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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饶漱石庾死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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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9 22:0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257人到会。

    由于"高饶反党联盟"是建国之初党内出现的重大路线斗争,因而会议必须谈到这一问题。毛泽东在会议报告的第三部分以相当的篇幅讲到这个问题。

    他代表中央作出了结论性的意见,并总结了这场党内斗争的六条经验,其中有一段话格外引人注意。他说:"对这些同志,我们应当采取这样的态度,就是希望他们改正错误。对他们不但要看,而且要帮。就是讲,不但要看他们改不改,而且要帮他们改。人是要帮助的。荷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一个篱笆要打三个桩,一个好汉要有三个帮。在这样的问题上尤其要有人帮。看要看的,看他们改不改,但单是看是消极的,还要帮助他们。对受了影响的人,不管有深有浅,我们一律欢迎他们改正。不但要看,而且要帮,这就是对待犯错误同志的积极态度。"

    毛泽东的这段话,是针对高岗的自杀而言的。本来,中央对于高岗的处理也是有考虑的,打算让他还当中央委员,派到陕西去任省委副书记兼延安地委书记,让他改过之后再提拨上来。因为中央考虑到高岗的才干和能力,历史上也有功劳,还要让他发挥作用。不料,患得患失特别严重的高岗,在1954年8月中旬的《人民日报》上,看到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中没有自己的名字,感到绝望,于8月17日自杀身亡。毛泽东和中央对高岗的自杀感到遗憾,决意从中吸取教训。因此,在对待饶漱石的问题上,采取了以帮为主的宽大方针。

    就在这时,一连串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情的发生,注定饶漱石的政治生涯是命途多舛,并在突然之间栽入深渊。当全国的党代会已经就高饶问题降低调门,并统一到"以帮为主,还要给出路"的意见上时,情况骤然生变。

    会议进行的第三天,饶漱石的秘书陈麒章,向中央办公厅提交两份关于饶漱石近来表现反常的情况反映。反映中讲到:饶在全国党代表会议召开的前后几天,多次向秘书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发牢骚。

    一是否认自己曾经与高岗联盟反党,说联盟应该是有协定,而协定又要有文字的。他们没有这样的协定,也没有拱手同盟的反党活动。因为反党就是反毛主席,他们根本没反毛主席,只是批评了刘少奇,自己当时的几条检讨和书面检查,都是被迫说了违心话;

    二是这次挨整得这么厉害,主要是陈毅打击报复,从中作梗,他要向中央申诉冤屈,要中央重新审理问题。陈麒章将这些情况书面反映给中央办公厅,中办转到党代会秘书处,秘书处将材料印发给全体代表。

    代表们看了材料,许多人被惹火了,纷纷抨击饶漱石"果然很不老实"。说饶不老实,这是有根源的。七届四中全会批判高饶反党联盟,饶漱石避重就轻,找借口为自己开脱,不光否认与高岗有联盟,而且认为自己没有反对毛主席,只是对刘少奇不尊重。

    他的这种态度引起很多人不满,谭震林、邓子恢、曾山、刘晓、栗裕等,都严肃批评饶不老实。现在,新情况与老问题结合起来,就发生质的变化,不长的时间内,饶就要翻案,足见此人"本质很坏,不可信用"。

    接着有一份关系到饶漱石的材料印发到会议上。材料揭发上海市公安局长扬帆,在解放初期的镇反运动和维持社会治安中,实行"以特反特"的策略,所重用和包庇的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多达3300余人。这件事直接牵扯到饶漱石,因为当年担任华东局第一书记的饶批准"以特反特"的方针。尽管这一方针在当时来说是必要而切实可行的,也取得镇反、反特工作的很大成绩,但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在公安部1954年11月烧起的第二把"大火"中(第一把"大火"是揪出广州市公安局长陈泊、副局长陈坤的"反革命案",此案后已平反。),把"以特反特"方针的实施,当成杨帆的重大罪恶--包庇、重用特务、反革命分子,并将杨帆逮捕,押解北京囚禁受审。

    这份材料对饶漱石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许多代表认为,这是饶漱石暴露出来的又一个严重政治问题,同时是重大的政治事件。在对敌的阶级斗争问题上,饶漱石不是犯了错误,而是犯下了罪恶,杨帆的后台就是饶。尔今杨帆已入狱,饶也应该治罪。

    党代会秘书处印发的两个材料,有如炸弹引爆,产生令人震惊、震怒的轰动效应。这时的饶濑石,犹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参加会议的代表、政治局成员,以及毛泽东,对饶漱石的问题产生新的认识,认为饶差点把全党给蒙了,饶的问题远远不是犯错误,而是犯下极大的罪恶。事实说明党内确实有一个反革命集团。还有一些代表由此产生对饶漱石政治历史的怀疑,认为饶在皖南事变中的脱险,并非他所说的"派警卫员下山成功收买敌连长",而是被俘后变节由敌派返党内的。

    在这样一种特别的气氛下,高饶问题被重新提到了会议上。毛泽东作了与以前大不相同的讲话,首先重提高饶联盟反党的问题。

    毛说:有的同志说,没有看到文件,他们是联盟总得有一个协定,协定要有文字。文字协定那的确是没有,找不到。我们说,高岗、饶漱石是有一个联盟的。这是从一些什么地方看出来的呢?一是从财经会议期间高岗、饶漱石的共同活动看出来的。二是从组织会议期间饶漱石进行反党活动看出来的。三是从饶漱石的话里看出来的。四是从高岗、饶漱石到处散布安子文私拟的政治局委员名单这件事看出来的。五是从高岗两次向我表示保护饶漱石,饶漱石则到最后还要保护高岗这件事看出来的。从上面这许多事来看,他们是有一个反党联盟的,不是两个互不相关的独立国和单干户。

    接着,毛泽东指出:现在党内存在着"宁右勿左"的思想,对敌人从我党内部来破坏的实际危险认识不足,因此失掉了警惕,形成了空隙。今后要着重反右,反对落后于政治斗争,反对麻痹。

    毛泽东的勃然动怒,宣告饶漱石政治厄运的到来。在这次会议上,"高饶反党联盟"及"高岗、饶漱石两个反党集团"成为定论。饶漱石被宣布开除党籍。

    事情的进展还不止于此。相隔1个月后的4月2日,又冒出了一个潘汉年的问题。潘汉年是全国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在会议上听了毛泽东讲到"与高岗、饶漱石问题有牵连的干部,本人有历史问题,要主动向中央讲请楚"。这对他震动很大,加之杨帆"反革命案"的发生,与他这个当时主抓上海社会治安的常务副市长有关联,因此心理压力更大。

    为了向党表明心迹,4月1日,潘汉年找到上海市长陈毅,报告自己与饶漱石工作交往的情况。因为尚有一件重要事情涉及到饶漱石,同时这件事也是潘汉年隐藏多年的心病。那是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出发,奉饶漱石之命赴上海对大汉奸李士群进行统战工作。到了南京,李士群一定要拉上潘汉年去见汪精卫。潘汉年从利于工作起见,经匆忙电报请示饶漱石后,去见了汪精卫。这件事他怕受到组织的误解一直没有向中央报告过。

    陈毅觉得这件事情不小,便写成材料,直接送到中南海。毛在看材料后,大为震怒,认为潘对如此重大的问题隐瞒多年,现在被迫交待,盛怒之下提笔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任,立加逮捕!"由于潘的问题直接与饶纠缠在一起,这样,饶又成"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案"首犯。毛这样说:"我感觉到,饶漱石的罪恶,可能不比高岗小些。"经过毛的"拍板",饶以"反革命集团首犯"的罪名,由公安部立案审讯。

    1955年4月3日上午,饶漱石在北京家中的庭院忧郁而坐,公安部的警车开到,公安干部宣读中央的逮捕令后,一双手铐铐在时年51周岁的饶漱石手上,押上警车解走了。

    饶漱石被按法律程序逮捕后,公安部成立"饶漱石问题专案组",对他进行审讯。专案组经过将近一年的内查外调,对于怀疑饶被捕后变节一事予以否定。证据表明饶在皖南事变中不曾被捕,只是被围困,当时确由警卫员用钱成功地买通敌连长才得以脱险。

    建国初期,杨帆实行"以特反特"的方针,除找到饶漱石请示同意实施外,具体的人和事与他牵连不上。至于在"高饶反党联盟"问题上,没有发现什么新情况。但饶的问题是毛钦定的,已在党的代表会议上被定性,因此,公安部在结案报告中,仍然确定"饶漱石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集团的首犯"。

    同年10月11日,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毛在大会闭幕报告中谈到关于党内斗争时指出:"不可救药的人总是很少的,比如陈独秀、张国焘、高岗、饶漱石。"饶漱石又一次被党中央、毛划入"不可救药的人"之列,这表明他的政治生命已彻底终结。

    但对于这样一个"罪不可赦"的反革命首犯,还是没有杀他。1956年4月,毛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有这么一段话:"什么样的人可以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

    此后,饶漱的问题被长期搁置下来。直到1965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处饶漱石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到这时,从被捕之日算起,饶漱石已经服刑10年。因为长时间受到精神上的痛苦煎熬,他在狱中患上精神分裂症。考虑到饶过去的革命经历和有过的革命功绩,由公安部上报中央,经过毛的批准,决定对他予以假释。

    1965年9月23日,饶漱石从狱中出来,安排到一个农场,但不让他参加劳动,把他养起来。在生活待遇方面,中央给予饶漱石极大的优待,配服务员、厨师各1名,每月生活费200元。这在当时干部月工资只有三四十元的情形下,算是不小的数目,足够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平。

    饶漱石在农场正好生活两年,"文化大革命"爆发。1967年9月,饶漱石被重新收监。这次收监,实际上是保住了他的生命。在当时冲击一切的动乱年代,饶如果不是在监狱里,很有可能被红卫兵批斗、殴打而死掉。1975年3月2日,患病已久的饶漱石在狱中去世,终年72岁。

    1978年下半年,陈云兼任重建的中纪委第一书记,向中央建议复查潘汉年"见汪"的问题。经过反复核查档案材料,最终证实,抗日战争期间,潘汉年利用李士群打入日伪内部,是奉中央指示行事的,并非潘的个人行为。至于被李士群拉着去见了汪精卫,那也不是什么过错,也向中央请示过,而且中央当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曾对潘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潘汉年的问题得到甄别后不久,中央又查实杨帆的问题,纯粹是江青插手在里面搅起来的,目的是为掩盖她过去在上海的那一段不光彩的历史,饶漱石批准使用"以特反特"的方针并无原则错误。

    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个所谓"饶潘杨反革命集团"中的潘汉年、杨帆相继得以平反昭雪。既然这个"反革命集团"都不存在,那么饶漱石的"首犯"帽子也应该摘掉。为此,中央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为饶漱石的"错定为内奸"与错定为"饶潘杨反革命集团首犯"两项罪名平反。

    1986年8月,中央在出版《毛泽东著作选读》两卷本时,于第436条注释中这样写道:"饶漱石在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期间,直接领导潘汉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于潘汉年被错定'内奸分子',饶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被认定犯有反革命罪被判刑。"这段经过中央同意发表的注释,实际上以独特的方式为饶漱石的"内奸"罪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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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2:06:53 | 只看该作者
康生、饶漱石在山东土改中的极“左”错误--《春秋》2003年06期

1947年,康生和饶漱石在山东土改复查中大搞极左,全盘否定山东土改已取得的成绩,在所谓"搬石头"中,用"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宗派主义"等罪名强加于人,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迫害了一大批忠诚于党的事业、对革命有贡献的好干部。...

