 23:05:05 | 只看该作者
<p><a href="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836053.aspx">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836053.aspx</a></p><p>看下这地址,早上偶在办公室里又“吧嗒”上了,几同事纳闷,最后也一样.......</p><p>文字图片太多,作者也有顾忌,所以就一地址</p><p>或者谁帮转下,算偶头上</p>
35#
发表于 2007-12-7 08:31:09 | 只看该作者
<p><font size="4">怀念那些掩护孩子的教师<br/><br/>  在此次火灾中,唯一让人怀念与尊敬的是那些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掩护孩子的<br/>教师。据报道:<br/><br/>  克市第八小学三年二班的老师孟翠芬是一位己经办了退休又返聘的白发苍苍<br/>的老人,“人们在扑灭大火后发现她时,孟老师的头和背已被烧焦。但是,她的<br/>两只臂肘下一边护着一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的心脏还在微弱跳动,他还活着<br/>!”<br/><br/>  “第八小学校长张莉和市一中副校长倪振性,都是几次把学生推出火海,自<br/>己最后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然而他们的遗体都是张开双臂,还像母鸡护着小鸡<br/>一样,在墙边围护着几位死去的学生。”<br/><br/>  “市第七中学的周健老师,在大火袭来时,正用力撑着往下落的卷帘门。”<br/>他只要向前跨一步,就可以脱离火海,可是他—直坚持着站在原地用肩膀撑起铁<br/>门,“活着的学生看见他最后三次用一只手往外推出三位学生,最后倒了下去”<br/><br/>  第一小学的大队辅导员李平老师,“戴着眼镜,瘦弱的身影好几次冲进火场<br/>救出十几名学生,直到再也无法靠近猛烈的火焰时,这位老师才一下子身体一软<br/>靠到墙上,她大喊了一声:‘我的孩子还没出来!’接着就昏倒在地。”<br/><br/>  人们后来发现许多老师的遗体,不是张开双手拉学生,就是扑在学生的身<br/>上----老师们在危难时刻,分明是在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在最后掩护孩子!<br/><br/>  这次火灾中有40多位老师在场,就有36位遇难殉职!这些教师不愧是在烈火<br/>中永生的英雄!</font><br/>不畏烈火真勇士</p><p>爱护学生好教师</p>
34#
发表于 2007-12-7 00:38:08 | 只看该作者
<p>浮尘陌上飞花,一十三载幽魂往生,行尸安在?</p><p>沉冤天下难雪,百千万字针策齐发,问君何如?</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8 1:30:23编辑过]

33#
发表于 2007-12-7 00:20:15 | 只看该作者
<p>嘿,我不是说那个mp精是罪魁祸首啦。</p><p>人在遇到突发危险时,大多数都会很不知所措。只要有指示,无论对错,大多会跟从。假设那人说的是:“大家别慌,让孩子们先走!”那。。。。。。嘿,道德只在我们嘴上,不在我们心中。</p>
32#
发表于 2007-12-7 00:11:29 | 只看该作者
<p>学生真听话啊,我们的驯服教育真成功。</p><p>火势蔓延得真快啊,我们的建筑真完美。</p><p>一句话就是上百条人命啊,我们的mp拍得真好。</p><p></p><p>十三年好快过啊,原来我们的记忆很糟糕?</p><p></p><p></p>
31#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23:44:28 | 只看该作者
<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苟且偷生,识之禽兽</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288a10" size="5">悲催呵护,敬与园丁</font></strong></p>
30#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22:36:15 | 只看该作者