康生 饶漱石在山东土改中大搞极左铁证如山

 1947年,康生和饶漱石在山东土改复查中大搞极左,全盘否定山东土改已取得的成绩,在所谓“搬石头”中,用“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宗派主义”等罪名强加于人,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迫害了一大批忠诚于党的事业、对革命有贡献的好干部。中共中央华东局副书记、华东军区副政委黎玉,渤海区党委书记、渤海军区政委景晓村,渤海行政公署主任李人凤,公安局长李震,胶东区党委书记、胶东军区政委林浩,胶东行政公署主任曹漫之等一大批干部被撤职、降职,大批专区、县、区、乡干部也遭到批判、撤职。这些干部被当作“石头”搬掉后,土改中错划阶级成分,侵犯中农利益,打击民族工商业和乱打乱杀等“左”的错误愈演愈烈。1947年底,中央提出纠正土改中“左”的倾向后,拖了很长时间,才得到制止。但是山东大批干部遭到错误打击的冤假错案,拖了30多年,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经中共中央同意予以平反。在这一历史事件中,虽然当时在中央和华东局的某些同志也有一定责任,但是以中央代表身份到山东的康生,和时为华东局书记的饶漱石,起了最为恶劣的关键作用。
  1947年我虽在山东渤海军区,但并不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在此之后,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工作关系,我多次访问过当年被整的黎玉、林浩、景晓村、李震。文革期间李人凤曾向我谈及此事,以后我又和他的夫人、曾任渤海区妇联主任的刘孟和景晓村的夫人王梦林多次深谈。特别是曾任山东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省顾问委员会主任的高克亭,曾向我详细介绍了他主持复查黎玉、景晓村、林浩等错案及向中央写复议报告的情况。我还与负责调查和撰写《解放战争时期渤海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专题报告的山东惠民地委党史征集委员会主任邢天才和刁洪远、李晓黎多次交谈过。1994年我还找当年追随康生、饶漱石在渤海区积极整人,后来在文革中又大搞极左而闻名全国的王力,当面与他核对了若干事实。
  
  (一)
  
  这一事件的前后经过是这样:1946年5月,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由刘少奇主持,薄一波、邓子恢、黎玉等参加,在延安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首次提出了实行土地改革的政策,包括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决不可侵犯中农土地,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对待中小地主和大地主、豪绅、恶霸要有区别,不可用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办法反对工商业资产阶级等内容。“五四指示”下达时,黎玉还在延安,饶漱石在东北未回来,在山东主持工作的陈毅,召集各区党委负责人传达了“五四指示”,并且强调了要记取苏区土改时“左”倾错误的教训,不要形成“赤白对立”。7月,黎玉回到山东。8月8日,中共中央电示陈毅、黎玉、张云逸,要求山东加快土改进度,同时对土改政策作了进一步规定,要求孤立地主、稳定中农、不变动富农自耕土地,对一切地主采取缓和态度。8月下旬,黎玉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华东局土地会议讨论的情况,包括陈毅的意见,起草了华东局《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决定》,简称“九一指示”。接着在山东各地组织了若干土改工作团,广泛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据《中共山东地方史》记载:到1946年12月,山东解放区约有1000万农民,从地主手中收回土地464万余亩,加上原有土地,人均2.15亩,在土改比较彻底的地方,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消灭了封建的土地制度。但是运动发展不平衡,当时国民党军正在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敌情严重,新解放区党的基础不够巩固,农民的斗争觉悟还有待提高。在老解放区,存在着对中小地主和开明士绅照顾过多及干部多分田现象。为此,山东各地党组织从1947年春天开始,在土改开展不够好的地区及广大新解放区,又开展了土地还家和土改复查。
  1947年初,饶漱石从东北回到山东后,也没有进行调查研究,就指责山东的土改“右”了,有“富农路线倾向”,说黎玉根据“五四指示”起草的“九一指示”错了。并在2月21日以华东局名义发出的土改复查和春耕生产指示中,把土改中存在的某些缺点夸大为“富农路线”倾向。4月底和5月初,华东局又连发两个有关土改复查的文件,虽然促进了土改复查的开展,同时也使“左”的倾向发展起来。6月下旬,华东局在诸城县寿塔寺召开扩大会议,以推行“富农路线”等罪名,对黎玉等同志进行了错误的批判。会后,华东局于7月7日发出《关于土改复查的新指示》,简称“七七指示”,全盘否定了根据中央“五四指示”精神制定的“九一指示”,说“九一指示”有三个原则错误:方针上的非阶级路线,方法上的非群众路线,领导上的自满自足放松土改。这个在“左”倾思想指导下制定的“七七指示”发出后,使许多地方土改中已经出现的侵犯中农利益,打击城镇工商业,乱打乱杀等“左”的错误日益严重。
  这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个大纲对于土改运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其中规定的平分土地的方法,很容易侵犯中农利益。同时对于某些地区土改不够彻底和党内思想与组织不纯的情况估计过于严重,而对前段土改中已经出现的“左”的倾向注意不够。康生是全国土地会议主席团的五个常委之一,当时他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而且是中央工委的主要领导人(在朱德、刘少奇、董必武之后位居第四),还是中央土改工作团的团长,此前他在晋绥搞土改时大搞极左,原来晋绥根据剥削行为定了一个划分阶级成分的文件,康生说:“这个东西害死人,把它烧了!”。在他驻点的村子乱打乱杀,还搞挖祖坟、追底财,弄得怨声载道。这种极左风潮波及到晋绥的许多地方,在中央土地会议上也有一定影响。华东局和山东各地区去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有数十人,有的人受康生、饶漱石极左思想影响,把山东土改中的问题说得很严重。
  
  (二)
  
  全国土地会议结束后,饶漱石决定借传达土地会议精神,首先向渤海区开刀。当时,山东解放区分三大片,即胶东区、渤海区和鲁中南(即鲁中、鲁南、滨海,以后合并为鲁中南区)。饶漱石从唯我独尊、排斥异己的宗派思想出发,为了打倒黎玉,反给黎玉扣上“宗派主义”的帽子,并把长期与黎玉一起工作,分别主持渤海区、胶东区工作的景晓村、林浩看成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
  首先拿渤海开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1946年下半年,因为渤海区可能成为华东战略区的后方,华东局先派刘格平、王力(就是后来“文革”初期闻名全国的两位左派)去渤海了解情况。他们先到了禹城,这里距敌占区济南很近,是解放不久的新区。他们听县干部反映这一带敌人活动猖狂,杀了我们的村干部和积极分子。王力问:“那你们为什么不杀?”县干部说上面有规定,杀人要报批。刘格平和王力当即指示他们先杀一批。第二天这个县就杀了30多人。接着他们到商河县,又杀了40多人。到渤海区党委后,王力根据禹城、商河这些新区的情况以偏概全,写了一份指责渤海区锄奸反特不力的报告,叫景晓村发给饶漱石。景晓村看了感到其中反映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劝他查实了再发。王力竟违反纪律,找了一个熟人,通过新华社渤海分社的电台发了出去。饶漱石把刘格平、王力和景晓村召到桓台县,专门听取王力的汇报,景晓村说明了一些情况,饶漱石根本听不进去。不久,华东局派人到渤海区党委,宣布给区党委集体警告处分,给公安局长李震个人警告处分。同时决定把杀人权下放到县。从此,乱杀错杀之风逐渐在渤海区蔓延开来。王力因而得到饶漱石的赏识,后来被任命为华东局驻渤海土改工作团的总团长兼党委书记(这是王力自己说的,有人回忆,他并无总团长头衔,此前他不过是个科长)。
  1947年10月8日到1948年2月25日,在阳信县李家桥(后移至何家坊),召开了为期138天的渤海区土地会议。参加会议的区、地、县各级干部550余人。会议开幕时景晓村还以区党委书记身份致开幕词,华东局副书记邓子恢出席会议。没有几天,景晓村等就靠边站了,会议由华东局民运部长张晔、副部长刘格平等主持,实际上变成了批判景晓村、李人凤、李震及各地、县一大批主要负责人的斗争会。特别是康生于11月6日参加渤海土地会议后,会场内外笼罩着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因为康生是带着成见专门来整人的。
  康生在11月16日给中央的电报中说:“我于10月24日由中工委阜平参加中央局土地会议,……因渤海正在开会,……我接电后当即于10月30日由阜平动身,11月微(5日)到达渤海。……一星期中我除参加会议外,……大量了解此区党内不纯情况,较晋察冀严重万分,或者说有基本区别。其主要特点是:许多党的组织被地主富农所掌握。渤海从行署正副主任到各处长都是地主富农成分,他们对土改不仅思想上站在地主立场,而且大多数曾做过镇压农民、包庇地主、保护自己家庭为农民所恨的罪恶。至于各县县长,包庇地主、镇压农运者也很多。庆云、利津、广饶、滨县等县长,渤海公安处及有些县公安局机关成为保卫国民党武装匪特与掩护地主凶手机关。”康生甚至耸人听闻地说:“此间情况复杂,稍一不慎,有可能发生反革命暴动和叛乱的危险。”
  康生在电报中关于景晓村、李人凤、李震是这样写的:“景(地主)、李人凤(抗战初期为国民党军官)、公安局长李震(曾被日本俘虏过)”。1947年11月25日,康生在渤海土地会议上作报告时说:“我们党内混入一批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地主富农分子到党内来,而且掌握着党的领导、党的组织。……他们在思想上、政策上就犯右倾机会主义类似陈独秀投降主义的错误。”他面对500多位代表,声色俱厉地说:“就代表出身的情况就可看出,渤海党内不纯到什么程度。依靠这样的党是不能彻底进行土改的”。上述电报和报告均保存在山东省委档案馆中。不必更多地引用他在各种场合不负责任的信口胡说,仅从这份电报和报告就足见其颠倒黑白、恶意诬陷,企图彻底否定和推翻渤海区党组织的狰狞嘴脸。
  