<p></p><p>(转)这是我的资料里况丽的另一种神态。这个人的心理基础十分稳定,轻易不会走进我问题的实质。我问她:你有孩子吗?她点头。我问她:如果自己的孩子在里面你会怎样呢?她低头不语。我又问她:这些年表扬过别人的见义勇为吗?她还是无语。我问:以前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吗?她说:没有,当时很害怕。我问:你还能回忆起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吗?她,低头,不语。很久没有抬头。<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我的评价是:这是个多么聪明的人啊?又是个多么自爱的的人啊?她的聪明表现在绝不多说话,自爱表现在不往自己身上包揽不相干的东西。对于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来说,地级市的教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我认为是个不低的位置了,但我能感觉到这个女人进步的欲望很强,心里还有更大的期望。一般来讲,对自己很自爱的人,在危机发生时都会选择很好的自保措施。聪明的人,一般不会在危难时刻迅速焕发责任感、使命感之类的虚无飘渺的精神火花。网上有一些文字说况丽在事后曾经对记者之类的人有声有色地讲述自己怎样机敏怎样果断地逃进女厕所,我不能相信这样的描述。因为,我不认为她连这点起码的尊严都没有。在我们的镜头前,她还是很有修养的嘛。<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况丽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按照1994年12月10日就被羁押的日子算起,1998年年底她应该就刑满释放了。网上的消息说赵兰秀证实况丽后来在克拉玛依开了一家保险公司,还重新加入了神圣的党组织。这个消息我感觉很搞笑。她的权力梦幻还要重新来过吗?算起来她现在也是52岁的人了,比徐娘还要老些吧?真心地祝愿她顺风顺水,那样,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精彩的。<br/></p><p></p><p>上图是公诉书中提到的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52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br/></p><p></p><p>上图是公诉书中提到的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赵征,44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分。</p><p></p><p>(转)接受我采访的是克拉玛依第一小学的辅导员李萍。她那天带着自己学校的孩子们为领导们表演节目。由于节目靠后,她领着孩子们在观众席倒数第二排看节目。第一个节目最后造型的时候,她看到了舞台上方掉下的一个个火球,开始她以为是节目设计的焰火效果,后来感觉不对。大幕合上的瞬间,她和另外一个老师快速招呼自己带领的十几个孩子从正面的左侧出口跑到了前厅,还未及跑向唯一开启的那个卷闸门,礼堂里面传来巨大的爆炸声,气浪把她和孩子们推倒在前厅。就这样,她还是招呼自己的学生往外跑。只跑出了几个学生,卷闸门就开始自动落下,李萍用自己柔弱的身体抗住沉重的铁门,让孩子们一个一个往外爬。感人的是,李萍老师自己唯一的十岁儿子疼疼那时也在礼堂里面,并且被活活烧死了。采访的时候,她质问:我的很多同事,就坐在礼堂的后排,他们都没有跑出来,那是因为他们要照顾自己的学生,而坐在前排,离入口最远的那些领导都跑出来了,他们是怎么跑出来的?<br/><br/>我在采访检察官的时候证实了这个疑问:很多被有毒气体熏死的孩子身上,有大人的脚印,而且不止一个!</p>
29#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22:31:09 | 只看该作者
<p></p><p></p><p></p>
2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22:22:41 | 只看该作者
<p>90年前的“泰坦尼克号”沉船之难:由于船上人多而救生艇不足,许多资产阶级富翁和贵族人士不是利用各种优势“先走”,而是纷纷主动让出逃生机会,坚持让妇女儿童先上救生艇,一位富翁为此留下遗言:“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象一个男子汉!”</p><p>哎</p>
27#
发表于 2007-12-6 14:57:10 | 只看该作者
<p>如此教师好勇敢</p><p>这般领导太畜牲</p>
26#
发表于 2007-12-6 14:30:23 | 只看该作者
<p>迦叶,你太残忍了,难道我们的眼泪不要钱的吗?难道这首歌要骗三代孩子吗?</p><p>他们有这样的时代吗,或者现在的孩子有?我再也不酒后唱它了!</p>[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
25#
发表于 2007-12-6 12:49:06 | 只看该作者
我上Q吧,想说几句不被封的话.
24#
发表于 2007-12-6 12:41:32 | 只看该作者
<p>社鼠城狐巧夺路</p><p>园丁花朵太无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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