  (三)
  
  景晓村在山东是一位优秀的年轻干部。他出身于小地主家庭(比康生出身的大地主家庭小得多了),如按划分阶级的标准,景晓村家应是富农。景晓村的父亲是个革命知识分子,当小学教员时就向学生传授进步思想,大革命时期曾在家乡组织农民协会,抗战时期参加民主政权工作,并且在1942年春加入了中国***。景晓村出生于1917年,1933年考入山东济南第一乡村师范,这个学校出了大批***员,被称为山东党的战斗堡垒。1935年景晓村18岁加入中国***,1937年春担任该校地下党支部书记,抗战爆发后担任中共山东省委秘书长,这年他才20岁。1938年1月1日参与发动著名的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后任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四支队政治部副主任兼第一团政委,第二支队政委,鲁东南特委书记,清河区党委书记,清河军区政委。1944年1月,清河区和冀鲁边区合并为渤海区后,那年还不满27周岁的景晓村,被任命为渤海区党委书记、渤海军区政委。1945年,景晓村与司令员杨国夫率领渤海军区部队,向津浦路济南至沧州段和胶济路西段沿线之敌展开进攻,连克25座县城,歼敌26000余人,解放了渤海区全部县城。杨国夫是长征前就任团长的红军干部,抗战时期和比他小12岁的景晓村共事五六年,两人关系很好。他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时曾对我说过,他在东北听说景晓村在渤海被撤职,感到很不理解,对景晓村的遭遇非常同情。上世纪80年代初,我写《罗荣桓传》时,看过景晓村抗战时期的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因为他详细地记录了山东分局、山东军区领导同志的多次讲话,还有他学习中央指示的体会及工作日记,足有数十万字。就是这样一位好学上进、勤奋正直、年轻有为的好干部,被康生用“景(地主)”三个字就把他的前程断送了。在渤海土地会议期间,康生曾声色俱厉地指着景晓村说:“景晓村你一村不晓,还有什么资格坐在台上。”景晓村被撤职后,历经30多年磨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以平反,他当上国务院农机部副部长时已是年逾花甲。
  康生说李人凤是“国民党军官”,这是毫无根据的诬陷。李人凤抗战前就担任过山东第四师范的“左联”支部书记。抗战爆发后,他带领一些青年学生组成抗日武装,首创在胶济铁路迎击日军的战绩。后任八路军山东纵队十团团长,第三支队副司令员,曾在前线作战时负伤。他担任清河区行署主任、渤海区行署副主任、主任期间,为
根据地政权建设作出很多贡献。1947年,华东局、华东军区迁至渤海区后,40万部队和机关人员等,云集在这一并不富裕的地区。李人凤作为行署主任,筹集粮草,支援前线,任务极其繁重。1947年6月18日,华东局在致“晓村并区党委诸同志”的信中,还说过:“对你们各方面工作之进展与成绩,表示欣慰。目前渤海担任着极端繁重的任务,对于整个华东战局的支持曾经作了很大的努力”。康生参加渤海土地会议的第一天,《渤海日报》还在头版刊载了李人凤以行署主任名义发布的有关支前工作的一个训令。可是康生一到渤海,就给李人凤加上“一再加重人民负担”的罪名。在渤海土地会议上,大革命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党员、曾任渤海行署秘书长的马千里,愤愤不平地质问康生:“你说加重了群众负担,40万人在这里,不加重群众负担,吃什么,穿什么!”康生哪里听得进去。李人凤不仅在会上挨斗,而且在报纸上被公开批判。由康生拍板定案,1947年12月28日《渤海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的布告是这样写的:“查渤海行政公署主任李人凤,自任职以来,不但未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而一再加重人民负担,庇护地主,维持封建势力,纵容匪特,镇压群众运动,……着即将该主任明令撤职。”《渤海日报》还专为李人凤撤职发了社论。李人凤背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在1959年反右倾时再次挨整,在1966年“文革”中又遭迫害。他从五七干校回京治病时,我曾去看望他,不久他便含冤去世。
  
渤海区公安局局长李震是最早挨整的,已受了警告处分,然而康生并未善罢甘休。他在给中央的电报中说:“李震(曾被日本俘虏过)”,言外之意是被俘就会变节,因而不可信任。李震是1943年在一次“反扫荡”中被俘的,之后恰有一架日军飞机因机械故障迫降在我根据地内,飞行员被我军俘获。这个飞行员是曾任日本关东军司令的山田大将的侄子,敌人急不可待地找关系与我们联系,要用李震和被捕的临淄县长李铁峰换回那个飞行员。当时我们还不知道那个飞行员的身世,觉得一个换两个对我们有利,经渤海区党委讨论同意,把李震二人换了回来。他们回来后,经过山东分局严格审查,认为他们在狱中坚贞不屈、视死如归,没有任何变节行为,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曾专门发文件予以表扬。李震是1932年入党的老党员,在著名的博兴暴动中担任博兴县后备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后曾任东北军51军我党工委副书记(解方任书记)。1941年从山东分局调到清河区党委任党委常委兼社会部长,离休前任铁道部副部长。他曾向我讲了他亲眼目睹的这样一件事:在渤海土地会议期间,会内会外结合。王力的土改工作团在惠民城里搞了一个斗争会,把李震等受批判的干部弄到现场去受教育,眼看着一个靠炸鱼炸虾挣钱的小商人在现场给活活打死了。这就是康生、王力在土改中树的样板。据档案馆所存《关于惠民市土改复查中乱打乱杀典型事例调查》报告称,惠民市共打死150余人,其中有一般的农民,甚至还有我们的干部。侵犯中农利益和没收工商业现象也很严重。如沾化县8个区4739个被斗户中,有1648户是中农,占三分之一还多。在这种恐怖气氛下,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全区逃往敌占区者达万余人,其中不少是劳动人民。
  
  (四)
  
  康生另一个恶毒的手法,就是以反宗派主义为名,挑动派性斗争。1947年11月25日,他在渤海土地会议上说:“军队与地方、冀鲁边与清河、外来与本地、工农分子与知识分子、最后是山东干部与华东局干部之间,关系上不是没有问题的。”实际上他是挑动一部分干部斗争另一部分干部。例如,清河区与冀鲁边区合并为渤海区时,区党委书记、司令员、政委都是原清河区的干部,这是罗荣桓在山东分局和山东军区工作时安排并经中央批准的,与清河区的干部无关。有的人不了解情况有些反映,康生本应做促进团结的工作,可是他蓄意制造出一个以景晓村为首的“宗派主义集团”,把60多名干部列入这个集团的名单中,其中绝大多数是原清河区的干部。康生在渤海发现和利用了一批积极分子,其中就有当时在三地委工作,“文革”时是山东造反派的头子,被选拔为山东省革委会第一任主任的王效禹。康生在批评景晓村搞“宗派主义”时就说过:“像王效禹这样的好干部,你为什么不用!”有些同志不同意康生拉拢一些人,打击一些人的做法。康生在会上气急败坏地说:“有人说我们搞宗派,不错,我们是有一个派,是中央派,是毛泽东派!”会议大搞唯成分论,人人过关查三代,普遍改选了原先成立的各个支部,由贫雇农出身的人组成新支部领导会议。如区党委机关支部,就由一个饲养员、一个炊事员等组成。振华中心县委妇联主任晓山对这种极左做法表示不同意见而被斗争。区公安局的于海东、韩洁石、韩华等被扣押审查。第一地委副书记曹戌,本人家庭没有问题,因为跟开药铺从医的舅舅生活过一段,就被批斗撤职。第四地委副书记刘鸿轩因不同意会上的一些做法,也被批判撤换。参加会议的各县县委书记和区党委的科以上干部,百分之七十受到批判。第四地委被撤职、降职、调离的县以上干部有20人,其中包括一名地委书记、两名副书记、一名副专员。土地会议所在的阳信县县委大换班,十个区委书记只保留了三个。至于县以下甚至包括村支部书记被当作“石头”搬掉的更是不计其数。
  渤海土地会议召开后,1948年1月1日至2月17日,饶漱石在五莲县大茅庄主持了胶东区土地会议。和渤海土地会议一个调子,也是批判所谓党内组织不纯和土改中的“富农路线”、“宗派主义”。胶东区党委书记、胶东军区政委林浩及行署主任曹漫之都被撤销了职务。跟着康生去参加胶东土地会议的毛岸英,回到工作团后,曾对住同屋的于光远、曾彦修、史敬棠说,康生整林浩太狠、太过分,缺乏政治家风度(见曾彦修回忆)。
  鲁南、鲁中区党委和滨海直属地委的土地会议是1947年10月间由饶漱石主持召开的。因为这三个区的一把手都算不上黎玉的人,不像渤海胶东那样有明确的打击目标,但是仍拿黎玉当靶子,狠批了所谓“富农路线”、“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有一些干部如鲁中区党委书记霍士廉、鲁中行署主任马馥唐等也受到牵连。
  
  (五)
  
  康生、饶漱石正在山东大搞极左时,毛泽东根据各地土改中出现的问题,指出了注意防止左倾的问题。1947年11月下旬,他亲自修改签发了中共中央关于重发《怎样分析阶级》等两个文件,提出:“此两项文件原是一九三三年为纠正在阶级分析问题上的过左观点而制定”。“那时,凡在土地斗争尚未深入的地方,发生右倾观点,不敢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土地斗争;凡在土地斗争已经深入的地方,则发生‘左’倾观点,给许多中农甚至贫农胡乱戴上地主富农等项帽子,损害群众利益。以上两类错误均须纠正。而这两个文件则主要是为纠正‘左’倾错误而发。”在12月25日的中央扩大会议上,毛泽东主持研究了如何分析阶级,主要目的是纠正“左”的偏向。1948年1月12日任弼时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上关于《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反对“左”的偏向问题。中央随即公开发表了这个讲话,接着又转发了习仲勋、***的两个报告,都提出了纠“左”的问题。1948年1月14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指出当前土改“主要是过左”。1月18日刘少奇致电毛泽东表示同意当前主要已不是右倾,而是“左”倾的观点。1月21日,刘少奇在致薄一波并致康生、饶漱石的电报中指出:“现在干部中在反对右倾及强迫命令的领导方式之后,‘左’倾错误及尾巴主义已成为主要危险,望在错误发生时给以适当批评,必须引导干部与群众走向正确道路。”
  面对中央发出的一系列纠“左”的指示,康生和饶漱石置若罔闻,仍一意孤行。山东土改的实际情况是自1947年华东局发出“七七指示”后,土改中“左”的倾向日益发展,在渤海、胶东、鲁中南土地会议前夕,“左”倾已成为主要倾向。可是,康生、饶漱石在这三个土地会议上仍大张旗鼓地反对所谓“富农路线”、“宗派主义”、“右倾机会主义”,把一大批干部当作“石头”搬掉了。特别严重的是,党中央发出纠“左”的指示后,他们不惜歪曲和抵制中央的指示。饶漱石把山东土改中严重的“左”倾错误,说成是“形式上左,实际上是右”,把乱打乱杀归结为“执行富农路线的右倾错误”,甚至拿着任弼时的讲话说:“我们搞我们的,这个东西以后再说。”坐镇渤海土地会议的康生,在中央指示下达后,继续残酷地打击迫害干部,李人凤被明令撤职的布告,就是在中央关于怎样划分阶级的两个文件发出后,于12月28日在报上发布的。
  康生迟迟不在渤海土地会议上传达中央关于纠“左”的指示,并向受打击的干部封锁消息。有一次景晓村问他:“我们在前段土改中是不是搞得‘左’了?”康生板着脸说:“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由于康生在给中央的电报中提出:“渤海公安处及有些县公安局机关成为保卫国民党武装匪特与掩护地主凶手机关”,根据这一指控,不仅再次批斗了李震,还把各县公安局长等20人关押起来隔离审查。李震对康生说:“有错误我们承担,不能把下面的同志都抓起来。”奸诈的康生竟故作惊讶地说: “有这回事吗?”
  1947年12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的决定指出:“各地实施政策中如果有和报告所指出的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应即加以改正。”如果康生、饶漱石稍有悔改之意,这时纠正他们大搞极左的错误还来得及。可是他们根本不思悔改,而且沿着极左的道路越走越远。为了彻底打倒景晓村,他们把半年前发生,早已处理过的赵寄舟事件,重新翻出来大做文章,制造舆论。赵寄舟是渤海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据当时的报告说,1947年7月5日夜,赵声称去捉特务地下线,率领骑兵11人到了他姐姐(沈赵氏)和妹夫(沈平之)的村庄潍北县沈家营村。派警卫员小任去找村支书曹美枢,曹以为是敌特,就跑到民兵队部意欲号召武装自卫,小任赶至队部,曹即拿起铁锹与小任格斗,并将小任头部砍伤,随后赶来一骑兵开枪将曹击中,当即死亡。此事发生后,区党委即派出工作组去调查处理,调查组认定赵寄舟是对其姐姐、妹夫(不是亲姐妹)被斗不满,回去镇压群众。于8月9日召开公祭曹美枢大会,当场将沈赵氏枪决“陪葬”,其他数人被判处十年、七年、三年等徒刑。赵寄舟也被开除党籍,撤职扣押(后判徒刑)。以上都是根据当时的报告、报道记载。近20年来,不断有人重新调查,呼吁为赵平反,我不了解实情,这里姑且不谈。
  此事发生半年之后,1948年1月17日,《渤海日报》用头版整版篇幅刊出关于赵寄舟撤职查办的通令及社论等。第二天,又在头版刊载了1947年8月9日(即4个多月前)公祭村支书曹美枢的新闻、通讯、祭文。两天后,《渤海日报》头版头条用大号字全文刊出华东军区关于景晓村撤职的命令。内称:
  “渤海军区政治委员景晓村,出身地主,有牢固的地主思想,平时领导上表现极端严重的家长制度宗派主义与官僚主义作风,毫不关心部属与基本群众的疾苦,自进行土地改革以来,坚持富农路线,包庇袒护地主富农,阻止与妨碍群众土改运动,同时纵容放任部属,镇压群众土地斗争,以致发生赵寄舟等惨杀村支书的罪恶事件,该员身为政治委员,不仅不保护土改的贯彻执行,反而站在地主富农立场,违反农民利益,阻碍土改运动,实属严重错误,着将该员撤职,以昭警戒。此令”。“任命张晔为渤海军区政治委员”。“任命刘格平为渤海军区第一副政治委员”。与此同时,景晓村被撤销了区党委书记职务,张、刘继任区党委书记和第一副书记。
  上述命令是康生与饶漱石互相勾结,在中央已三令五申纠“左”的情况下,趁陈毅司令员去陕北参加中央扩大会议之机,未经中央批准自行炮制的。1949年上海解放后,陈毅任市长,他任命黎玉任上海市政府秘书长,景晓村任副秘书长。有一次,陈毅对景晓村说:“你那个老乡(指康生)是专门整人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东省委经过认真复查,并经中央同意发出关于景晓村等申诉案件的复议报告([1984] 9号文件),认定“渤海地区的土改不存在所谓富农路线的问题,也不存在‘坚持富农路线’的错误。”关于除奸反特“原结论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给予处分是不当的。以后在土地会议上又再次进行批判处理,更是不妥当的。”区党委“不存在‘宗派主义’和‘宗派集团’的问题”。“所谓景晓村包庇地主家庭与汉奸恶霸分子问题。……景晓村对其岳父无包


庇行为。经查,景的岳父……未定汉奸恶霸分子。因此,原结论为包庇地主、汉奸与事实不符。”康生给中央的电报说是“赵寄舟当场枪毙了支部书记。”复议报告认定是骑兵战士“误将”村支书打死。“从原材料看,景晓村同志对赵寄舟这一错误行动,事前完全不知道。结论说这是景晓村同志‘纵恿放任’,不符合事实。”“所谓李人凤一再加重人民负担……是没有事实根据的。”1985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向中央呈送了《关于黎玉、林浩同志申诉问题的复议报告》,中共中央于1986年3月批复,同意撤销1948年华东局扩大会议《关于克服党内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纪律性决议》中对黎玉、林浩所作的结论部分,恢复其政治名誉。
  经中央同意发出的山东省委文件,推翻了康生、饶漱石强加在黎玉、林浩、景晓村、李人凤、李震头上的种种罪名,恢复了历史本来面目。然而沉冤30多年,这一极其沉痛的历史教训,我们切切不可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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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2:07:53 | 只看该作者
土改复查  
2007-08-01 17:12:20  作者:省情网  来源:山东省情网

  土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生产关系的变革,也是一场激烈的社会革命运动。农民有着强烈的土地要求和革命的积极性,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不敢理直气壮地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另一方面,作为变革对象的地主阶级则有着多年的统治经验,他们在社会的各个方面有着根深蒂固的基础。要彻底摧毁地主阶级的社会基础,也要经过反复的较量。正是由于这两个原因,山东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不少方面还存在着缺点和不足,全国各解放区的情况也大体相似。主要是:在老解放区存在着对中小地主、开明士绅照顾过多、干部分地过多的问题,而且发展不平衡;点上工作做得此较细,而面上的工作比较粗糙,以致有少数空白村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在新解放区,由于党的基础不够巩固,贫雇农的优势没有树立起来,群众发动得不够深入、广泛,土改搞得不很彻底,有的地方地主还占有相当多的土地,封建势力还没有彻底摧垮。在边沿区,由于党的领导者忙于战事,精力不够集中,加上国民党的军事进攻,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土改还没有展开。根据上述情况,对前段土改进行复查是完全必要的。

  山东的土改复查大体分为两个阶段:从1947年2月到6月为第一阶段。这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党内指示,指出,各解放区都有2/3的地方执行了中央“五四指示”,解决了土地问题,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但是还有1/3的地方,必须继续努力,放手发动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已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地方,还有解决不彻底的缺点存在,主要是因为没有放手发动群众,以致没收和分配土地都不彻底,引起群众不满意。在这些地方必须认真检查,实行填平补齐,务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都能获得土地,而豪绅恶霸分子则必须受到惩罚。在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全部过程中,必须坚决联合中农,绝对不允许侵犯中农利益(包括富裕中农在内),如有侵犯中农利益的事,必须赔偿道歉。接着正式部署了土改复查的工作。山东的土改复查从此时正式开始。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土改复查的指示,华东局召开会议,对山东的土改进行了讨论,并于2月21日发出《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土改复查并突击春耕的指示》(即“二二一指示”)。“二二一指示”在肯定前段土改取得伟大成绩的前提下,指出了土改存在的不彻底、不全面的地方,强调贯彻土地改革与土改复查为发动全解放区人民积极自觉地参加自卫战争与积极自动开展生产运动的中心环节,并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布置了工作任务:在尚未进行土改、且不受战争直接影响的地区,除支前工作外,应迅速推进和完成土地改革;在已完成及完成土改不彻底的地区,均须展开深入的复查工作,复查的重点是地主是否采取种种方式抵抗和逃避土改,各地干部及少数农民在分配处理土地问题上是否存有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等。“二二一指示”继续坚持了“五四指示”和“九一指示”的正确原则,并对土改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了补救的措施,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对当时已经出现的一些“左”的倾向未能及时指出和制止,相反,却把土改中存在的某些缺点夸大为“富农路线”倾向,从而,使已经存在的“左”的倾向继续发展,使土改的一些正确原则和规定难以全面贯彻执行。

  1947年4月底,华东局根据对前段土改的情况了解,发出《关于贯彻土改复查的指示》,进一步指出:土地改革与土改复查,为当前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土地改革与土改复查的基本方针,是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得到足够耕种的土地,在经济上、政治上使农民自己成为真正的主人;土改复查的任务,是彻底摧毁封建势力,克服土地分配不公现象,团结90%以上的农民。5月4日,华东局又发出《关于贯彻土改复查补充指示》,对复查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中央和华东局的指示,各级党委迅速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了土改复查的工作。

  正当此时,国民党军队加紧了对山东解放区的进攻。其全面进攻被粉碎后,便集中兵力向陕北和山东解放区发动了重点进攻。山东地区先后进行了鲁南、莱芜、泰蒙、孟良崮等大的战役。在这段时间里,山东解放区除渤海区的黄河以北和胶东区的牟平以东未被国民党占领外,其余大部分地区都被国民党军占领过。解放区广大干部、群众不仅担负着参军、支前的繁重任务,而且,饱受溃兵、土匪的烧、杀、抢、掠之苦。逃亡地主、恶霸,还组成“还乡团”,配合国民党的军事进攻,对解放区人民进行反攻倒算。他们杀害解放区的干部、共产党员和土改积极分子,牵走耕牛,拿回农具,抢回土地、房屋。据统计,1946年底,鲁南全区有农村中共党支部3195个,党员42892人。经过1947年敌人反攻倒算的破坏,到1948初,农村党支部尚存571个,比1946年底减少82%;党员尚存11135人(包括随军撤退转移的党员干部),减少74%。泗水县是人口较少的县,全县被杀干部、党员、群众达2169人,曲阜县被杀1100人,滕县1982人,苍山县1594人。鲁南地区被“还乡团”倒算的村庄约占总数的80%以上。胶东昌潍等地,“还乡团”反攻倒算也相当严重。

  在国民党军事进攻和“还乡团”反攻倒算的形势下,山东的土改复查是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进行的。解放区人民提出“反蒋保田”、“一手拿枪,一手拿算盘”、“前方打仗,后方分田”、“山上打仗,山下分田”、“白天打仗,夜间分田”的口号,一边出工支前、参军参战,一边进行土改复查。胶东区于1946年底和1947年上半年进行了4次复查。第一次从1946年底开始,提出“武装保田贯彻大发展”的口号;第二次从1947年2月开始,提出开展“反蒋保田”运动,解决了土改中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第三次以支前为主,新收复区则全面展开土改;第四次从5月起集中力量进行复查,主要是纠正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富农路线”倾向,打垮封建统治,消灭赤贫,补偿中农利益。在复查中,首先查出土改中存在的问题,随后,从封建地主手中取得土地,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解决土改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这段复查,共查出土地120.5万亩。渤海区于1月4日召开高干会议,提出“参军保田”的口号,布置了土改复查工作。农救会总结推广了群众户户诉苦以推动土改复查的经验,土改复查在全区展开。鲁中区于5月18日发出《关于大力贯彻土改复查迎接大反攻的指示》,并在淄川进行试点,开展了复查工作。普遍召开群众大会,举办贫苦群众训练班,大量动员积极分子,宣传土改政策,开展换田运动(前段土改中,地主献出坏田,自留好田,复查时,贫雇农以得的坏田换回地主自留的好田),处理积压的斗争果实。仅蟠龙和龙泉两区(县以下小区)即查出土地7.3万亩。滨海区于1947年1月15日发出《滨海区目前土改复查工作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并于4月上旬召开县委书记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土改复查。在3个多月的土改复查中,打击了地主、特务的气焰,解决了一些空白村的土改问题,清出大批土地、财产。据莒南、莒县、日照3县统计,共复查出土地7.8万亩,山场1.85万亩,房屋3万余间,浮财折价5万余元。但是,由于当时对特务的破坏活动缺乏正确的分析和估计,提出了“从反特入手进行土改复查”的方针,结果形成了普遍的反特运动。部分地区提出“挖蒋根”、“拔蒋毛”的口号,杀了一些不应杀的人,造成干部、群众的思想恐慌,也给边沿区的斗争增加了困难,助长了土改复查中“左”的倾向的发展。
  鲁南区于4月下旬将党政军后方机关、非战斗人员、家属及不能继续隐蔽的基层干部撤至滨海区。6月9日,军区机关和部分地县区村干部及军工家属5万人突围到达滨海,6月下旬才相继返回鲁南。在这段时间内,土改复查基本上没有进行。
  1947年7月至12月为土改复查的第二阶段。7至9月,人民解放军各路大军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依次由内线转为外线作战。6月30日夜,刘伯承、邓小平率部在鲁西南地区横渡黄河,挺进大别山区,把战争推到国民党统治区,标志着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在山东地区,5月16日,孟良崮战役胜利结束。7月,人民解放军又进行了南麻、临朐战役。当时,解放区虽然在军事上节节胜利,但战争形势仍很严峻。

此时,华东局主要领导人“左”的思想逐渐发展起来,他们的思想指导给山东的土改复查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和影响。

  6月下旬,华东局在诸城寿塔寺召开扩大会议,对华东局副书记、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副政委黎玉等以土改中推行“富农路线”的罪名进行了错误的批判。会后,华东局于7月7日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的新指示》。(即“七七指示”)。“七七指示”全盘否定根据“五四指示”精神制定的“九一指示”,认为“九一指示”“采取了与中央完全相反的方针路线来作为土改的指导原则”,它存在着三点原则上的错误:“土改方针上的非阶级路线;执行方法上的非群众路线;领导上的自满自足放松土改”。“这就是山东土改之所以不彻底,所以大部流于形式主义,所以不能成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的症结所在”。“七七指示”还宣布停止省政府土地法令的执行,重新作了13条规定,提出“必须在土改过程中完成改造党、改造干部、改造作风的艰巨任务”。在复查中,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大权必须交给90%的农民,一切事情,依靠他们自己去办,依靠他们的自觉自愿、自己动手,而不是少数人包办代替强迫命令。“在土改复查中,一切清算、调查、分配、复查、调整或重分,均须先经过贫农小组讨论,再经过农会讨论通过,即可实行,不须再经过任何机关核准”。“七七指示”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制定的,虽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七七指示”下达后,各地相继进行研究贯彻。7月25日,滨海地委发出指示,提出一切由农会作主,在步骤上先召开区、乡、村各级党的会议,传达“七七指示”,检查总结过去土改复查工作,要求克服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一切通过党支部的“错误”做法,坚定对依靠雇贫农小组及农会的认识。接着各县召开农会代表大会,根据“七七指示”精神,制定复查计划。随后,区、乡普遍召开农会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深入发动群众,重新整理和组织农会及各群众团体,成立雇贫农小组,实行“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原则。经过一系列的发动,土改复查迅速展开。各地均以激烈的方式与地主阶级展开斗争,一村或几村召开控诉斗争大会,甚至召开万人大会,把全区的地主集中起来进行斗争,然后没收其土地财产,实行“扫地出门”。8月27日,滨海地委发出《关于目前复查几个问题的决定》,对消灭地主阶级的策略、富农问题、农会当家问题、分配果实问题、边沿区土改复查问题和运动的领导问题等作了具体指示。提出全地区分为两类进行复查:一类是比较混乱的地区,要下决心从头搞起,重新发动组织雇贫农,控诉斗争封建势力,有的地区还要从反特入手,逮捕恶霸地主,镇压特务,撤换有问题的村干部;另一类是雇贫农基本形成领导核心,群众已发动起来的地区,要通过农会把运动提高一步。这个指示,迎合了部分人的报复心理,使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的乱抓、乱打、乱杀现象进一步发展。


  “七七指示”下达后,渤海区党委立即召开扩大会议,对前段土改和土改复查进行讨论总结,并于7月20日发出《关于执行华东局“九一指示”之检讨及今后土改复查新方针的指示》。认为,“过去执行土改发动群众中,政治上的右倾思想、富农路线,组织上与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和自满思想,是使土改虽进行一年、复查进行数月而未能彻底消灭封建势力,满足农民土地要求,树立基本群众在农村中之政治优势的基本原因”。规定了土改复查新的方针,要求“地主的一切财产应由农民作主与地主清算,实行全部分配,然后在地主低头的条件下,由农民恩赐地主”。“对富农的封建剥削部分,应坚决由农民作主分配之。如果当地土地很少不能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时,富农之自耕部分亦可令其拿出一部,以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但注意不要打击过重”。“目前已有一批封建势力、投机分子为了避免群众的斗争清算,乘机混入我党、政、军、民、学、财务部门,……借势反抗群众的斗争,甚至镇压群众运动。对于这些分子,各机关、部队不能作任何的掩护,应当立即清洗,交群众处理”。“把复查权力交给农民自己作主,采取村的农民大会、联防、区县的农民代表会去讨论问题,主持一切,党委、政府不能包办代替。90%的农民的意见的集中,就是行动的方针,就是政策”。在这种方针的指导下,渤海区也出现了“左”的倾向,一些地方杀了一些不该杀的人,甚至错杀了一些基层干部和雇贫农;农会代表会越开越大,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
  由于在贯彻“七七指示”中出现了一些严重问题,许多人要求纠正复查中的错误做法,华东局于9月1日发出《对贯彻土改的指示》。这个指示虽然仍强调了以90%的群众的要求作为依据,对各色地主的土地必须按照群众的要求,根据华东局“七七指示”的原则,无例外地分配给农民,但同时也提出了反“左”反右和对大中小地主要区别对待的问题,对制止“左”的错误的继续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滨海地委于9月4日转发华东局的这个指示,纠正了对地主不分大小,一律实行“扫地出门”的做法。

  1947年11月下旬,华东局在五莲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了土改复查问题,各地汇报了土改复查中出现的错误倾向。华东局决定暂停土改,纠正乱打乱杀的错误。12月10日前后,华东局发出《关于停止土改禁止乱杀的指示》,严告各地“一律暂停土改与乱打、乱抓、乱杀现象,并责成各地党委、军队负责干部,严格对此负责,如再有上述现象发生,则应执行纪律,杀错人者应予偿命”。“今后土改如何进行,候土改会议后详达”。至此,土改复查中发生的乱打乱杀的错误被制止。
  

在华东局“七七指示”刚刚下达之际,中共中央工委于7月17日至9月13日在河北省建屏县(今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党的全国土地会议,刘少奇主持会议并作了报告和总结。

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0月10日由中共中央公布实施。《土地法大纲》规定了没收地主阶级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原则,是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对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保证土改的彻底进行和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战斗力,会议还决定结合土改普遍整顿党的组织。

但是,会议一则没有形成纲要性总结,没有同时制发划分农村阶级的文件;二则对前段土改中已经出现的“左”的倾向注意不够,对某些地区土改不够彻底和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情况估计过于严重。因此,会议虽然推动了土改运动和整党运动以空前规模进行,但“左”的错误也进一步得到发展。
 
 全国土地会议后,华东局和山东解放区各地立即进行了传达贯彻。

10月初,渤海区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区党委对土改中的“右倾错误”作了检讨。10月8日至翌年2月25日,又召开了县委部长以上干部共550余人参加的渤海区土地会议。11月6日,康生以中央代表的身份到达渤海,他打着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的旗号,推行“左”的一套。在康生等人的主持下,对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景晓村,区党委副书记、军区副政委王卓如,行署主任李人凤等渤海区主要领导人开展了“反地主富农思想”的激烈斗争,集中批判了区党委的所谓“富农路线”、“宗派主义”和“锄奸右倾”的“错误”,撤销了景晓村、李人风等人的职务,王卓如改任行署主任职务。继而,撤免了一批地、县级领导干部。接着,由康生主持连续举办了两期土改工作队训练团,受训者达六七百人。在训练期间,通过查出身、追历史,大搞人人过关和“搬石头”,打击了一批干部,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


  10月下旬,华东局召开大鲁南土地会议,继续批判黎玉等人“富农路线”、“宗派主义”、“山头主义”的“错误”。1948年1月1日至2月17日,华东局主持召开了胶东区土地会议,传达了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并对前段土改进行了检讨,对下步土改进行了部署。会议错误地批判了胶东区党委书记林浩,并撤销了林浩的职务。


  在这一期间,土改复查工作有了深入的发展,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特别是妇女成了土改复查的重要力量。她们带领群众控诉地主的罪恶,与地主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进行查田、分地、查浮财。通过复查,纠正了前段土改中存在的不彻底的问题,满足了贫雇农的土地要求,沉重地打击了地主封建势力。但是,由于“左”的思想和政策的影响,在复查中也出现了一些严重问题,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主要表现在:


  一是侵犯了部分中农的利益。首先是错定了一些中农的成分,将一部分中农错定为地主、富农。例如,牟平县的小秦村被错定为地主、富农的中农有25户,占总户数的30%;莒南县坊前乡8个村中有132户中农被错定为地主、富农。此外,还发生了大量平分中农土地,给中农摊派过重的公粮负担,办事不让中农参加等现象。如有的地方在复查中贫中找富,“矮子里面选将军”,谁家的地多就斗争谁,甚至错误地提出“中农骨头富农肉,吃了肉啃骨头”的口号。据统计,北掖县在平分的土地中,约有1/2是从中农手中取得的;昌南县1400个斗争对象中有500多个是中农,约占总数的1/3强。
  
二是违反了党的民族工商业政策。比如,没收和分配地主和富农兼营的工商业,向民族工商业户征收过重的税捐等。有的地方农民直接到城里找资本家算账。如烟台市有70名资本家被揪回村批斗。在这种错误做法的影响下,工厂里的工人不为资本家干活,造成停工停产;有的资本家怕被清算,将其财产、资金转移到国民党统治区,直接影响了解放区工商业的发展。 

三是对地主和富农、大中小地主和恶霸、非恶霸不加区别,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斗争,不给生活出路,扫地出门,有的地区甚至一度发生乱打乱杀现象。

  特别是在土改复查中,大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富农路线”、“宗派主义”和“地方主义”,严重打击伤害了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使一些人长期蒙受不白之冤,不仅造成了革命队伍内部的思想混乱,而且严重削弱了革命的领导力量。
  
这些“左”倾错误的发生,其主要原因:

一是放弃了党的正确领导,孤立地提出贫雇农路线。“七七指示”中规定一切事情由群众自己去办,实施时应根据90%农民的意见行事,如果党的规定与90%农民的要求不符合时,应修改党的决定。因此,在运动中提出了一些错误口号。如“一切权力归农会”,“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90%以上的群众意见就是政策”等,以致产生了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无政府主义倾向。而各级党政干部则处于挨批被整的地位,有的被当作“石头”搬掉;有的不敢大胆领导,做了群众的尾巴,使运动处于无领导、无政府状态。


二是党的政策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对划分阶级的标准不够明确,有的地方错误地将政治态度、思想作风、生活水平作为划阶级的标准,因而将一些劳动者(主要是中农)错定为地主、富农。


三是平均主义的思想影响。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平均主义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影响。当农民向封建地主夺取土地财产时,往往不愿限制在这个范围内,而要求平分社会上其他一切阶级、一切阶层的土地财产。一旦土改运动把农民发动起来,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很容易形成一股强大的浪潮,冲击党的土地政策。加上当时放弃了党的正确领导,许多干部怕犯右的错误,不敢坚持党的正确政策,不敢进行正确的引导,放任或者附和农民自发的平均主义要求,“左”的错误就在所难免了。此外,客观上残酷的战争环境,特别是地主“还乡团”疯狂的倒算,激起农民的义愤,形成报复思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上述种种“左”的错误在伟大的土改运动中只是一股支流,而且一经发现,立即进行了纠正。因而,它丝豪掩盖不了土地改革的伟大成就,影响不了土地改革的伟大历史意义。但是,这些错误破坏了党的政策,影响了党的威信,干扰了解放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良后果,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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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2:16:26 | 只看该作者

      饶漱石(1903~1975)

    饶漱石又名石泉,曾化名梁朴、赵建生,江西临川钟岭乡环洲村人。1903年出生于临川县一个小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一个中学教师,家庭生活还算富裕,因此,才有经济实力供他读书。饶漱石青年时代在上海大学(原私立东南高等专科学校,1922年被改建为上海大学,于右任任校长,该校是中国共产党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培养革命干部的重要阵地。)学习。他的英语很好,就是在大学期间学的。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5月,他作为中共江西省委的特派员,来到方志敏家乡所在的弋阳、横峰,协助两地建立了隶属于赣东北特委的弋阳、横峰两个县委。后调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1927年11月被派驻法国和苏联学习。1929年2月,饶漱石奉命回国,来到东北开展地下工作,先任共青团满州省委书记,后代理中共满州省委书记。1930年在奉天(今沈阳)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因其身份一直不为敌人所知,在关押了将近一年后于1931年被释放出狱。1932年2月到上海,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上海工人联合会主任。1933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华北办事处主任,从事工人运动。在地下斗争的险恶环境下,出于保密,中青年的饶漱石被同志们称为“小姚”,“姚”是“饶”的谐音。
    1935年11月,饶漱石被派往苏联,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从这时起至1939年10月,饶漱石全身心地投入主编《救国时报》、《华侨日报》的工作中,还有机会到美国、法国开展国际工运活动.

    1938年饶漱石从苏联绕道巴黎回国,有缘与陆璀女士结识。陆璀是“一二.九”、“一二.一六”北平学运领袖之一,1935年任清华学生救国委员会委员,1936年任全国学生救国联合会宣传部部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时在发行量很大的《大众生活》(《大众生活》主编系邹韬奋)的封面上,有北京大学学生冲出军警重围、陆璀首当其冲的镜头。陆璀有了知名度,全国学联便于1936年、1938年派她作代表到日内瓦出席出席第一、二次世界青年大会,并被派往法、英、美、加等国,对中国抗日救国、反对法西斯侵略的主张作了有力的宣传,同时进行救亡捐款募集。陆璀所到之处,当地的媒体反映强烈,竞相采访“中国的贞德”。在法国,陆璀被吴玉章留下参加华文巴黎《救国时报》编辑部的工作。1938年饶漱石与陆璀结为夫妇,生有一个很可爱的女儿(该女孩长期住在巴黎,直到全国解放后,饶漱石才把她接回上海).
1935年12月21日出版的《大众生活》第一卷第6期封面上的陆璀。
陆璀被捕后,埃德加·斯诺以《中国的贞德被捕了》为题
在美国报纸独家报道了这一事件,从而使一二.九事件名传遐迩.
一二.九运动中,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四年级的21岁女学生陆璀
               (持话筒者)在北平西直门外进行抗日宣传
    1939年底,饶漱石回国。1940年初,中央派人护送他到皖南,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副书记、新四军军分会委员,协助项英工作。1941年1月“皖南事变”中,在项英放弃领导责任私自离队情况下,饶漱石与叶挺军长指挥部队突围,后与部队失散,孤身一人跋涉在山林中。在地下党的帮助下,饶漱石于4月抵达苏北盐城。皖南事变以后,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命令重建新四军,陈毅代理军长,刘少奇为政治委员,邓子恢为政治部主任。当时邓子恢在安徽工作,中央通知由饶漱石代理政治部主任。 5月,中共中央中原局改称华中局,刘少奇任书记兼新四军政委,陈毅为新四军代军长,饶漱石任华中局副书记兼宣传部长、华中军分会常委,参与领导华中敌后的抗日斗争。1942年3月,刘少奇奉调回延安党中央工作,由饶漱石代任华中局书记、新四军代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43年8月,他趁华中抗日根据地“整风运动”,排挤与他朝夕相处、心直口快的陈毅。11月,党中央为顾全华中敌后抗战大局,调陈毅到延安参加党的“七大”筹备工作。至此,饶漱石集华中局和新四军大权于一身。1945年4月,中共“七大”召开,饶漱石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同年11月,任新四军政委兼山东军区政委,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
    1946年1月7日,遵照党中央的指示,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领导机关,新四军军长陈毅兼山东军区司令员,政委饶漱石兼山东军区政委,山东军区辖滨海、鲁中、鲁南、胶东、渤海等二个二级军区,总兵力约20万人。根据“党指挥枪”的原则,饶漱石成为这支部队的最高当家人。同年春,作为北平军调部中共代表,饶漱石在伍修权等陪同下,和美国代表白鲁德、国民党代表赵家骧等飞往沈阳,参与国共东北停战调处。当时,我军还没有实行军衔制,为便于与国民党军方代表进行平等工作,我军派驻各地代表被临时授予军衔:沈阳代表饶漱石为中将,而太原代表陈赓(建国后为大将)、本溪代表许光达(建国后为大将)、北平代表宋时轮(建国后为上将)、四平代表耿飚(建国后为上将)、徐州代表韦国清(建国后为上将)等人仅被授予少将军衔。由此可见,饶漱石当时在我党、我军的地位之高。期间,他舌战美蒋代表,坚决捍卫我党、我军利益,值得称许.
饶漱石(中)、李立三(右二)、吕正操(右一)和美国代表在一起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后,山东军区所部组成山东野战军,饶漱石担任政委,和司令员陈毅一道率部御敌。1947年春,山东、华中我军进行了统一整编,撤销山东军区、山东野战军和华中军区、华中野战军(司令员张鼎丞、副司令员粟裕),共同组成华东野战军和华东军区:华东野战军由陈毅任司令员兼政委;华东军区由陈毅任司令员,饶漱石为政委;辖鲁南、鲁中、胶东、渤海、苏北、苏中等六个军区及滨海分区和东江纵队,共约36万人。由山东军区政委到华东军区政委,饶漱石在我党、我军的地位进一步上升。1948年,饶漱石又出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同时兼华东军区政委),他在华东地区的影响、分量日益加重。1949年5月饶漱石出任上海解放后的第一任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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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2:22:09 | 只看该作者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饶漱石、邓小平、陈毅、康生(从左至右)在西柏坡.
左起:罗瑞卿、伍修权、饶漱石、李立三
1948年11月饶漱石(右)会见在淮海前线驻地台儿庄地区举行起义的中共地下党员、第三绥靖区副司令何基沣(中)和张克侠(左)
前排从左至右:陈毅、饶漱石、粟裕、宋时轮在庆祝上海解放大会上.   
饶漱石、贺龙、刘伯承、邓小平、陈毅、习仲勋、王维舟(左起)游览颐和园




    新中国建立后,饶漱石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1950年任华东军区兼第三野战军政委。1952年任华东行政委员会主席。
    1952年初,正当“三反”、五反”期间,饶漱石因眼神经痉挛,难于坚持工作,粟裕(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向中央建议饶应离职休养。中央同意粟裕的建议,并指示粟裕陪同饶赴北京休养。饶到北京以后,极为不满,武断认为中央要他来京休养是对他不信任,并当面质问毛泽东。经毛耐心解释仍无理纠缠,毛泽东最后表示,如你自己认为健康能够支持,可以立即回华东工作。这时,饶探出中央确无别意,才从毛处辞出。后在大连休养时,听说各中央局书记确定调京工作,饶漱石的不满情绪又有发作。
    1953年2月,饶漱石被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随着地位的上升,他更加洋洋得意起来,曾在一些同事中大放厥词:“我在中央的资格,当副总理绰绰有余。想当初,刘少奇也曾在我的领导之下呢。”
  1952年底调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的高岗,利用饶漱石对刘少奇的长期不满,趁机拉拢他,企图联合饶漱石推倒刘少奇、周恩来,共同夺取党中央大权。为此高岗曾不止一次地建议毛泽东重用饶:“饶漱石是我们党内第一流的政治家,苏联的朋友们对他的印象最好,长得也有气派,代表国家出去保准丢不了人。”
  对于高岗的美言,饶漱石也投桃报李,加紧“倒刘”活动。他一调任中央组织部长后,就马上推荐高岗欣赏的东北局组织部长郭锋(这也是郭日后挨批的原因之一)担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秘密指示郭:尽快查阅刘少奇、周恩来及“刘、周的亲信薄一波、安子文”等人的档案。结果,他们真的从数以万计的档案中找到了薄一波、安子文等人的“问题”:1936年8月30日的《华北日报》(国民党华北当局主办)上面刊有安子文化名“徐子文”、薄一波化名“张永璞”的《徐子文反共启事》———“余等幸蒙政府宽大为怀,不咎既往,准予反省自新,现已诚心悔悟,愿在政府领导之下坚决反共,做一忠实国民,以后不参加共产组织及任何反动行为,并望有为青年俟后莫再受其煽惑。”
  高岗、饶漱石看后,如获至宝地说:“哼!这样的人,刘少奇都敢用!对付左倾机会主义,我们要善于选择他们的薄弱点展开反攻。现在,我们要把这些材料报给毛主席。”由于中央对于此事已经知情,它是当时对敌斗争的需要,所以高、饶的这一“石头”没有能激起什么波澜。
  1953年6月中旬,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召开,高岗、饶漱石利用毛泽东批评薄一波主持的财经工作中存在错误的机会,大肆攻击薄一波,企图间接达到打击刘少奇、周恩来威信的目的。在会上作为组织部长的饶漱石声色俱厉、无中生有地指责说:“财政部不讲政治,没有政治,有财无政!薄一波这次犯错误,我认为决不只是个工作方法问题、经验不足问题,而是思想品质问题,作风和路线问题。他几次采取不光明正大的手段,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投机取巧。这个,我是有证据的,我有充分的证据。”结果,高岗、饶漱石“明反薄(一波),实反刘(少奇)”的目的部分达到,刘少奇、邓小平、薄一波等纷纷作检讨,并在8月12日怀仁堂会议上受到毛泽东的点名批评:“在这次会议上,少奇同志说有那么一点错误,小平同志也说有那么一点错误。无论任何人,犯了错误都要检讨,都要受党的监督,受各级党委的领导,这是完成党的任务的主要条件。”
  1953年8月12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闭幕当天的讲话中,毛泽东弦外有音地指出:“有意见请提,破坏党的团结是最没有脸的。”可惜,也许是利令智昏,高、饶没能领会毛泽东的警告之意。
  初尝政治斗争甜头的高、饶决定乘胜出击拱倒刘少奇。1953年9月至10月,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期间,高岗利用安子文私拟政治局委员名单一事大做文章,把名单散发给所有与会代表并扩散到南方各地。大批长期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安子文,饶后来交代,其目的是:“明斗安(子文),实反刘(少奇)”。会上,安子文受到警告处分,高、饶阴谋又告得逞。
  1953年底,毛泽东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之后,高岗、饶漱石活动得更加厉害。高亲自到华东、中南等地挑拨离间,捏造所谓“两党论”、“军党论”、把党分成“根据地和军队的党”、“白区的党”两部分,胡说“党是军队创造的”,并以“根据地和军队的党”的代表自居,企图改组党的领导,由他任党中央副主席或总书记兼任政务院总理,饶漱石任政务院副总理。
  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逐渐引起毛泽东的关注,他后来回忆说:“中央也是到了1953年才发现他们的反党阴谋,经过财经会议、组织会议,以及财经会议以前的种种问题,看到他们不正常……对这个阴谋、阴谋家、阴谋集团,我们是到1953年秋冬才发现的。”在同罗瑞卿的一次谈话中,毛泽东风趣地谈到“政治感冒”问题,意味深长地说:“睡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睡在床上,一种是睡在鼓里,若不是其他同志向我反映高、饶的问题,我还蒙在鼓里哩!”
  1953年12月,毛泽东两次约到北京参加全国军事系统高干会议的陈毅谈话。第一次,毛泽东向陈毅询问他所了解的饶漱石的情况。陈毅不明就里,按一般情况下尽量说同级干部优点的习惯说了几句,毛泽东听后很冷漠。陈毅感到困惑,出来后迎面撞见汪东兴,便疑惑地提起此事。汪东兴提醒他:“主席问你,是要听你说真实情况。”陈毅恍然大悟,马上折回去,把他所接触到的饶漱石的言行向毛泽东和盘托出。毛泽东这才满意,并且把已经掌握了的高、饶不正常活动的情况告诉了陈毅。几天后,毛泽东第二次约见陈毅,专门谈了饶漱石的问题,其中主要是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的任命问题。谈话中,毛泽东感慨地对陈毅说:“你推让是不对的,谦逊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好的。对野心家就不让,让给他会使党受损失。”最后,毛泽东告诫陈毅:“不要伤风,不要失去灵敏的嗅觉,要警惕非法活动。”
  1953年12月26日晚,毛泽东在去杭州路过上海作短暂停留时,向前来迎接的谭震林、张鼎丞、粟裕三位华东负责同志说了饶漱石的问题。这时,中央已决定调张鼎丞到中央组织部任第一副部长。在谈话中,毛泽东特别告诫张:“对党对人民忠诚老实,这是很好的。对阴谋家、野心家老实是要上当的。”显然他要张鼎丞在中央组织部里全力牵制饶漱石的非组织活动。
  此时,毛泽东决定召开党的七届四中全会,解决高、饶的问题。在此之前,他向高、饶发出过警告,并分别向党内一些高级干部打了招呼。

    1954年1月,党中央和毛泽东揭露了“高饶反党联盟”。2月6日至10日,中共中央召开了七届四中全会,刘少奇作了报告,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44人在会上发了言,揭露和批判了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全会做出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这个决议的做出,标志着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被彻底粉碎。党中央为了挽救高岗、饶漱石,分别召开了关于高岗、饶漱石问题的座谈会,对高、饶进行帮助。
    1954年2月,中央开了七次关于饶漱石问题的座谈会。这七次座谈会,都是由邓小平、陈毅、谭震林共同主持的。参加会议的26人大多是原新四军、华东局的领导干部。第一、二、三、四次会议着重核对饶漱石错误的事实,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由参加会议的同志对饶漱石进行批评帮助;第七次会议是由饶漱石进行自我批评。最后由邓小平、陈毅发言,座谈会结束。在开第七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座谈会时,又请各大区及中央各部的负责同志来参加旁听,因此,到会有66人。参加会议的人中,原新四军、华东局的领导干部在发言中,揭露了饶漱石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与高岗结盟的问题。对这些问题,饶漱石不是回避不谈,就是找借口为自己开脱,正如会后邓小平、陈毅、谭震林在写给中央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饶漱石的态度是不老实的。   
    饶漱石的态度不老实,集中表现在最后一次会议上他所作的检讨中。这次会议是2月23日开的,原定议题主要是让饶漱石作自我批评。饶漱石事先准备了一个题为《关于我的错误的进一步自我检讨》的稿子。饶漱石眼睛不好,他当时头也不抬,脸几乎贴在稿子上,一字一句地念完了这篇稿子,中间几乎没有停顿,也不做任何脱稿的解释,只是不时地用手帕擦去额头上的汗。饶在这篇“自我检讨”中,谈了“四个主要事件”。一个是“关于一九四三年我在淮南黄花塘处理和陈毅同志的关系问题上所犯的错误”;一个是“关于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人选问题”;一个是“关于我来北京休养的问题”,一个是“关于在组织部斗争安子文同志及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对少奇同志不尊重的问题”。但是,饶漱石对高、饶联盟问题却只字不提,实际上是干脆否认。参加会议的人对饶漱石的这个态度显然不满意,都认为饶漱石不老实。  
    1954年3月,邓小平与饶漱石谈话时说:“你这个人不可交,高岗还为你说话,承担责任,你却把一切事情都往高岗身上推。”邓小平在主持关于饶漱石问题座谈会时说:“饶漱石是个单干户,专抓同志间的小辫子,善钻同志间的小空子,当面扯谎,说话反复无常,伪装谦恭的容貌。实际上经常吹嘘自己。平时韬光养晦,不到关键时刻不伸手。”陈毅说:“就饶漱石善于伪装、稳步前进,可以蒙混人之耳目来说,饶漱石较高岗更为隐蔽、奸巧。”华东局揭批了饶漱石的问题并向中共中央写了报告,报告中说:“饶漱石装腔作势,故弄玄虚,使人莫测深高,是一个十分奸猾、善于伪装的阴谋家。”
    召开关于饶漱石问题座谈会,是中央书记处决定的,决定后委托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主持。会议开完后,中央书记处决定由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三个人代表中央写出一个报告。因此,这份报告中的结论也是代表中央作的结论。这份报告很快就送到了毛泽东的手上。毛泽东仔细看了这份报告,于1954年3月12日在报告上写了批语。毛泽东在批语中说:他只在第四页上把“毛主席”改为“毛泽东同志”,“其余均同意”。邓小平把报告和毛泽东的批示交给政治局。
    1954年3月15日,中央政治局开会,批准了邓小平、陈毅、谭震林的这个报告。会议同时决定:停止饶漱石的一切职务,隔离审查。当时中央打算只撤消其中央委员、中组部长的职务,保留党籍。
    高岗于1954年8月17日服安眠药自杀后,党中央出于对饶漱石的关心和爱护,对饶漱石身边的工作人员一律不换,生活待遇照常,连饶漱石最得意的秘书陈麟章也被继续留在饶漱石身边工作。但按中央要求,陈麟章每周要写一个“饶漱石近况简报”,送交中央办公厅,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到中南海向杨尚昆直接汇报。
    为了帮助饶漱石,中央没有改变让饶漱石进一步写出检查的要求。饶漱石也同意再写出一份检查。据杨尚昆回忆,此时,饶漱石早就患有的面部神经痉挛症复发,不能看,也不能写,因此,饶漱石的检查,实际上是他自拟大纲,逐点口授,让他的秘书陈麟章记录整理后,读给他听,再按他的意见修改、补充而写成的。所以,饶漱石的这份字斟句酌地写出来,两万多字的书面检查,用了半年时间,到1954年底才定稿。饶漱石在检查稿上签了字,上报中央。这份检查,主要交代了四个问题:   一、黄花塘事件——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批斗、挤走陈毅,独揽大权。
  二、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问题——在陈毅谦让时,玩弄手段取而代之。
  三、在京休养期间半夜打扰毛主席问题——承认当时他患得患失,无端怀疑中央不信任自己,认为让他来京休养是“调虎离山”,想从毛主席口中试探中央对他的态度。
  四、在中组部工作和召开全国组织会议期间所犯的错误———承认当时自己“明斗安(子文),实反刘(少奇)”,与高岗的反党活动作了配合。
  在检查的结尾处,饶漱石承认自己个人主义极端严重,自扣了八顶“帽子”:一、利用弱点,小题大做,打击别人。二、造谣挑拨,上欺下瞒,当面扯谎,矢口抵赖。三、运用资产阶级的权术到党内斗争中来。四、宗派主义。五、一切从个人出发,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六、处心积虑,文过饰非,吹嘘自己,沽名钓誉。七、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八、骄傲自满,缺乏自我批评精神。
  做完书面检查后,饶漱石就无所事事,静候处理。除偶尔去附近的景山散散步外,他几乎足不出户。     
    饶在这份检查稿中,虽然仍在高饶联盟问题上讲得不深不透、避重就轻,但毕竟提到了“与高岗的反党活动配合”的问题,“明斗安(子文),实反刘(少奇)”的问题。因此,毛泽东、党中央对饶漱石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决定手下留情,不再追究饶漱石已经揭出来的历史和现实问题,不再让饶漱石写检查了。

    就在全国党的代表会议在讨论高饶问题并且意见基本上已经统一到中央政治局关于保留饶漱石党籍的意见上时,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发生了三件事情,使饶漱石的问题突然升级,饶漱石被开除党籍,由毛泽东亲自批准逮捕。一、1954年底前后,国际共运中出现了苏共与南共和解、赫鲁晓夫为铁托恢复名誉的新情况。这一消息在我国见报后,饶漱石突然一反其沉默寡言的常态,向自己的秘书陈麒章等人大发牢骚,矢口否认自己曾经勾结高岗进行反党活动,声称他那份书面检查是被迫而言的违心话,进而说他这次挨整是陈毅蓄意挑起的打击报复,并一再表示要向党中央申诉冤屈。对饶的这种反常表现,陈麒章等人如实向中央办公厅书面汇报。二、一份揭发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帆在上海解放初期主持镇反时“以特反特”,饶漱石是批准这个方针的。三、陈毅直接向毛泽东提交有关潘汉年的“交代”。潘是这次党代会代表。毛泽东在会上讲与高饶问题有牵连的干部,本人有历史问题,要主动向中央讲清楚。潘过去与高饶都有联系,杨帆的问题也都有份。还有在1943年在南京与汪精卫会见,他一直没向中央汇报。因此他写了一个报告,交给陈毅,陈毅交给毛泽东。毛泽东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具此作出了立即逮捕潘汉年的决定。4月3日,潘汉年被逮捕。七届五中全会,饶漱石被定为“饶、潘、杨反革命集团”首犯。
    1955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指出“饶漱石是高岗反党阴谋活动的主要同盟者”,“在1934年至1953年的10年间曾多次为了夺取权力而在党内使用可耻的欺骗手段”,“调到中央工作以后,认为高岗夺取中央权力的活动将要成功,因此同高岗形成反党的联盟,利用他的中央组织部长的职务发动以反对中央领导同志为目的的斗争,积极进行分裂党的活动。”“他们的唯一纲领就是以阴谋手段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遂决议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并撤销他们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饶漱石被开除党籍、交公安部门侦讯后,公安部于1955年4月1日由公安部按法律程序予以逮捕审查。公安部还组织了饶漱石专案组,对饶漱石进行内查外调,还多次审讯饶漱石。经过长时间的侦讯后,并没有发现饶漱石是内奸的确切证据,也没有发现什么新问题。但饶漱石的问题已经在党的中央全会上被定性,公安部门在报告中,仍然断言饶漱石“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集团”。此后,饶漱石的问题就被长期搁置下来。与饶漱石共同工作过的人中,除了上面提到的潘汉年、杨帆外,其他人一概没受牵连,中央都给安排了适当的工作。
    饶漱石个人生活十分俭朴。他在战争年代与普通干部、战士一样穿着带补丁的衣服,并且只有两套衣服供换洗,从不许增加。他吃的是与普通干部一样的伙食,从不许增加一点特殊的伙食。饶漱石在当时也算是共产党里的大官、大知识分子了,但他在生活上却与普通工农一样,别人看不出他是大官、大知识分子。饶漱石平时不抽烟,不喝酒。建国后,他也不跳舞,不宴请任何人。他平时好读书,很少与任何人交往。平时无论是见到上级、同级或下级,他都很严肃,很少说话,更不与人开玩笑。在工作方面,也表现出对自己和部下都要求很严格的样子,给人一种原则性强,作风严谨,处事平稳的印象。但是由于他的个性,他没有朋友,许多与他共事过的人,对他印象并不太好。从某种程度上说,饶漱石的性格特征,也决定了他的命运。
    1953年饶漱石调往北京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不久忽告失踪,饶漱石妻子陆璀都不知道。那时关押人往往不通知家属,只是过了几个月后,听到党内口头传达"高饶事件",陆璀才知道丈夫获罪的原因:说是与高岗合谋,进行分裂党的活动,党内文件用的是抽象词句,唯有讲到高岗的罪状里,有一条具体事实:高岗与苏联斯大林有勾结,未向党中央报告。陆璀向组织请求探监,给丈夫捎点衣裳之类,未获允准。情急无奈,她只能黑夜里抱著小女儿哭,特别是听了内部传达以后,单位里的同志象躲避麻风病似地疏远她,似乎她也成了高饶反党集团的一份子了。几年后,陆璀与饶漱石离婚,并与曾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的秘书、被称为“和平诗人”的朱子奇结婚。
    1965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处饶漱石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1965年9月23日,饶漱石被假释出狱,安排到一个农场,但并不让他参加劳动,实际上是把他养了起来。中央当时还给他配了服务员、厨师各一人,按照中央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给国家行政十一级待遇,每月发给他生活费200元。在当时,这已经是不小的数目了,足够饶漱石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平。“文革”爆发后,饶漱石于1967年被重新收监。
    1975年3月2日,患病已久的饶漱石因病在北京狱中去世,享年72岁。
    至于认定饶漱石为“反革命集团”首犯的问题,中央虽然没有做出复查结论,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个“反革命集团”中的潘汉年、杨帆相继平反,这样,这个“反革命集团”也就不存在了。中央在1986年8月出版《毛泽东著作选读》两卷本时,在第436条注释中写道:饶漱石在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期间,“直接领导潘汉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于潘汉年被错定为‘内奸分子’,饶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被认定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刑。”这段经过中央同意的注释发表,说明中央用特殊的方式,单独为饶漱石的被“错定为内奸”、犯有“反革命罪”平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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